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設施提升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校園設施提升工程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張家港市樂余鎮人民政府,發包人為張家港市樂余鎮人民政府,招標代理機構為張家港保稅區宏宇建設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校園設施提升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張家港市樂余鎮兆豐學校、兆豐幼兒園
2.2建設規模:兆豐學校兆豐幼兒園食堂維修、兆豐幼兒園衛生間改造共1200㎡,衛生間改造面積約208㎡,教室內地面改造210㎡,廚房間改造約652㎡,地磚墻磚鋪設,鋁扣板吊頂、隔斷、門、安裝水電等。
2.3標段劃分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合同估算價 (萬元) | 工期 (日歷天) |
OD-LY-GK-2026-GC-0001 | 校園設施提升工程 | 兆豐學校兆豐幼兒園食堂維修、兆豐幼兒園衛生間改造共1200㎡,衛生間改造面積約208㎡,教室內地面改造210㎡,廚房間改造約652㎡,地磚墻磚鋪設,鋁扣板吊頂、隔斷、門、安裝水電等。 | 92 | 190(廚房間改造須于2026年3月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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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設計單位-張家港市火樹銀花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投標人須具備 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含)及以上(資質),且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業績要求:
是否有此類要求:□是?否
□投標人 □項目負責人 承擔過類似工程;
____年 月 日至今(以竣工驗收報告時間為準)承擔過_______________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
□類似工程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項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的原件掃描件,施工合同證明材料還需提供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或全國建筑市場監管服務平臺相應查詢網頁截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項目負責人要求: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二級(含)以上建造師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個體工商戶經營者;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變更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變更備案信息為準。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4財務要求:/
3.5信譽要求:/
3.6其他要求:
□近兩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近一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發包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近三個月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近五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發包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3.7本次招標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2 項的規定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6 年 1 月 17 日 00 時00分至 2026 年 1 月 23 日 23時59分(北京時間,下同),持CA數字認證證書登錄“張家港市限額以下(國企采購)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221.224.155.71:280/TPBidder/)”下載招標文件;
4.2凡未辦理CA數字認證證書單位請及時辦理CA證書及激活相應的業務模塊。(CA辦理地點:蘇州市高新區鄧尉路105號獅山科技館1樓服務大廳CA窗口,聯系方式:0512-68260259;張家港市人民中路5號市民服務中心C區公積金大廳CA窗口,聯系方式:0512-58682391)
4.3投標人遇到相關系統使用問題,請撥打平臺技術支持專線電話:0512-58972920以及平臺客服熱線:0512-58188503。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6年1月29日14時00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發包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確的事項:
6.1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 標段中的 (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發包人按下列原則選擇中標人:
□投標人最多只允許中標 個標段。如果同一投標人在多個標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薦中標候選人順序為:
□按照標段順序,投標人在前面標段被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后,所投其他標段將不再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
□按照標段最高投標限價從大到小的順序,投標人在最高投標限價大的標段被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后,所投其他標段將不再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
6.2□本項目采用信用評價分篩選模式,滿足條件的投標人進入評標入圍環節。具體篩選辦法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7.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合理低價法(報價分94分,信用分6分)。
是否采用評定分離:□是 ?否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張家港市人民政府網 上發布。
9.工程招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及電話:樂余鎮招投標崗位 0512-58360602
10.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張家港市樂余鎮人民政府
地 址:張家港市樂余鎮人民路27號
聯 系 人:朱曉東
電 話:0512-58966050
招標代理機構:張家港保稅區宏宇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張家港市國泰北路23號
聯 系 人:袁敏珠
電 話: 0512-58358805、1855676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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