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開局起步之年,我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按照上級黨委政府關于法治政府建設決策部署,緊扣“現代化建設先鋒年”工作主題,聚焦“123”年度目標任務,全面推進政府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為在新征程上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張家港新實踐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一、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一)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統籌部署。5月,市委主要領導主持召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會議,對年度法治政府建設主要工作進行部署。6月初,出臺《2023年張家港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明確“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不斷增強政府依法履職效能”等8個方面31項重點工作任務,確定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設的“任務書”和“路線圖”。
(二)提升“關鍵少數”依法行政能力。6月初,市委理論中心組邀請華東政法大學章志遠教授,為全市領導干部作依法行政專題講座。年內,市政府常務會議集中學習《長江保護法》《對外貿易法》等7部法律法規。持續抓好領導干部任前法律法規考試,全年共組織106名擬提拔任用的副科職領導干部參加考試。
(三)以法治督察推動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實施年度法治張家港監測評價細則和法治督察工作計劃,通過“全面督察+專項督察+個案督察”相結合,充分運用采取書面督察、實地督察、“互聯網+督察”等方式,扎實推動“雙提雙評”專項行動、道路交通安全和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政訴訟敗訴和行政復議糾錯案件責任追究情況專項督察等年度重點工作落地落實。加強法治督察專員人才庫建設,按照立法參與、行政執法、公正司法、守法普法、綜合法治5個類別,確定161名法治督察專員并實行動態管理。
二、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1.加強統籌部署。5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6月,市委理論中心組(擴大)學習會先后開展“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高質量發展”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綱要(2023年版)》專題學習,要求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市政府獲評2022年度蘇州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先進集體,樂余鎮、南豐鎮獲評首批蘇州市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地區。
2.開展集中培訓。3月和10月,舉辦兩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專題培訓班,組織全市行政機關領導干部164人,針對黨的二十大關于法治建設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重要講話精神、基層行政訴訟敗訴易發領域、新行政復議法適用等進行專題學習,發揮領導干部先學一步、學深一層的示范引領作用。
3.組織旁聽庭審。11月,市政府常務副市長率領全市行政機關法治工作分管負責人、法制科長、司法所長、執法業務骨干等156人參加旁聽庭審,通過“沉浸式”法治體驗,強化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解決問題、推動發展的能力,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二)嚴格規范行政決策,提供高質量制度供給
1.科學編制年度計劃。3月底,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將制定“張家港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修訂新市民積分服務政策”等事項納入2023年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目錄進行規范管理,嚴格落實法定決策程序。5月中旬,公布《2023年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計劃》,將《張家港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等6個文件納入制定計劃。
2.高效完成審查清理工作。年內審核完成《張家港市普惠金融風險補償基金管理辦法》等8份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完成108件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繼續施行71件、擬修改16件、廢止21件,所有現行有效的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均通過省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平臺主動公開。
3.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加強源頭管理,調整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清單,清單之外的主體不得制發行政規范性文件。建立“2+1”合法性審查模式,以政府法制人員和公職律師為主體,充分發揮市政府法律顧問實務經驗豐富和專業知識扎實的優勢,嚴把合法性審核關。
