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政府,冶金工業園、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常陰沙現代農業示范園區、雙山香山旅游度假區管委會,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積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屬各單位(公司),各條線管理單位:
為加強政府性基金管理,提高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根據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公布2024年江蘇省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的通知》(蘇財綜〔2025〕11號)和蘇州市財政局《關于公布2024年蘇州市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的通知》(蘇財綜〔2025〕10號),結合張家港市實際執行情況,我們編制了《2024年張家港市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以下簡稱《基金目錄》,見附件),并公布全市執行?,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金目錄》中公布的7項政府性基金項目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張家港市境內征收的政府性基金項目,其收入歸屬地方或地方參與分成。
二、2025年1月1日起,我市相關部門的基金項目,一律以《基金目錄》為準,其具體征收范圍、征收標準、征收期限、資金管理方式等,應嚴格按照《基金目錄》中注明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嚴禁相關部門擅自增加項目、提高標準、擴大范圍。凡未列入《基金目錄》的政府性基金項目,一律作為取消項目處理,相關部門應當停止執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有權拒絕支付。2025年1月1日以后國家和省新增、調整、取消政府性基金等政策,按其文件規定執行,市財政局將動態向社會公布。
三、各部門要嚴格貫徹落實本通知的規定,認真進行對照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政府性基金項目,對超過規定標準的要堅決予以降低,對擴大范圍的行為要予以糾正。
四、本通知發布以后,張家港市財政局《關于公布2023年蘇州市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的通知》(張財綜〔2024〕4號)同時廢止。
張家港市財政局
2025年5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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