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將對張家港市集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工作進行專項審計調查。為全面真實地了解掌握與審計調查事項有關的建設及運營管理情況,并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的監督,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審計調查范圍及內容
2020-2021年度全市集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情況、改造資金的投入及使用情況、管理運行情況。
二、審計調查實施時間
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30日
三、審計工作紀律
審計期間,審計人員應嚴格遵守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審計“四嚴禁”工作要求及其他廉政規定。
四、聯系方式
審計組組長:陸維江 聯系電話:0512-58689266
監督電話:0512-58683877
通訊地址:張家港市國脈大廈1107室 郵編:215600
本公告公示期,從被審計單位接到審計通知書之日起至審計結束。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如實反映有關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并對審計工作和審計人員執行紀律情況予以監督。我們將予以認真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規定做好保密工作。
張家港市審計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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