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張家港市企業標準監督檢查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張家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張家港市企業標準監督檢查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江蘇省標準監督管理辦法》、《江蘇省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管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要求,進一步規范我市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工作,提升企業標準水平,促進質量提升,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檢查范圍
全市范圍內(不含保稅區)在全國“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自我聲明公開、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
二、檢查內容
(一)標準技術水平監督評價。對企業標準的技術指標進行評價,出具標準技術水平監督評價報告。
(二)標準實施效果評價。依據企業標準對其產品進行抽樣檢驗,出具相應的結果報告。
三、檢查方法及職責分工
(一)檢查方法
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印發的《企業標準隨機抽查工作指引》,委托標準化技術機構具體實施,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職責分工
1.標準計量科。負責制定企業標準監督檢查工作方案、標準抽樣和公示、監督檢查的組織協調、工作總結及報送。
2.標準化技術機構。負責制定企業標準評價實施方案、實施標準評價和產品抽樣檢驗、出具報告及匯總檢查情況,并提出問題整改建議。
3.各分局。負責轄區內企業的聯絡和檢查配合工作、掌握標準評價結果、跟蹤問題整改歸零。
四、工作步驟
(一)計劃準備階段(3月25日前)
標準計量科制定出臺監督檢查工作方案,確定企業標準本底數據;標準化技術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各時間節點的工作任務和要求,有序推進企業標準監督檢查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
1.企業標準抽樣及公示(3月26日至4月10日)。通過計算機搖號方式,按照不低于5%的抽查比例要求,從企業標準本底數據中隨機選取200項,剔除往年已抽查的標準,且同一個企業的標準數量不超過2項,形成《企業標準抽樣清單》,并按要求在張家港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天。
2.標準檢查評價和產品抽樣檢驗(4月11日至7月20日)。按照企業標準的合規性、準確性要求,重點對企業標準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情況,標準反映產品質量特性情況,標準結構合理性以及主要內容可驗證、可操作性情況進行評價和檢查;同時,根據企業標準評價情況,視情抽樣檢驗一定批次的企業產品。
3.出具報告和整改建議(7月21日至8月10日)。匯總檢查評價數據,編制標準評價、產品抽樣檢驗報告,總結企業標準監督檢查工作,分析企業標準存在的傾向性問題,并針對問題提出合理性的整改建議。
4.問題整改落實(8月11日至9月10日)。依據企業標準評價結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糾正企業的違規違法行為,指導制定整改措施,并做好跟蹤問效。對檢查發現企業標準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將其相應的企業產品列入產品質量重點監督范圍。
(三)總結提高階段(9月30日前)
撰寫企業標準監督檢查工作報告,認真總結監督檢查過程中的經驗做法,分析問題與不足,不斷完善企業標準日常監督管理機制,提升企業標準水平,促進質量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嚴密組織。企業標準監督檢查是形成企業標準社會共治的重要環節,是實施產品質量事中事后監管格局的基礎,檢查評價工作承擔單位要高度重視,細化方案、嚴密組織;各分局要做好工作對接和配合,確保工作順利完成。
(二)履職盡責、依法行政。要強化責任意識,切實履行職責,細化實施方案和標準評價細則,確保評價結果客觀、公正、準確。遇到難點問題,要組織專題研究,并加強請示溝通,共同制定解決措施,規避執法風險,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張市監標計〔2022〕2號關于印發《張家港市企業標準監督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蘇公網安備 32058202010198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