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豐新華新村15幢-19幢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錦豐新華新村15幢-19幢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張家港市錦豐鎮人民政府,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華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財政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錦豐新華新村15幢-19幢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錦豐鎮新華新村
2.2 建設規模:擬解決新華新村15-19幢雨污水混流及西側河道黑臭等問題,包括污水管道:污水立管修復UPVC直壁管de110約220米,新建污水出戶管UPVC直壁管de110約79.2米,UPVC直壁管de160約39.6米,PVC-U直壁管DN250約237.6米,PVC-U直壁管DN300約671米,檢查井30*30約108座,檢查井60*60約66座,沿河污水管道PE直壁管de315約66米;雨水管道:新建雨水立管UPVC直壁管de110約1400米,新建雨水管PVC-U直壁管DN250約412.5米,PVC-U直壁管DN300約203.5米,PVC-U直壁管DN400約33米,PVC-U直壁管DN600約198米,雨水口300*500約85座,檢查井600*600約18座,檢查井800*800約3座,檢查井90*900約14座,閘門井一座;其他工程:破壞的路面恢復、綠化恢復、圍墻恢復,原封堵拆除及老閘門移位等。
2.3 標段劃分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合同估算價(萬元) | 工期 ( 日歷天) |
XE-JF-GK-2026-GC-0001-1 | 錦豐新華新村15幢-19幢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本項目位于錦豐鎮新華新村,擬解決新華新村15-19幢雨污水混流及西側河道黑臭等問題,包括污水管道:污水立管修復UPVC直壁管de110約220米,新建污水出戶管UPVC直壁管de110約79.2米,UPVC直壁管de160約39.6米,PVC-U直壁管DN250約237.6米,PVC-U直壁管DN300約671米,檢查井30*30約108座,檢查井60*60約66座,沿河污水管道PE直壁管de315約66米;雨水管道:新建雨水立管UPVC直壁管de110約1400米,新建雨水管PVC-U直壁管DN250約412.5米,PVC-U直壁管DN300約203.5米,PVC-U直壁管DN400約33米,PVC-U直壁管DN600約198米,雨水口300*500約85座,檢查井600*600約18座,檢查井800*800約3座,檢查井90*900約14座,閘門井一座;其他工程:破壞的路面恢復、綠化恢復、圍墻恢復,原封堵拆除及老閘門移位等。 | 178 | 180 |
2.4 其他:設計單位:華昕設計集團有限公司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且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業績要求:
是否有此類要求:□是 ?否
□ □投標人□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至今(以竣工驗收報告時間為準)[單項合同金額不小于]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
□ 類似工程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項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驗 收證明書的原件掃描件,施工合同證明材料還需提供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或全國建筑市場監管服務平臺相應查詢網頁截圖。
□ 金額以中標通知書或施工合同為準,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必須反映出相關數據和內容,否則視為未提供,業績以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張家港頻道企業信息庫中為準。
3.3 項目負責人要求: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且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個體工商戶經營者;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變更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的變更備案信息為準。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 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4 財務要求:/。
3.5 信譽要求:/。
3.6 其他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蘇州市建筑施工企業綜合考評結果考評等級為 C 類及以下投標人參與投標。
□近兩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近一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近三個月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近五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本工程不接受處于違反投標保證信用承諾行為信息公布期內的企業參與投標。
3.7 本次招標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6年1月12日16時 30 分至 2026年1月23日13時30 分
4.2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潛在投標人使用“CA 數字證書 ”登錄“ 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 ”獲取;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2026年1月23日13時30分。
5.2 逾期提交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確的事項:
6.1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 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 ”是指:張家港市限額以下(國企采購)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221.224.155.71:280/TPBidder/)。
6.2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個標段投標,投標人最多只允許中標個標段。 如果同一投標人在多個標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標人按下列原則推薦中標候選人:
□按照標段順序,投標人在前面標段被 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后,所投其他標段將不再被推 薦為中標候選人。
□按照標段標底從大到小的順序,投標人在標底大的標段被推薦為第一中 標候選人后,所投其他標段將不再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
7.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合理低價法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張家港市人民政府網上發布。
9.招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及電話:江蘇揚子江國際冶金工業園黨政辦公室公共資源交易科;0512-58959067,地址:張家港市錦豐鎮華昌路718號沙洲大廈1301室
10.聯系方式(異議)
招 標 人:張家港市錦豐鎮人民政府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華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張家港市錦豐鎮 地 址:張家港市同心大廈16樓
郵 編:215600 郵 編:215600
聯 系 人:陳潔 聯 系 人:潘焱楠
電 話:13812879879 電 話:0512-82593819
傳 真: 傳 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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