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園用戶管理條例
(1)嚴格遵守執行有關法律法規
校園網用戶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
(2)嚴禁強行拔拽網絡接入端口
(3)嚴禁自行拉接網線
(4)嚴禁低、劣質設備接入校園網交換機端口
(5)嚴禁將感染病毒的計算機連接在校園網上
嚴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讓感染病毒的計算機連接在校園網上;如因端口不當使用(例如,接入計算機是病毒源,掃描源或通過"三通",低質網卡等接入)造成接入交換機死機,有權將該端口從交換機上暫時拔下,并通知相應用戶,直到用戶排除自身計算機的問題后,方可重新申請接入交換機。(6)、嚴禁惡意掃描攻擊與傳送有害信息
嚴禁對他人網絡或計算機進行惡意掃描,攻擊,進行未經許可的遠程遙控或傳送有害信息或不健康的信息等,一旦發現這種違法行為,將中止其校園網接入權,并上報學校有關部門追究其相應責任。
(7)嚴禁私自更改IP地址或占用別人IP地址
嚴禁私自更改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分配的IP地址,或占用別人的IP地址。私自更改或占用IP地址,一經發現,現代教育技術中心首先強制封閉該用戶,警告一次,累計兩次警告者將中止其校園網的接入權。并上報學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8)嚴禁私自設置個人網站
嚴禁私自用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分配的IP地址設置個人網站,如確屬需要,可通過現代教育技術中心申請登記備案(IP和該IP地址使用權人的相關信息),網站內容則需經學校有關部門審查其內容后才能開通,否則視為私設,一經發現,現代教育技術中心首先強制封閉該網站,警告一次,累計兩次警告者將中止其校園網的接入權,并上報學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不得傳播的信息
網絡信息工作必須嚴格遵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國家有關法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
(一)煽動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言論;
(二)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言論;
(三)泄漏國家機密,危害國家安全等違法犯罪活動:
(四)捏造或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五)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六)宣傳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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