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區)、機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落實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集中專項整治要求,深化資產大起底工作成效,夯實我區“三資”管理基礎,經研究決定,現將《雙山香山旅游度假區2025年度村級集體資產清查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張家港雙山香山旅游度假區工作委員會
2026年1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雙山香山旅游度假區2025年度村級集體資產清查實施方案
落實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集中專項整治行動要求,鞏固農村集體資產大起底成果,全面加強資產資源規范性管理,決定于2026年1月至4月開展2025年度村級集體資產清查工作,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各村以12月31日為基準日,統籌專項整治資產大起底、農經年報工作安排,全面開展2025年度村集體資產清查。全面查清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情況,做到賬實一致。完善張家港市農村集體“三資”智慧監管平臺內數據,發揮資產盤點功能效用,提升清查工作質效。
二、工作內容
(一)資產清查范圍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村屬企業(包括聯合發展公司、全資集體企業、控股集體企業、土地股份合作社等)。
(二)資產清查基準日
2025年12月31日
(三)資產清查工作內容
1.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清查;
2.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庫存物資、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資源性資產、長期待攤費用等的清查;
3.對外投資的清查;
4.各種往來款項的清查;
5.分析差異和價值重估;
6.清理處置和賬務處理。
三、組織實施
各村黨組織書記是村級集體資產清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嚴格落實資產管理主體責任,統籌推進資產清查具體工作,對清查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資產清查工作要在2026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具體程序如下:
(一)資產清查初盤(2026年1—2月)
積極運用2025年農村集體“三資”專項整治資產大起底、資產資源試點測繪的工作成果,統籌2025年度農經年報工作安排,對村集體所有資產、負債進行盤點,厘清村集體家底。各村成立資產清查工作小組,召開村級集體資產清查專題會議,制定工作計劃,明確人員安排,保障各項清查工作有序開展。各村需及時完成2025年度會計業務處理,通過實地盤點、函證核對、查閱資料等方式開展初步清查,查清各類資產負債情況。對照專項整治資產大起底數據底冊,檢查是否存在尚未入賬的盤盈資產資源,加快完成價值評估、入賬折舊、平臺錄入等工作,確保資產全周期管理的規范性。維護固定資產標簽,及時對破損、遺失、模糊不清的標簽進行更換,確保村集體資產固定標簽完整、清晰、準確。根據清查結果填寫村級集體資產清查工作臺賬,錄入智慧監管平臺資產盤點模塊。根據村級實際工作需要,由度假區農經管理部門協調村級財務“第三方”代理參與資產清查。
(二)資產清查復盤(2026年3月)
度假區資產清查工作小組切實開展實地檢查,組織村級財務“第三方”代理參與復查,探索建立村集體交叉檢查機制。參加復盤人員必須實地檢查資產資源盤點情況,核對賬冊、函證資料,及時在智慧監管平臺錄入復盤數據。重點關注村集體在農村集體資產大起底中盤盈資產的管理情況,妥善完成資產處置工作。為推動村集體進一步降本增效,原則上不使用村集體資金聘請“第三方”機構參與清查工作。
(三)賬務處置以及成果總結(2026年4月)
各村提出村集體資產處理意見,由兩委班子研究和村監委審議,經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后,進行公示不少于五個工作日。公示結束無異議的,各村將處理意見報度假區農經管理部門審查,由資產清查工作小組審核,經度假區黨工委審批后,再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做到賬實相符。各村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匯總,向度假區資產清查工作小組匯報各村資產清查情況,并向度假區管理委員會提交資產清查數據明細表和資產清查工作總結。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專項整治,落實清查要求。貫徹落實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集中專項整治要求,深化運用資產資源大起底工作成果,全面提升村集體資產精細化管理水平。應充分重視年度村集體資產清查,統籌農經年報工作,有序推進各項清查,如實報送資產負債清查結果,確保村集體賬實一致。各村要加強重視,保質保量完成清查任務,主動接受村民監督。
(二)厘清集體家底,夯實資產管理。全面厘清村集體資產資源狀況,為2026年開展全市統一資產資源測繪、打造“全市一張圖”夯實基礎。全面加強村集體資產管理,運用年度清查機制,健全智慧監管平臺資產臺賬,提升資產動態化、精細化管理水平。規范資產處置流程,嚴格履行民主決策程序,堅持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則,保障村民民主監督效用。
(三)強化問題整改,完善長效機制。運用專項整治和資產清查,挖掘“三資”管理存在問題,深入剖析問題成因,推動完善制度體系和業務流程。加強對村資產管理辦人員的培訓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政策法規、財務管理、資產運營等方面培訓,夯實責任意識和業務能力。推動化解村集體存量閑置資產,探索多渠道開展招租工作,提升資產經營效益。加強村集體負債管理,關注償債風險和資金壓力,審慎開展經營立項和借債,提升村級運營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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