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張家港市民政局以黨建為引領,將信用建設作為規范社會組織管理、激發社會組織活力的核心抓手,積極探索出一條以“廉潔合規”促“高質量發展”的新路徑,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是制度先行,構建信用監管的“四梁八柱”。張家港市率先構建了社會組織廉潔合規建設的“1+N”制度框架,其中,信用元素貫穿始終。創新制定了社會組織廉潔合規建設“三張清單”,特別是《社會組織廉潔合規建設負面清單》,為各類組織劃清了行為的“紅線”與“底線”,使其清晰知曉“哪些不可為”,從源頭上防范失信風險。同時,建立由紀委監委指導監督、登記管理機關牽頭、業務主管單位協同的聯動格局,形成了對社會組織信用狀況的監管合力,確保監管無死角。
二是精準施策,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的動態管理。改變“一刀切”的粗放式管理,建立“常規檢查+動態監管+信用評價”模式,實現對全市社會組織的精準畫像。通過出臺《社會組織信用信息評級工作方案》,對社會組織的活動狀況、內部治理、財務規范等進行綜合評估,并據此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對于運作規范、信用良好的組織,給予更多政策支持與服務便利;對于存在問題的,及時納入“活動異常名錄”進行預警;對于嚴重失信的,則堅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并依法撤銷登記。
三是服務賦能,彰顯信用建設的正向價值。在全國率先推出“社會組織全生命周期服務清單”,并開展“蓄能行動”“驅動計劃”等系列培訓,內容涵蓋法人治理、財務規范、項目運作等,累計培訓54期,直接提升了社會組織的內部治理水平和專業服務能力,讓社會組織真切感受到,良好的信用記錄是獲得政府支持、贏得社會認可、實現自身可持續發展的“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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