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是落實“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全市上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根據上級黨委政府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在已建成“全省法治政府建設示范縣(市、區)”的基礎上,以全力爭創“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為主線,銳意進取、守正創新,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整體水平。現將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深學篤行,強化法治政府建設組織領導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結合黨史學習教育、政法系統政治輪訓等工作,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全市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的重點內容,作為培訓輪訓的必要課程,引導全市黨員干部全面系統學、深入思考學、聯系實際學,切實學懂弄通做實,不斷深化思想認識、筑牢理論根基,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的本領。組織全市法治建設和行政執法分管領導90余人赴宜興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專題培訓。制定實施《張家港市學習宣傳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將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納入法治張家港建設規劃、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貫徹落實方案和“八五”普法規劃,利用各類媒體陣地和“張家港普法”等微信公眾號,組織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線上答題活動,形成人人參與的良好學習氛圍,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入腦入心。
(二)積極履行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始終堅持黨對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領導,市政府和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按照《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要求,積極履行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通過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局長辦公會議等,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聽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匯報,專題研究決定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動態調整優化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政府主要負責人職責由13項調整為18項,新增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法治鎮(區)創建等內容。
(三)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支撐。堅持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法治政府建設各方面,統籌推進法治張家港、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領導職責,將法治建設納入市委常委會2021年工作要點和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科學制定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要點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委托中國政法大學專家團隊進行實地調研、起草《法治張家港建設規劃(2021~2025年)》,重點突出法治政府建設內容,將“全面推進依法治市”作為單獨章節寫入《張家港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O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同步謀劃、同步部署、同步推進法治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
(四)嚴格法治政府建設督察。11月下旬,圍繞學習宣傳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情況、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情況等法治政府建設年度重點任務,對全市各鎮(區)、街道開展專項實地督察。健全法治政府建設考核評價制度,建立政府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的“履職紀實”機制,把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將述法考核、評議結果作為衡量黨政主要負責人工作實績、作用發揮的重要依據,全力推動形成重視法治素養、法治能力的用人導向。
(五)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抓住領導干部“關鍵少數”,深入推進領導干部學法常態化。制定實施市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明確每年常務會議第一次學法由市長領學,行政敗訴案件責任單位一把手介紹情況、分析原因、落實整改。落實黨委(黨組)中心組集體學法、法律培訓、法律知識考核等制度,市政府常務會議專題學習《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組織觀看拆遷協議案件庭審錄像,全面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能力。把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領導干部任前考試,加強對領導干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測試,考查、測試結果作為任職依據,全年組織副科級以上非人大任命考試145人次。
二、優化治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一)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實現全程代辦,企業開辦提速至0.5個工作日,一般不動產登記當日辦結率達90%,98%以上事項實現“一網通辦”,高頻事項實現“一件事一次辦”,不動產登記、市場監管等5個指標位列全省縣級市第一。強化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機制,順利完成國家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試點工作。開展行政審批中介清理,保留中介服務事項66項,在江蘇政務服務網張家港旗艦店設置“中介超市”,224家中介機構入駐并規范運行。制定《張家港市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動態調整管理辦法》,對許可審批事項、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在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并動態調整。出臺《張家港市首批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實現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法治化。
(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嚴格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深化推進涉企包容審慎監管,嚴格落實涉企“免罰輕罰”清單制度,前三季度分別辦理不予行政處罰案件1819件、從輕行政處罰案件822件、減輕行政處罰案件228件,涉及對應金額158余萬元、1895余萬元、1837.8萬元。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印發實施《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等文件,切實減輕企業群眾負擔,辦理告知承諾的證明事項18719件;對企業開辦、企業住所變更等涉及提供住所證明材料等業務實施承諾制申報,累計發放簽署住所承諾書3萬余件。加強知識產權維權案件的法律釋明和調解,切實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
(三)加強重點民生領域執法。聚焦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通過日常巡查、專項檢查、精準執法等加大食品藥品、公共衛生、生態環境、安全生產、勞動保障、野生動物保護等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全面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其中,生態環境領域累計檢查企業6014家次,實施行政處罰367件,罰款3598萬元,辦理環保法配套辦法案件26件(限產停產11件、行政拘留11件、查封扣押4件),移送涉嫌環境犯罪21件。
