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豐鎮2025年度市政設施運維養護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南豐鎮2025年度市政設施運維養護工程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張家港市南豐鎮人民政府,發包人為張家港市南豐鎮人民政府,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聯峰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南豐鎮2025年度市政設施運維養護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1 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張家港市南豐鎮
2.2 建設規模: 包含雨污水管道拆除修復、砼路面及瀝青路面拆除修復、荷蘭磚及花崗巖道板拆除修復、砼側平石和花崗巖側平石修復、砼欄桿和花崗巖欄桿更換、雨污水井及各種池抓泥清理、更換井蓋、管道清理疏通封堵等。
2.3 標段劃分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合同估算價 (萬元) | 工期 (日歷天) |
XE-NF-GK-2025-GC-0011-1 | 南豐鎮2025年度市政設施運維養護工程 | 包含雨污水管道拆除修復、砼路面及瀝青路面拆除修復、荷蘭磚及花崗巖道板拆除修復、砼側平石和花崗巖側平石修復、砼欄桿和花崗巖欄桿更換、雨污水井及各種池抓泥清理、更換井蓋、管道清理疏通封堵等。 | 150 | 365 |
2.4 其他: / 。
3.1 資質條件: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且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業績要求:
是否有此類要求:□是?否
□投標人 □項目負責人 承擔過類似工程;
年 月 日至今(以竣工驗收報告時間為準)承擔過 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
□類似工程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項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驗收證 明書的原件掃描件,施工合同證明材料還需提供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或全國建 筑市場監管服務平臺相應查詢網頁截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項目負責人要求: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含)以上建造師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必須 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綠化工程不適用)。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 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 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 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 圍之內。
3.4 財務要求:
3.5 信譽要求:
3.6 其他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蘇州市建筑施工企業綜合考評結果考評等級為 C 類及以下投標人參與 投標。
□近兩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 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近一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 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近三個月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 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近五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 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本工程不接受處于違反投標保證信用承諾行為信息公布期內的企業參與投標。
3.7 本次招標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第 1.4.2 項的規定。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5 年 09月 29 日 00 時 00 分至2025 年 10月 11 日 23時59分(北京時間,下同),持 CA 數字認證證書登錄“張家港市限額以下(國企采購)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http://221.224.155.71:280/TPBidder/) ”下載招標文件;
4.2 凡未辦理 CA 數字認證證書單位請及時辦理 CA 證書及激活相應的業務模塊。(CA 辦理地點: 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瀧路 251 號四樓 CA 窗口,聯系方式:0512-69820845;張家港市人民中路 5 號市民服務中心 C 區公積金大廳 CA 窗口,聯系方式:0512-58682391)
4.3 投標人遇到相關系統使用問題,請撥打平臺技術支持專線電話:0512-58972920、0512-58188503。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2025年 10 月 17 日 13 時 30 分。
5.2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發包人不予受理。
6.1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張家港市限額以下(國企采購)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221.224.155.71:280/TPBidder)。
6.2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 個標段投標,投標人最多只允許中標 / 個標段。如果同一投標人在多個標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標人按下列原則推薦中標候選人:
□按照標段順序,投標人在前面標段被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后,所投其他標段將不再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
□按照標段最高投標限價從大到小的順序,投標人在最高投標限價大的標段被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后,所投其他標段將不再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
張家港市南豐鎮便民服務中心業務 2,聯系電話:0512-58613982
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合理低價法。
是否采用評定分離: □是 ?否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張家港市人民政府網 上發布。
招 標 人:張家港市南豐鎮人民政府
地 址:張家港市南豐鎮
聯 系 人:施浩程
電 話:0512-58907801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聯峰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豐鎮永聯小鎮天天鮮(永聯店)二樓規劃建設部
聯 系 人:黃穎
電 話:15962391883/0512-58906581



蘇公網安備 32058202010198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