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芳西路道路維修項目(項目名稱)新芳西路道路維修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新芳西路道路維修項目已由相關(guān)部門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張家港市大新鎮(zhèn)人民政府,招標代理機構(gòu)為江蘇眾信工程投資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新芳西路道路維修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張家港市大新鎮(zhèn);
2.2建設規(guī)模:拆除原有砼路面并新建砼道路1500m2,路口瀝青修補100平方,砼路面做法為10cm碎石墊層+18cmC30砼路面;瀝青修補路面做法為15cm4%水泥穩(wěn)定碎石+5cm細粒式瀝青砼路面,另沿河部位增加波形護欄180米。
2.3標段劃分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合同估算價(萬元) | 工期 (日歷天) |
XE-DX-GK-2025-GC-0019-1 | 新芳西路道路維修項目 | 拆除原有砼路面并新建砼道路1500m2,路口瀝青修補100平方,砼路面做法為10cm碎石墊層+18cmC30砼路面;瀝青修補路面做法為15cm4%水泥穩(wěn)定碎石+5cm細粒式瀝青砼路面,另沿河部位增加波形護欄180米 | 30 | 40 |
2.4 其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zhì)條件: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zhì)三級及以上,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業(yè)績要求:
是否有此類要求:□是?否
□投標人 □項目負責人 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
□類似工程業(yè)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項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的原件掃描件。金額以中標通知書或施工合同為準。提供的業(yè)績證明材料必須反映出相關(guān)數(shù)據(jù)和內(nèi)容,否則視為未提供。
3.3項目負責人要求: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注冊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含)以上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yè)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chǎn)知識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nèi)。
3.4財務要求:/
3.5信譽要求:/
3.6其他要求: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個體工商戶經(jīng)營者;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變更信息以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系統(tǒng)的變更備案信息為準。
□近兩年內(nèi)(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zhuǎn)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guān)部門行政處罰的;
□近一年內(nèi)(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發(fā)包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近三個月內(nèi)(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近五年內(nèi)(從截標之日起倒算),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發(fā)包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3.7本次招標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采用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2 項的規(guī)定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5年11月4日00時00分至2025年11月14日14時00分
4.2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潛在投標人持CA數(shù)字認證證書登錄“張家港市限額以下(國企采購)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221.224.155.71:280/TPBidder/)”下載招標文件;
4.3凡未辦理CA數(shù)字認證證書單位請及時辦理CA證書及激活相應的業(yè)務模塊。(CA辦理地點: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瀧路251號四樓CA窗口,聯(lián)系方式:0512-69820845;張家港市人民中路5號市民服務中心C區(qū)公積金大廳CA窗口,聯(lián)系方式:0512-58682391)
4.4投標人遇到相關(guān)系統(tǒng)使用問題,請撥打平臺技術(shù)支持專線電話:0512-58972920以及平臺客服熱線:0512-58188503。
5. 投標截止時間與投標文件的提交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5年11月14日14時00分。
5.2 逾期提交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6.1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張家港市限額以下(國企采購)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221.224.155.71:280/TPBidder/。
6.2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1 個標段投標,投標人最多只允許中標 1 個標段。
如果同一投標人在多個標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標人按下列原則推薦中標候選人:
□ 按照標段順序,投標人在前面標段被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后,所投其他標段將不再被推薦為中標人。
□ 按照標段招標控制價從大到小的順序,投標人在招標控制價大的標段被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后,所投其他標段將不再被推薦為中標人。
6.3□本項目采用信用評價分篩選模式,滿足條件的投標人進入評標入圍環(huán)節(jié)。具體篩選辦
法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7. 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 R經(jīng)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合理低價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企業(yè)信用評價:不計取信用分,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張家港市人民政府網(wǎng)、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fā)布。
9.招投標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電話:
張家港市大新鎮(zhèn)便民服務中心 0512-58760958
10.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張家港市大新鎮(zhèn)人民政府
地 址:張家港市大新鎮(zhèn)
聯(lián) 系 人: 張迪
電 話:0512-58760107
招標代理機構(gòu):江蘇眾信工程投資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張家港市公園路100號4樓
聯(lián) 系 人:朱蕓
電 話: 1596238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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