4.強化決策跟蹤評估。嚴格執行后評估制度,組織開展《張家港市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等5個市政府實施滿2周年行政規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的后評估工作,通過跟蹤評估行政決策的實施成效和存在不足,提升后續行政管理工作水平。
(三)提高行政執法能力,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健全完善制度機制。編制現場執法工作指引,制定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案卷制作業務指引和執法案卷管理規定,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推動各行政執法機關規范適用行政裁量權基準,確保過罰相當,防止“同案不同罰”“合法不合理”。探索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工作機制,避免多頭執法、重復檢查。
2.全面規范執法行為。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持證上崗制度,持續開展行政執法人員法治素養提升行動,以“線上+線下”“理論+實務”等方式,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公共法律知識培訓、行政執法能力提升培訓、“尊法鑄魂學法賦能”公共法律知識競賽等活動,有效提升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南豐鎮率先打造全省首個“一站式”綜合行政執法辦案管理中心;鳳凰鎮積極探索綜合行政執法觀察員制度,舉行首屆綜合行政執法觀察員聘任儀式,通過觀察員的“零距離”視角進一步提升行政執法水平;錦豐鎮創新擴容“錦快辦”政務品牌,設置“錦管提辦不成事”反映窗口,實現差評有效整改、回復。深入推進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嚴格執行蘇州市涉企“免罰輕罰”清單和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共辦理免罰輕罰案件2711件,涉及金額5181萬余元。
(四)營造最優營商環境,持續放大比較優勢
1.制定年度重點任務清單。以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為目標,制定實施《2023年張家港市優化營商環境重點工作任務清單》,明確5大領域87項工作舉措,一體推進政策、市場、政務、法治、人文等“五個環境”建設。深化實施“港城金融服務萬企百億融通工程”,組建金融服務顧問團線下走訪企業,達成授信超1200億元。
2.增強“一網通辦”改革質效。扎實推動“一網通辦”改革,在蘇州大市范圍內率先發布首批120項業務“全城通辦”事項清單,加強“全城通辦”事項標準化建設。全市35個部門1283個政務服務事項全部實現“一網通辦”。樂余鎮創新開設“企樂融融”資源直通車,定期發布更新企業資源對接需求表,搭建企業便捷的需求對接平臺,促進企業線下合作。
3.推進“審管執信”建設工作。制發《張家港市推進“審管執信”閉環管理實施方案》,組織編制“審管執”事項關聯清單。完成“餐飲業無證經營”“產業用地項目未批先建”“產業用地項目批而未建”等3個風險預警模型開發,為輔助決策、開展重點監管提供支撐。
4.創新涉企服務一體化平臺建設。上線“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積分管理”應用,完成辦件2873件,服務企業1621家,支撐完成當年度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申報、審核、賦分、確認、匯總,80%以上扶持政策實現“免申即享”。“產業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務”應用上線準入評審在線辦理功能,截至12月底完成辦理31個項目,涉及資金約260億元。
5.依法包容審慎監管。圍繞“市場主體優服年”工作主線,對包括“四新經濟”在內的各類市場主體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對劇本娛樂經營場所等新業態新模式堅持監管規范和促進發展并重,依法規范塘橋直播電商基地建設。營商環境連續四年名列全省同類城市第一方陣,獲評首批全國縣域商業“領跑縣”、2023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標桿縣(市)。
(五)多元化解矛盾糾紛,著力維護和諧穩定
1.加強矛調中心建設。6月下旬市矛調中心揭牌運行,整合人民來訪接待中心、綜治中心、社會調解服務中心、非訴訟服務中心、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法律援助中心、12309檢察服務中心等機構功能,匯聚信訪、司法、公安、法院、檢察、住建、人社等多家資源,吸納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和團隊,采取常駐、輪駐、邀駐相結合方式,對各類矛盾糾紛“一站式接收、一攬子調處、一鏈條解決”,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來訪來訴、定分止爭“最多跑一地”“只進一扇門”的服務需求。
2.做優做實行政復議。切實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設立行政爭議協同化解工作站,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率連續三年超40%。深入開展“行政復議能力提升年”活動,規范行政復議案件辦理流程,落實案件集體討論審議制度,經行政復議的訴訟案件無敗訴情形。進一步加強辦案團隊和辦案梯隊建設,結合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開展系統性、精準化的業務能力培訓,打造職業化、高素質的行政復議隊伍。
3.深化人民調解工作。積極創新和深化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建設,制定踐行“楓橋經驗”深化“非訴服務”十項重點工作任務清單,全面鞏固人民調解基礎工作。綜合運用12345熱線、網格微信群等渠道廣泛收集群眾訴求,不斷完善矛盾糾紛分流引導、研判分析、協調聯動、分級處置等制度,積極運用行政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法律服務、心理服務等方式促進糾紛化解工作高效開展。錦豐鎮人民調解委員會榮獲“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塘橋鎮、大新鎮、后塍街道打造“夏伯興”個人調解室、“‘匠’新同行”勞動爭議、“三葉草”家事調解等特色調解室,強化爭議糾紛源頭治理。2023年全市各級各類人民調解組織共開展矛盾糾紛排查855次,受理矛盾糾紛40785件,化解40775件。
