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正常醫療秩序,保障全市人民醫療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張家港市小型醫療機構依法執業誠信服務差異化監管實施方案(試行)》的規定,結合年初執法工作計劃,7月衛監所組織開展全市小型醫療機構(除中醫、醫美機構)依法執業、放射診療檢查。
本次重點對各單位依法執業、放射診療設備、診療場所及放射工作人員的管理、醫療廢物處置和醫療污水處理的運作等情況進行檢查。共檢查護理站、醫務室等小型醫療機構56家,口腔機構125家,并對110家口腔機構136臺壓力蒸汽滅菌器進行了生物監測,其中130份監測結果為陰性。
本次檢查發現各單位運作情況良好,診所設置符合診所基本標準,未查見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和超出核準的診療科目開展診療活動。個別診所存在醫師未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醫療廢物收集處置不及時等情況,執法人員針對發現的問題進行了現場反饋,提出了整改意見,下達監督意見書,并提出具體整改意見和整改期限,對存在違法行為的單位進行立案調查。
對6家生物監測不合格的單位,出具了衛生監督意見書,責令立即停止使用壓力蒸汽滅菌器進行消毒滅菌,查找原因,并立即停止使用自監測以來的所有滅菌器械,三次監測陰性后方可投入使用,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通過本次檢查,加強了各小型醫療機構的依法執業意識,提高消毒管理理念,督促醫療質量的提升,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安全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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