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就我市2021年度財政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及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作一匯報,請予審議。
根據《審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市審計局對張家港市2021年度財政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中,我們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認真貫徹市人大常委會工作要求,深入推進審計全覆蓋,充分發揮審計“經濟體檢”功能,全力助推港城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審計結果表明,2021年,我市各部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指導下,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緊扣市委“創新提質年”決策部署,積極應對復雜多變的外部形勢和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較好地完成了市人大批準的2021年度預算任務。2021年,全市實現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64.13億元,同比增長5.53%,其中稅收收入223.02億元,同比增長7.2%,稅收占比84.44%。
──增進民生福祉,重點領域保障有力。2021年,我市安排的教育、衛生健康、社會保障和就業等民生支出分別為36.42億元、17.63億元、24.16億元,較上年分別增長3.11%、24.56%、12.63%。加快構筑全民免疫屏障,全市累計接種新冠疫苗315.47萬劑次;促進優質教育資源擴容增量、均衡布局,建成學校18所、新增學位1.6萬個;安排失業保險基金和就業補助資金共計1.19億元,惠及人數21516人。
──深化改革創新,財政管理提質增效。2021年我市深入推進預算一體化改革,完善國庫集中支付模式,實施非稅收繳電子化和財政票據電子管理,提升預算管理的現代化、信息化水平;印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構建全方位預算績效管理格局;制定出臺并推動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修訂國資監管辦法,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強化監督力度,審計整改成效顯著。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通知》,動態跟蹤全市審計整改情況。針對2020年度審計工作報告中提出的問題,各部門、單位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共制定整改措施175項,建立健全相關制度33項,形成了發現問題、整改問題、完善制度的工作閉環,絕大部分問題得到根本性整改落實。
一、市本級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市財政局編制的市決算草案表明,2021年市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的決算數分別為264.13億元、185.46億元、1.01億元和134.40億元,分別完成預算的100.01%、103.61%、100.9%和93.93%;支出總量的決算數分別為244.40億元、155.20億元、0.29億元和139.55億元,分別完成預算的95.80%、88.29%、40.89%、90.27%。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一)部分產業扶持專項資金連續多年預算執行率較低。2019年至2021年,張家港市新能源汽車補貼專項資金和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連續3年預算執行率較低,去產能專項資金和提高工業用地容積率專項資金連續2年預算執行率較低。
(二)個別市屬國資企業少繳國資收益。一家市屬國資企業計算2021年度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時,少計凈利潤8433.67萬元,當年少繳國資收益2277.09萬元。審計指出后,該公司已將上述款項補交市財政。
(三)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進度有待加快。根據蘇州市委相關文件規定,針對下屬區鎮的“政府績效評價試點”和“部門整體績效重點評價試點”這兩項工作各區縣需在2021年底完成,我市未能按期完成。
二、保稅區預算執行及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一)預算管理方面。至2021年底,非稅收入3705.46萬元未及時繳入國庫,影響預算收入完整性。
(二)合同執行管理方面。保稅區個別部門委托第三方進行安全檢查服務中,安全檢查人員資質、檢查服務次數、現場安全檢查時間未嚴格按合同要求履行。
(三)資產管理方面。保稅區安全環保監控和應急指揮系統軟件以及環境管理應急預警中心系統軟件627.04萬元列為支出,未列入無形資產管理。
三、市級部門預算執行和決算審計情況
(一)部分項目的預算執行率較低。2021年度有37項追加預算當年未執行完畢。2020年第二批江蘇省交通發展專項資金和2021年下劃公路事業發展中心農村公路養護補助經費執行進度偏慢。“節能及發展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等部分專項資金預算執行率不高,資金使用效益偏低。
