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科學安排國有建設用地供應,優化土地資源配置,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制定《張家港2025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現就《供應計劃》解讀如下:
一、編制依據
依據《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范(試行)》(國土資發〔2010〕117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國土空間規劃、本年度用地需求進行編制。
二、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以節約集約高效利用土地為基本要求,充分發揮政府對土地市場宏觀調控作用。
三、編制原則
城鄉統籌、節約集約、供需平衡、有保有壓。
四、計劃供應量
2025年度張家港市國有建設用地計劃供應總量控制在814.87公頃以內。包括商服用地8.73公頃、工礦倉儲用地391.15公頃、住宅用地58.61公頃(其中商品房用地58.11公頃,其他住宅用地0.5公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24.29公頃、交通運輸用地316.98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13.14公頃、特殊用地1.97公頃。
五、組織實施
市資規局會同屬地政府(管委會)及相關部門,加強協同配合,高效推進地塊拆遷、征地、土壤污染調查、地下文物勘探等前期開發整備工作,合力推進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有效實施。加強對計劃實施的動態跟蹤管理,及時總結計劃執行情況,因特殊原因影響供應計劃安排的,報市政府批準后及時對計劃進行適當調整。全面落實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及時公布住宅用地計劃地塊清單。適時通過相關平臺發布出讓信息,有效引導市場合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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