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委深入貫徹上級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執行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嚴格落實張家港市政府當前政務公開重點工作安排要求,按照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扎實開展政務公開信息工作。現將一年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如下:
一、政務公開標準化建設情況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組織。成立衛生健康委員會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委辦公室統籌各相關職能科室分工負責工作網絡。建立機制。更新和完善政務公開工作應急處置機制,印發《關于印發張家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機關工作制度的通知》。在新聞發布、政務公開審查機制、輿情預警與處置、新聞應急等方面,進一步規范了工作流程,明確了政務公開工作紀律,積極穩妥開展政務公開工作。強化保障。開展政務公開業務學習培訓,普及政務公開知識,提高政務公開專職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建立政務公開工作保障機制、政務信息公開審查機制,加大政務公開工作和先進典型的宣傳力度,將政務公開納入年度工作人員述職的重要內容。
(二)編制公開目錄。我委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蘇州市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及蘇州市衛健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衛生健康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指導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對照本部門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全面梳理細化衛生健康領域政務公開事項,逐項認定公開屬性,明確了分工,同時結合業務實際進行了細微調整,并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衛生健康領域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編制。
(三)規范發布流程。“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要求凡是屬性為主動公開的公文,必須全部公開;凡是符合依申請公開的公文,符合申請全部公開。不斷提高衛生健康系統政務公開隊伍把握大局的能力、新聞策劃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制定了我委政務公開主動公開、政策解讀、投訴處理、發布協調責任分解方案,確保公開工作做到規范、高效、便民。
(四)拓寬公開渠道。依托本地報紙、電視、電臺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衛生改革發展新成果、惠民便民新舉措以及行業先進典型。全年與市級一報兩臺合辦《衛生與健康》《健康那些事》《健康生活》等欄目252期,在市級媒體平臺報道1800余篇,在蘇州市級以上媒體平臺報道信息200余篇(學習強國錄用20余篇)。
二、政務公開內容發布情況
2020年,我委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2410條,通過張家港市人民政府網、張家港衛生人才網、江蘇文明在線和張家港市精神文明網公開政府信息數117條;利用微信公眾號助力推動政務信息工作公開,共公開430條。
(一)輿情處置情況。對所有網站衛生健康相關輿情進行全面監控,對負面輿情進行分級響應;充分發揮網絡輿情管理員和網絡宣傳志愿者的作用,適時進行網絡宣傳和引導,積極搶抓輿情主動權。對網友反映的意見建議以及苗頭性輿情及時制作下發《網絡輿情快報》,督促各單位跟進處置,全年下發《網絡輿情快報》10期,有效處置網絡輿情事件10余起。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間,加強互聯網應急響應,會同市政府網信辦、市公安局網警大隊加大涉我市公共平臺疫情信息監測力度,形成全面疫情信息監測網絡,穩妥處置多起網絡輿情事件,全市網絡輿論環境總體穩定。
(二)“雙公示”公開情況。根據張家港市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的要求,進一步加大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的公開力度,提高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后7個工作日內公示到張家港市人民政府網,全年公示行政許可信息1552條,行政處罰信息68條。
(三)議案提案辦理情況。2020年,市政府交由我委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共48件,作來信處理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議24件(主辦16件,協辦8件),政協提案24件(主辦16件,協辦8件,其中有3件是集體提案)。主要涉及緊密型醫聯體建設、基層醫療服務能力提升、婦幼健康體系等內容。目前,我委已按照全市辦理工作統一部署要求,完成了見面及書面答復工作。
(四)“雙隨機”抽查情況。深化“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梳理各級各類隨機監督抽查工作,制定工作計劃。按照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實施意見,錄入江蘇省市場監管信息平臺雙隨機任務61個。配合開展張家港市跨部門雙隨機任務4個,國抽388個任務已完成388個,完結率100%。省抽164個任務已完成164個,完結率100%,錄入行政檢查信息397條。在張家港市人民政府網對雙隨機抽查結果分2次進行公示。
(五)“互聯網+政務服務”公開情況。按照職權法定、權責一致、高效便民、公開透明原則,動態維護“省政務服務網”266項行政權力,規范事項名稱、辦理材料、流程、時限,全部向社會公示,方便群眾辦事,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同時接受社會監督。努力構建權界清晰、運轉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職能體系。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表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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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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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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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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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性文件 |
0 |
0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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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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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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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8 |
增5 |
1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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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23 |
增2 |
3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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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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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203 |
0 |
68 |
|
行政強制 |
5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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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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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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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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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
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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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關于規章、規范性文件,“對外公開總數量”為歷年公開的總數量;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37號),“規范性文件”系除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以及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外,由行政機關或者經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依照法定權限、程序制定并公開發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具有普遍約束力,在一定期限內反復適用的公文,不限于文號為“X規”的文件。
2.關于行政許可、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項目數量、處理決定數量,舉例:如市資源規劃局行政權力事項清單中,“改變土地利用條件審批”行政許可為該局的1個行政許可項目,“上一年項目數量”“本年增/減”分別反映本單位上一年的行政許可項目數量和今年的增減情況;“處理決定數量”為本單位所有行政許可項目在2019年作出的行政許可決定的數量。
3.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集中采購的相關統計信息請市財政局予以指導。
四、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表格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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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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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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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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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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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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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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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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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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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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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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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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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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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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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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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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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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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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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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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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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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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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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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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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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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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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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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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表格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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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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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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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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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我委政務信息公開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目錄及信息公開內容有待進一步梳理完善。
接下來,我委將按上級要求,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制度,提升信息公開的質量和數量,豐富信息公開內容,進一步加強規范性,持續完善目錄編制工作。
七、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落實情況:根據政務公開重點工作要求,截至12月份完成市長信箱信件回復43件,均按期辦結;全面開展“不見面審批”工作,今年共計實施不見面審批352家,其中公共場所345家,醫政7家。通過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借助電腦終端、手機APP和政務服務大廳自助服務平臺,在所有許可事項中推出“不見面審批”服務,其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領域全面實現審批服務全流程“零紙張”“零見面”“零跑腿”,發證時效由原來的5天縮短到目前的1天。在中醫診所實施“備案制”管理、公共場所推行“告知承諾制”審批模式,大力優化營商服務環境。推出監督管理“首評制度”,“告知承諾制”“備案制”發證一個月以內完成首次上門普法教育和監督指導,確保事后監管“不缺位”。今年共計實施不見面審批352家,其中公共場所345家,醫政7家。
專此報告。
張家港市衛健委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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