(二)個別部門和單位決算支出不夠完整。一家部門2021年底沖減一般支出9.43萬元導致當年決算支出不真實完整。一家單位提前列支29萬元監測費導致當年項目預算執行率不準確。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政府債務和隱性債務風險防范專項審計情況。根據上級審計機關統一部署,對全市2021年度政府債務和隱性債務風險防范進行了專項審計。審計結果表明,2021年,我市認真落實蘇州市防范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工作會議的有關債務管理政策和最新要求,進一步強化債務管控,增強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攻堅戰的政治意識和責任意識。2021年我市共收到省財政廳發行的新增政府債券11.75億元,其中一般債券3.4億元,專項債券8.35億元,實際下撥11.75億元。截至2021年末張家港市政府債券總額為181.86億元。2021年度隱性債務化解完成全市計劃化解任務的197.70%,超額完成任務。
五、重點項目和專項資金審計情況
(一)張家港市高標準農田建設情況專項審計調查
2020年至2021年全市建設驗收高標準農田共60947.45畝,批復內實際總投資23427.46萬元。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1.參建單位履職方面。一是個別建設單位資格審查不細致,未發現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同時為該工程監理單位聘用人員;二是個別項目監理單位人員任職情況不符合規定,如違規任命一名監理工程師從事多個工程項目監理業務;三是監理單位人員履職不到位,如存在施工單位未按圖施工,監理人員復核不到位的情況。
2.合同簽訂及執行方面。一是部分項目未按規定在合同中約定人工費用及撥付周期;二是存在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至農民工工資專戶的情況。
3.后期管護方面。未及時制定高標準農田管護制度,末端管理執行不到位。
4.資產管理方面。審計抽查發現,2個區鎮的高標準農田建成資產,至審計調查時,尚未登記資產賬。
(二)張家港市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情況專項審計調查
1.相關政策執行方面。至審計日止,個別區鎮未及時下撥2019年度村級納稅獎補資金317.23萬元。
2.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方面。個別村存在房屋、設備和土地等資產賬實不符,個別村存在虛增資產規模等情況。
3.農村集體資產產權交易方面。一是單筆年租金30萬元以上的土地流轉86筆、單筆年租金50萬元以上的工業廠房和工業用地出租165筆,均在鎮級農村產權交易平臺交易,未按規定進入市級平臺交易;二是個別村資產出租未納入農村產權交易平臺,存在線下交易行為。
4.信息化管理方面。一是農村集體“三資”智慧監管平臺系統功能模塊不夠齊全,個別財務管理預警功能未使用;二是部分資產數量、金額等基礎信息錄入錯誤,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分類不準確。
(三)張家港市集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專項審計
截至2021年9月底,全市已完成標準化建設改造的集貿市場24個,處于施工改造階段的集貿市場4個,未開工3個,市財政累計撥付建設改造獎補資金1600萬元。審計發現的問題主要有:
1.工程建設改造方面。一是個別改造后投入運營的集貿市場未辦理排水許可證;二是部分建設單位未按合同約定向施工單位收取履約保證金。
2.市場經營管理方面。一是存在經營戶所使用計量器具未按規定檢定即投入使用的情況;二是個別熟食店操作人員健康證已過期。
(四)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管理情況審計專題
市審計局在財政“同級審”中融合了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管理情況審計專題,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1.補貼政策清單公開不完整。張家港市各部門自查填報的2021年惠民惠農財政補貼項目共計28項,其中對外公開的政策清單有15項,尚有13項未公開。
2.部分補貼項目未實現全過程績效管理。根據各部門提供的資料顯示,28個惠民惠農財政補貼項目中,有17個項目根據上級部門或市財政的安排開展了績效自評工作,其余11個項目均未實現全過程績效管理。
(五)財政涉糧專項資金審計專題
市審計局在財政“同級審”中融合了財政涉糧專項資金審計專題,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多撥付地儲糧貸款利息補貼271.54萬元。2021年張家港市糧食購銷總公司按儲備規模向市財政申請并獲得地儲糧貸款利息補貼為899.52萬元,而該公司賬面實際用于我市儲備糧的利息支出為627.98萬元,因此,財政多撥付利息補貼271.54萬元。
六、國有資產管理和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情況
(一)國有資產管理使用審計情況
在財政“同級審”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中均關注了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審計發現的問題主要有:
1.部分單位未及時確認固定資產。審計發現,部分單位資產未及時確認固定資產。其中:3家單位的房產36套(處)、1家單位的公務用車2輛。
2.部分單位房屋權屬變更滯后。經抽查,部分單位歷經機構改革、單位更名、部門職能調整和優化等情況,房屋權屬未及時變更,原有證件與實際不符。
