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2年度市財政預算執行、決算草案以及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以下簡稱審計工作報告)的解讀。
一、 今年“同級審”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審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張家港市審計局從3月份開始啟動“同級審”工作,4至5月為審計實施階段,主要對市財政、保稅區財政和市級各部門2022年度預算執行、決算草案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并按規定納入了去年7月份以來的有關審計工作情況。6月份,市政府常務會議專題聽取了審計工作情況的匯報。7月份,市審計局局長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在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上報告了張家港市2022年度財政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
二、審計工作報告框架及主要內容
今年的審計工作報告,主要分為八個部分,前面是導語,簡要介紹了審計開展情況以及結果評價。
第一部分是市本級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第三部分是市級部門預算執行和決算審計情況。
第四部分是重點民生資金和重點項目審計情況。
第五部分是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審計情況。
第六部分是工程審計情況。
第七部分是去年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有關問題整改情況。
第八部分是審計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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