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情況
2021年,我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市政務公開辦系列文件、會議精神,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最多跑一次”改革為主線,不斷豐富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拓寬公開渠道,努力提升政務公開標準化程度,保障了人民群眾對政府工作的知情權,現編制張家港市交通運輸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開。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內容。
(一)切實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動性
全年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及時主動公開本局各類信息50條,內容主要涉及機構職能、部門文件、重點工作、統計信息、重點項目等。同時,按照上級工作部署,主動公開交通運輸各類權力事項763條,其中行政處罰530項、行政強制24項、行政許可90項、其他事項119項,并根據省交通運輸廳取消或下放行政權力的相關決定,及時做好動態調整更新。此外,2021年共受理依申請公開案件12件、行政訴訟案件1件,無行政復議案件,沒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任何費用。
(二)加強學習,增強信息公開大局意識。認真組織本局信息工作人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市相關文件精神,我局信息員對信息公開工作認識有了進一步提高,不僅按照政府要求及時采集發布需要公開的信息,還主動報送本單位掌握的信息資料并進行公開。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規范化、標準化管理。明確政府信息公開時限,不斷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等制度,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長期有效開展提供了組織和制度保障。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更新完善《張家港市交通運輸局信息公開指南》,對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公開范圍、公開時限、受理機構、工作流程等作了進一步明確說明。二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將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程序與公文運轉程序、信息發布程序結合起來,防止保密審查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脫節。
(四)加強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持續推進部門預決算信息公開。在市政府網站及時主動公開了本局2021年財務預算、2020年財務決算,進一步擴大公開范圍、細化公開內容、提高了預決算透明度。同時,以社會關注度高的重大建設項目為重點,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保密審查程序,及時公開江蘇南沿江城際鐵路、東三環(東渡大道)南段新建工程等民生工程開展情況,定期發布交通重大項目名單和建設進展情況。
(五)完善政務新媒體平臺。充分發揮政府微信的優勢,做好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和辦事服務工作,通過張家港市交通運輸局微信公眾號及時發布交通運輸信息,進一步增強公開實效,提升服務水平。加強政務新媒體的管理,根據“誰產生、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做好職責范圍內相關欄目內容的審核、報送,并對本單位產生文件和信息的合法性、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確保信息內容不涉密。2021年,視頻解讀了《張家港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通過報刊、微信公眾號等其他渠道和平臺公開政府信息1021條。
(六)切實加強政府信息監督保障。一是建立政務輿情回應制度和回應機制,對涉及本系統的重要政務輿情、媒體關切等熱點問題,及時研判處置,并借助媒體、網站等渠道發布準確權威信息。二是參與公眾互動。通過12345市長信箱、陽光信訪等平臺轉辦或受理群眾政策咨詢、投訴舉報、意見建議等來信、來電2400多件,回復辦結率100%。三是堅持考評監督制度。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政務公開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并定期考評通報。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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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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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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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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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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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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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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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3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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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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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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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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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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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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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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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3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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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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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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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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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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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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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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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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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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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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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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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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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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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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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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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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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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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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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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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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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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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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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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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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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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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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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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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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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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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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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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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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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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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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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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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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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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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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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信息社會快速發展的要求及社會公眾對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的期盼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新媒體的信息公開力度仍需加強;二是政策解讀的方式仍需多樣化;三是公開信息的及時性、全面性仍需提高。
2022年,我局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強化各部門和科室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責任,抓好重點工程和交通運輸領域政務公開工作,確保信息內容更新常態化、標準化。二是拓寬公開渠道,充分利用新媒體、新技術,進一步拓展政務公開的廣度和深度,體現公開的多元性。三是繼續提升信息公開服務質量,加強與公眾的互動交流,廣泛傾聽公眾意見建議,接受社會批評監督,切實提升政府信息公開服務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1年,市政府交辦我局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和來信共2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議18件(主辦6件、協辦2件)、政協委員提案和來信10件(主辦5件、協辦5件),內容涵蓋了公共交通發展、交通工程建設、交通發展規劃、道路改造維護、交通行業管理等多個方面,目前均已經按上級要求與代表見面,并且回復了答復意見。從與各位代表和委員見面、座談和當面答復的情況反饋,代表和委員對我局的辦理情況均表示滿意,建議提案辦結率達到100%。此外,本機關未收取任何相關信息處理費用。
張家港市交通運輸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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