3.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有待進一步加強。根據江蘇省財政廳統一部署和安排,張家港市已于2020年啟用省“資產云”平臺,由全市各行政事業單位填報,財政扎口統一管理。至審計日止,有2家部門仍未啟用該平臺;已納入平臺管理的單位,部分基礎數據填列不完整。
4.非稅收入管理不規范。個別部門的房屋租金收入和拆遷補償款合計708.88萬元交入下屬國資企業,未按規定上繳市財政非稅收入。
(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履行審計情況
市審計局對某區鎮的原黨政主要領導開展了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重點審計了土地、水等自然資源和有關生態環境保護情況。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1.貫徹落實河長制方面。河長交辦事項的管理有待完善,交辦單未建立臺賬,鎮級河長巡河記錄不規范。
2.污水處理收集方面。部分企業未及時辦理排水許可證,農村生活污水管網管護不及時。
七、工程造價審計情況
2021年,市審計局基建審核中心共完成工程造價復審項目324項,送審總金額23.22億元(包括沙洲湖金城大廈項目土建人防工程、錦豐鎮合興花苑安置房工程、金港鎮金都二期西側地塊安置房工程、滬通鐵路張家港站地方配套工程橋下地下通道工程、第一人民醫院科教綜合用房項目土建工程等項目),共節約財政資金5573.82萬元。
市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隊和警犬基地遷建項目竣工決算審計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1.合同簽訂不規范。如某苗木移栽工程,前后簽訂了內容不同的兩份合同,最終款項結算時,兩份合同條款交叉執行;新裝供電外部線路接入工程合同,施工內容發生重大變更后,未及時簽訂補充合同,造成超付工程款511.61萬元,未能及時收回,審計后現已整改。
2.工程簽證不及時。如個別簽證施工單位未按規定時限上報;個別現場簽證單建設單位至工程結算審計時,才補簽意見。
八、去年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有關問題整改情況
針對上年度審計工作報告中反映的問題,市審計局依照法律法規提出了相關建議及處理意見,市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認真落實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按照整改實施辦法要求,精心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積極落實整改,2021年底在網上公告了整改情況。截至目前,還有3個問題,仍在整改中,整改推進還需要一定的時間。審計機關將持續跟蹤監督,督促加快整改。
九、審計建議
(一)優化財政資源配置,提升財政預算績效。加強預算與規劃、項目的對接,統籌做好預算編制、項目庫管理、預算執行監控等工作,壓實預算單位主體責任,強化預算編制與財政支出政策的有效銜接;從嚴控制公務經費,進一步壓縮不必要的行政開支,將有限的財政資金用在經濟社會發展、民生保障的緊要處;加快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進度,加速構建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
(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確保資產安全完整。健全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加強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的銜接,建立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確保資產信息的聯通共享和實時監管;及時辦理產權登記和入賬,準確完整地反映資產價值;加大制度執行力度,定期開展清查盤點、摸清家底、完善內控、強化責任,提升國有資產管理質量。
(三)加強重點領域監管,促進重大政策落地見效。進一步著力優化營商環境、保障就業優先、落實助企紓困政策,確保資金到位、政策見效。聚焦重點民生領域的項目推進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提高財政資金和項目績效;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推進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雙促進,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幸福感。
本次報告反映的問題,有關部門和單位將認真分析原因,切實進行整改,并積極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市審計局下一步將認真督促整改,確保整改落到實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我們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常委會的監督指導下,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為張家港市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審計保障,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獻禮張家港建縣(市)60周年。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



蘇公網安備 32058202010198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