保稅區科技人才局,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技創新局,冶金工業園科技招商局,高新區科技人才局,常陰沙現代農業示范園區管委會,各鎮政府,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部署,聚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升區域創新體系整體效能,促進創新鏈產業鏈人才鏈資金鏈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形成新質生產力。現啟動2025年度張家港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計劃類別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具有較強的研究開發能力,具備為完成項目所必須的資金投入、人才條件、技術裝備和產業化基礎;
3.企業單位應具有規范的管理制度,資產、資信及經營狀況良好;
4.支持產學研合作,由兩個以上單位聯合申報,必須明確各自在項目中承擔的任務,并附合作協議;
5.有應結未結項目的單位,不能申報本年度項目;
6.具有良好的信譽,無重大失信行為等情形。
(二)申報項目要求
1.申報項目應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起到推動作用;
2.申報項目應符合《2025年度張家港市科技計劃項目指南》支持的領域或方向;
3.申報項目內容具體、目標明確并可考核,能形成自主知識產權,實施周期符合規定;
4.實施內容相同或相近的同一項目不能同時申報兩個或多個不同類別的計劃;
5.申報材料中如有涉密內容需做脫密處理后再申報,并由歸口管理部門按有關規定負責審查。
(三)申報項目負責人要求
1.項目負責人具有良好的信譽,無重大失信行為,并應確保在職期間能完成項目任務;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申報本年度市級科技計劃項目:
(1)承擔市級科技計劃項目應結題但未結題的;
(2)承擔省、蘇州市級、本市級科技計劃在研項目3項及以上的。
(四)申報材料要求
1.各類計劃的《項目申報書》及樣式見本通知附件,申報單位注意控制申報材料篇幅,參照申報書限定字數填寫。所提供的附件材料須清晰可辨;
2.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對全部內容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各類計劃項目都必須出具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承諾書。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等存在弄虛作假、偽造成果、出具虛假評價或檢測報告等,騙取財政資金的;或者以任何形式侵占、挪用財政資金的,一經發現,立即終止項目,并記入科技信用檔案,三年內不再受理該單位申報的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存在違規違法情形的,依規依法處理。
三、申報條件及其他要求
(一)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揭榜掛帥”項目(重大科技成果轉化)
緊扣高質量發展要求,落實綠色低碳發展理念,聚焦我市“4+4+N”產業體系,組織開展產業技術攻堅突破,支持企業緊跟市場需求,開展創新產品研發、打破技術壟斷、實現產品迭代,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1.申報條件
(1)項目申報單位須擁有自主研發的有效發明專利或集成電路布局設計專有權;
(2)申報企業資產及經營狀態良好,具有較高的資信等級和相應的資金籌措能力;
(3)項目負責人須為項目申報單位的在職人員(與申報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確保在職期間能完成項目任務。鼓勵多家企業聯合申報;
(4)項目符合本計劃定位要求,屬于指南支持的方向,具有較好的前期研發基礎,有明確的研發任務、創新內容,目標明確并可考核(對銷售收入等經濟指標不做硬性要求),解決產業領域重大關鍵技術問題,有一定技術壁壘,并具有一定的產業化應用前景;
(5)申報企業必須與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等開展實際合作,簽署有與申報項目研發內容一致的合作協議,針對真實技術需求,開展委托研發協同創新。合作協議及付款金額作為中期檢查和驗收的重要依據;
(6)項目實施期內,新增研發投入不低于500萬元;
(7)在實施期內能夠完成項目合同約定的指標目標,須形成發明專利申請或授權等高質量知識產權目標。
2.支持方式
項目實施周期一般為兩年。支持方式:分期賦分,立項后賦10分、通過中期檢查后賦4分、通過驗收后賦6分。單個項目最高賦20分。
