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4年張家港保稅區、金港、后塍、德積街道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編外)人員公告》安排,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經筆試、人崗相適度測評后進入面試的人員。
二、資格復審時間與地點:4月23日(周二)至4月24日(周三),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張家港市金港街道濱江大廈A座26樓2605會議室。
三、資格復審程序:考生應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復印件由工作人員留存。
1.考生攜帶《應聘人員登記表》一份(考生可登錄網上招聘系統:http://zjgbsq.jobs.o-hr.com/下載并打印簽字);
2.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
3.戶口簿或戶籍證明(戶主與本人頁);
4.學歷、學位證書照片(同時提供學信網認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海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黨員需提供黨員證明(黨組織證明或微信公眾號張家港先鋒-微服務-交納黨費記錄截屏);
6.招聘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相關說明:經資格復審,不具備應聘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工作人員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01-06、09-19崗位在應聘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07-08崗位根據應聘同崗位人員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應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以《2024年張家港保稅區、金港、后塍、德積街道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編外)人員公告》為準。
張家港保稅區組織人事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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