(六)加強行政檢查監督,規范行政權力運行
1.持續深化執法監督。深入貫徹落實《江蘇省行政執法監督辦法》,完善行政執法監督配套工作制度,制定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加大行政執法監督力度,對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多個重點執法領域以及基層綜合行政執法開展專項督查,健全執法案卷評查機制,抽查城市管理、市場監管、農業農村、文化市場等重點執法領域案卷283份,制發行政執法監督建議書15份。完善“兩法銜接”中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移送標準,確保行政機關及時、高效地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錦豐鎮建成蘇州市首家鄉鎮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室,首推行政執法監督網絡平臺,創新公眾參與行政執法評議機制,強化行政執法監督質效。
2.開展專項法治督察。針對道路交通安全和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政訴訟案件“兩降一升”等工作,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執法監督員成立專項督察組,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臺賬、評查執法案卷、與一線執法人員座談、現場組織執法考試等方式,督促行政機關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三是強化行政應訴能力建設。嚴格執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聯絡和情況通報機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得到有效落實,出庭應訴率保持100%,“出庭不出聲”情況得到明顯改善。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設體制機制有待加強。部門之間、地區之間依法行政工作存在較大差距,部分區鎮(街道)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統籌作用不明顯。少數基層區鎮(街道)司法所人員配備較為薄弱,法治工作隊伍能力和素質與服務保障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要求不相匹配。少數市級部門既無獨立法制科室,負責法治工作的人員也缺乏法律專業知識,法治工作隊伍專業化有待加強。
(二)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還有待提升。行政執法方式和行政管理法治化水平,不能充分滿足當前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法治需求。部分辦案人員執法理念還沒有完全擺正,執法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少數行政執法人員習慣于老經驗、老做法,日常工作中還存在著執法程序瑕疵、法律適用不準確、釋法說理不充分等不足,在執法過程中未能很好地做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三)行政訴訟案件“兩降一升”有待持續推進。2023年行政復議案件數量較上年有所降低,但行政訴訟案件數量基本持平,壓降效果有待提升。行政訴訟案件主要集中在公安部門的治安管理處罰、道路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違章處罰、市場監管部門的消費投訴舉報、人社部門的工傷認定等領域,個別區鎮(街道)存在行政訴訟敗訴案件,行政爭議化解難度較大。
四、2024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把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緊密結合起來,落實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常態化學習機制,緊扣“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采取集體學習、專題培訓等多種形式持續開展學習宣傳活動,加強理論研討、帶頭宣講、學習培訓,持續深入學習宣傳研究闡釋習近平法治思想,切實把學習成效轉化為法治政府建設的生動實踐。
(二)開展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行政執法不規范等六方面問題,結合實際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通過專項整治,推動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行政執法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特別是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安全生產、農業農村、城市管理、衛生健康、金融監管等領域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有力有效解決,推動執法理念更新、執法方式優化,推動執法能力和執法保障水平有效提升,執法隊伍管理切實加強。
(三)全力做好行政訴訟“兩降一升”工作。結合糾錯、敗訴情況開展類案分析,總結原因和對策,形成有針對性、指導性的改進措施,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強化程序意識,遵循正當程序原則,杜絕因程序遺漏、疏忽大意等問題導致復議糾錯、訴訟敗訴。強化部門協作、府院聯動機制,全面梳理在審復議、訴訟案件,加強復議、訴訟風險研判,通過行政和解、行政自糾等方式妥善做好涉案糾紛的實質性化解,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提質增效。
張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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