3.申報材料
(1)張家港市科技計劃項目信息表;
(2)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揭榜掛帥”項目(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申報書;
(3)相關附件材料,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項目承擔單位承諾書和項目負責人信用承諾書,項目負責人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在職證明,知識產權權益證明材料,能反映創新水平的佐證材料,近兩個年度企業財務報表,與申報項目研發內容一致的合作協議,意向用戶相關需求或意見,高企等相關企業資質證書,以及其他對申報項目有支撐作用的佐證材料。
4.其他事項
(1)項目名稱須科學規范,能夠體現技術創新點或解決的關鍵核心問題,不出現企業名稱、產品型號等信息,用“XXX研發”作為后綴,字數不宜過長或過短,一般控制在15~25個字;
(2)根據《張家港市科技計劃項目全流程管理辦法》(張科發〔2025〕14號),本年度項目評審增加面試答辯、現場考察環節。
(二)產學研預研資金項目
支持企業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前瞻性項目,促進高校院所的創新資源與我市產業發展的有效對接,推進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我市轉化和產業化。須有企業出資介入。
1.申報條件
(1)張家港市產學研預研資金項目分預研階段、后補助階段兩個階段申報。預研階段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為承擔單位進行申報,后補助階段由企業為承擔單位進行申報。產學研合作各方均有先期投入或共同出資;
(2)項目總實施期一般為兩年,項目預研階段與后補助階段一般均不超過一年,兩個階段均需有企業研發投入證明;
(3)承擔單位應具有項目運行的基礎設施和條件,有穩定增長的研發投入,提供項目運行的可行性合理分析與論證;
(4)產學研合作各方簽訂合作協議,建立合作機制,合理界定知識產權共享方案及各自責任與義務,合作企業享有相關成果轉移轉化的優先權;
(5)預研階段期滿后進行項目評估,由高校院所出具評估報告。通過評估的項目,方可進行后補助階段申報;
(6)與以往已立項產學研預研資金項目內容雷同的不能重復申報。
2.支持方式
分預研階段和后補助階段。預研階段:最高得1分。后補助階段:最高得2分。單個項目資助總額不超過該項目技術交易總額。
3.申報材料
預研階段:
(1)合作協議;
(2)企業營業執照及上年度財務報表;
(3)校企合作產學研前瞻性項目可行性報告;
(4)校企合作產學研前瞻性項目信息表;
(5)項目承擔單位承諾書和項目負責人信用承諾書;
(6)專家團隊資質證明;
(7)項目預算、合作各方投入或出資依據;
(8)能佐證項目創新水平的相關材料。
后補助階段:
(1)合作協議;
(2)企業營業執照及上年度財務報表;
(3)校企合作產學研前瞻性項目申報書;
(4)張家港市科技計劃項目信息表;
(5)中期評估表;
(6)項目承擔單位承諾書和項目負責人信用承諾書;
(7)專家團隊資質證明;
(8)項目預算、合作各方投入或出資依據;
(9)能佐證項目創新水平的相關材料。
(三)醫療衛生科技創新指導性項目
銜接上級同類科技計劃,聚焦人口健康領域科技創新,堅持臨床導向,加快推進臨床、公共衛生和醫療衛生關鍵技術研究和應用示范,全面提高張家港市臨床醫學科技創新能力。
1.申報條件
(1)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醫療衛生企事業單位;
(2)項目應當有明確的實施場所或技術應用單位;
(3)項目負責人應為申報單位在職人員且唯一,有本級或上級指令性在研項目、應結未結項目的一般不得再申報本年度項目;
(4)三級甲等(中醫、專科)醫院推薦不超過30項;其他醫療衛生機構推薦不超過10項。
2.申報材料
(1)張家港市科技計劃項目信息表;
(2)項目承擔單位承諾書和項目負責人信用承諾書;
(3)醫療衛生科技創新指導性項目申報書;
(4)相關附件材料,包括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項目負責人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在職證明(須注明所在科室),項目負責人近三年獲得與本項目相關的上級科技計劃支持情況、獎勵、論文、知識產權等證明材料,產學研合作項目合作協議,高企等相關企業資質證書,以及其他對申報項目有支撐作用的佐證材料。
(四)創新聯合體項目
為有效整合各方資源,凝聚強大創新合力,切實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與核心競爭力,賦能張家港市產業發展,根據2025年度《張家港市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現啟動2025年度張家港市創新聯合體項目(第一批)申報。
