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吸取部分地區文物建筑安全事故教訓,切實加強文物建筑安全隱患防控工作,深入貫徹落實蘇州市安委會《關于開展企業安全生產突出風險隱患排查治理行動的通知》(蘇安〔2023〕8號)要求,特制定《2023年張家港市文物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現將《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在本地、本單位管轄范圍內,對照《方案》要求認真組織實施。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論述,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和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深入開展文物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落實責任,強化舉措,消除隱患,確保全市文物安全。
二、時間安排
1.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4月19日)
各區鎮、街道,相關單位要根據本轄區內文保單位實際情況,制定行動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分解落實責任,對文物建筑排查整治工作作出具體部署。
2.自查自改階段(4月20日至4月30日)
各區鎮、街道,相關單位對轄區內文物古建筑、文物保護工程施工工地等進行全面的安全隱患排查,并對各類安全隱患進行徹底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安全隱患,制定相關整改計劃和方案。
3.集中整治階段(5月1日至5月31日)
市級文物行政部門根據前期自查自改的落實情況進行集中督查,督促各文物、博物館單位對照隱患排查結果問題清單,嚴格落實整改措施,對安全隱患進行閉環管理。
三、整治范圍
全市51處各級文物保護單位,7處控保建筑和張家港博物館。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統一思想,認真組織實施。各區鎮、街道、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文物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以《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參照《文物建筑和博物館火災風險指南及檢查指引》和《文物建筑防雷技術規范》等政策文件和標準規范,結合工作實際,對轄區內文博單位開展深入細致的排查,堅決預防和遏制文物安全事故的發生。
2.明確責任,落實要求,強化源頭管控。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各區鎮、街道、相關單位要督促文物建筑的管理、使用單位嚴格落實文物建筑保護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要求,明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職責。針對當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加大檢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扎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
3.緊密協作,加強宣傳,凝聚工作合力。各區鎮、街道和相關單位要強化部門聯動,加強與住建、消防等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與合作,結合專業力量,深入推進文博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增強文物保護意識,定期對文物保護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文物保護安全防范知識和業務技能培訓,提高文物安全防范能力。同時,要充分利用電子屏、宣傳欄等資源,在醒目位置設立文物安全標語和橫幅,提高全民文物保護意識,引導群眾關心支持、積極參與文物保護工作,營造全社會保護文物愛護文物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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