重點支持牽頭單位聚焦紡織、裝備制造等領域積極組建創新聯合體,充分發揮各自優勢,構建緊密高效的合作體系,扎實開展聯合攻關工作,為提升張家港市產業創新能力提供堅實助力。
1.申報條件
(1)創新聯合體牽頭單位。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建有蘇州市級及以上企業研發機構或獲評高新技術企業等創新型企業資質。擁有較高水平的研發隊伍,能夠整合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高校院所等單位的創新資源;
(2)創新聯合體成員單位。原則上包含高校或科研院所,產業鏈上下游企業,成員單位一般不少于6家。高校院所作為創新聯合體成員單位的,應擁有較高水平的創新團隊,并具備良好的科研實驗條件。企業作為創新聯合體成員單位的,應屬于本產業鏈領域,能夠與其他成員單位實現優勢互補、合作共贏;
(3)目標任務明確。創新聯合體聚焦紡織、裝備制造等領域,通過開展協同創新,促進產業共性技術突破以及產學研深度融合;
(4)合作基礎良好。創新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為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高校院所等,具備良好的合作基礎和目標共識;
(5)組織架構健全。各成員單位需共同簽署創新聯合體章程(組建協議),構建定位清晰、優勢互補、分工明確的工作機制,明確科技成果和知識產權等利益分配機制。
2.支持方式
對立項建設的張家港市創新聯合體項目的牽頭單位,在項目建設期內分期給予最高2分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積分支持,并優先推薦申報蘇州市創新聯合體項目。
項目實施周期為兩年。支持方式:分階段資助。項目經立項并簽訂項目合同書后,給予50%產業積分;項目建設期滿按照相關要求經審核驗收通過后,給予剩余50%產業積分。
3.申報材料
(1)承諾書;
(2)張家港市創新聯合體建設申請表;
(3)項目申報單位營業執照掃描件;
(4)創新聯合體建設方案;
(5)創新聯合體章程(組建協議);
(6)能反映申報單位研發及產業化能力的相關證明(如創新平臺證明材料、核心研發團隊人員簡介、研發機構認定證明或獲評高新技術企業等創新型企業資質、資信證明等);
(7)能反映項目創新水平的佐證材料(如與項目相關的知識產權證明、查新/咨詢報告、前期研發階段獲各級各類科技等項目立項支持的證明材料)。
四、申報流程
(一)線上申報
申報單位登錄“張家港市科技計劃管理信息系統”(https://kj.zjgsmwy.com)進行申報,新注冊用戶由歸口管理部門激活后方可操作。如需找回賬號密碼,請點擊登錄頁面“忘記密碼”申請找回,或聯系歸口管理部門進行找回(2022年起因系統安全升級,申報單位登錄密碼后面添加“@Zjg”)。如有其他疑問,可在申報平臺中下載操作手冊查看。
申報單位對照《項目信息表》和《項目申報書》要求,完成申報系統內各欄目的填報,上傳相關附件和佐證材料,確保無誤后網上提交。
(二)項目審核
1.歸口管理部門對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后提交市科技局。
2.歸口管理部門應按照張家港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要求,嚴格履行項目審核推薦職責,對申報材料內容真實性進行嚴格把關,嚴禁審核走過場、流于形式。歸口管理部門須將推薦項目匯總表(可在系統內導出)蓋章掃描后報送至市科技局相關業務科室。
3.網上申報材料是后續形式(信用)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經歸口管理部門在線確認提交后,一般不予退回重報。
五、申報時間及其他事宜
(一)申報截止時間
申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11月10日。申報截止后,申報系統將自動關閉,未完成申報的項目將無法提交。
(二)咨詢聯系方式
申報過程中有疑問的,請聯系市科技局、各歸口管理部門咨詢。系統問題請咨詢技術支持(詳見附件3)。
02(202501)關鍵核心技術“揭榜掛帥”攻關項目(重大科技成果轉化)信息表
03(202501)關鍵核心技術“揭榜掛帥”攻關項目(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申報書
06(202502)(預研階段)校企合作產學研前瞻性項目信息表
07(202502)(預研階段)校企合作產學研前瞻性項目可行性報告
09(202502)(后補助階段)校企合作產學研前瞻性項目申報書
張家港市科學技術局
2025年10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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