(四)強化公共法律服務供給。加快構建“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精準智能”的現代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以“門類齊全、管理規范、運行高效、惠及全民”為目標,調劑3800平方米辦公場地,擬采用“3+X”建設模式,以法律援助、人民調解、法律咨詢為基本職能,集成律師、公證、司法鑒定、專業調解、安置幫教、法治宣傳、行政復議、行政爭議受理調處等司法行政職能,突出綜合性、專業性法律服務功能,同時發揮法律服務綜合樞紐和指揮協調平臺作用,采用“前臺統一受理,后臺統一辦理”模式,實現“群眾只進一個門”“業務辦理一條龍”。目前,該工程正在規劃實施中。
三、嚴格規范,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
(一)健全完善制度建設。結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指導意見》等有關要求,修訂出臺《張家港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實施辦法》,將立項、起草、合法性審核、審議和公布、備案、清理、后評估等所有流程納入規范管理,構建起覆蓋行政規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制度體系。
(二)加強重點領域制規。科學編制年度工作計劃,推動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保障改善民生福祉、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等重要領域的行政規范性制定工作。年內出臺《關于進一步推動我市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張家港市新市民積分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張家港市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等6份市政府規范性文件。
(三)實施文件動態管理。嚴格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動態管理機制,堅持“日常清理+專項清理+定期清理”相結合,年內開展涉及長江流域保護、行政處罰內容、外商投資、計劃生育等專項清理工作,累計清理全市行政規范性文件615件次,擬廢止(含宣布失效)《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完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等7個文件。
(四)日常管理規范嚴格。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文件,全部納入合法性審核范圍,嚴格落實備案審查“333”工作體系。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的作用,行政規范性文件未嚴格履行起草程序的,一律退回補充完善程序,程序不完備的不得出臺實施。
四、規范運行,提高重大行政決策質量
(一)健全完善決策機制。構建“1+1+N”決策制度體系,以《張家港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為統領,出臺《張家港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實施細則》細化程序,輔之以《張家港市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規則》《張家港市重大行政決策檔案管理工作指導意見》等配套制度,建立起較為完備的重大行政決策管理制度體系。
(二)規范履行決策程序。在完成省、蘇州市重大行政決策首批試點工作的基礎上,扎實推進目錄管理、網上運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廉潔性評估、集體討論決定等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落地落實,切實防范決策風險。年內市政府決策目錄明確的6個事項,“修訂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政策”“制定《張家港市安全生產“十四五”規劃》”等5項決策已規范落實起草程序,“調整自來水價格”因疫情影響、考慮民生因素暫緩啟動。
(三)深入推動公眾參與。制定實施《張家港市重大民生行政決策民意調查實施辦法》,城鄉建設、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等與社會公眾利益關系密切、涉及面廣的重大行政決策,全面落實民意調查制度。積極引導不同利益群體代表參與決策,所有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必須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各5名以上,代表人民群眾和相關利益群體參政議政,增強政府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和可接受性。尊重社會公眾反饋的每一條意見,意見采納情況通過市政府網站集中反饋的同時,對于老年人等特殊群體進行“點對點”反饋,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
(四)嚴格決策執行評估。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執行制度,未經原決策機關依據法定程序調整不得變更或者停止執行,實施機關是否全面正確執行決策納入年度績效考核和法治建設監測評價,確保決策的公信力和執行力。執行重大行政決策跟蹤反饋和評估制度,針對“實施房產產權與學位關聯政策”“沙洲小學異地新建、梁豐小學擴區”等實施滿2年的決策,實施機關從合法性、合理性、協調性、操作性、完善性、績效性等方面進行全面評估,結合決策執行情況形成書面評估報告呈報市政府,作為后續決策的重要參考。
五、深化改革,推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一)扎實推進執法體制改革。堅持“全面、精簡、高效”原則,統籌配置相對集中行政處罰職責和執法資源,構建完善、高效的綜合執法新格局。將市場監管、文化市場、農業農村、交通運輸、城市建設管理、應急管理6個領域中18家承擔行政執法工作的事業單位,整合為6支綜合執法隊伍,實現“一個領域一支隊伍”,減少行政執法層級。堅持“以空間區域為劃分原則”的綜合執法模式,按鎮(區)、街道劃片設置執法中隊,執法力量向鎮(區)、街道傾斜,打通基層執法最后一公里,切實保障綜合執法改革順利推進。鎮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順利通過驗收評估,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和德積街道集中行使由原金港鎮人民政府行使的全部行政處罰權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措施權。完成全國統一行政執法證件培訓、考核及核發準備工作。通過普法微信公眾號對《行政處罰法》進行解讀,錄制規范執法專題宣傳片,加大對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的宣傳力度。
(二)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制定實施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和行執法協調監督工作要點。印發《關于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深入貫徹落實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加強對執法機關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開展對市場監管局、應急管理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部門以及楊舍鎮、樂余鎮、塘橋鎮等鎮(區)的執法專項督查。以“互評+復查”方式,每季度對執法案卷進行評查,同時委托律師進行復查,累計評查案卷263卷,召開執法案卷評查點評會并逐一反饋存在的問題,幫助執法單位提升案卷質量。
(三)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深化鞏固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聚焦執法源頭、過程、結果等關鍵環節,做到執法信息公開透明、執法全過程留痕、執法決定合法有效。修訂出臺《張家港市行政處罰證據管理指導規范》,列明行政處罰證據種類,對各類證據的收集、審查、認定和運用提出具體要求,保障證據合法性、真實性和關聯性,有效預防執法風險。加強行政執法人員公共法律知識培訓,組織新任執法人員任前公共法律知識培訓,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暨行政執法能力提升培訓班,設置《習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執法熱點難點解析》、觀看法院案件庭審視頻等專題課程。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專項督察,對行政執法情況及監督職責落實、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情況進行實地檢查。探索“區塊鏈+公證”在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中的應用。
六、爭先創優,全力爭創全國法治政府示范市
把爭創“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作為全市重點工作寫入政府工作報告,精心組織、強勢推進。榮獲省“爭創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縣活動先進地區”,“創新探索新時代行政執法的張家港樣本”獲評省“爭創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項目”,并被推薦為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候選項目。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進創建工作。成立由市長任組長的創建領導小組,組建創建工作專班,市長召開創建工作推進會,明確創建目標,細化責任任務,全市形成市長統一領導、市委依法治市辦具體牽頭、各單位共同推進的創建工作格局。緊扣實地核查重點環節,精心做好抽考準備,組織2400余人次參加法治教育網專題培訓,進行全員模擬考試。依托12345熱線,強化績效考核,群眾對求助、投訴舉報處理的滿意率近98%。同時,做好政務服務中心備查、執法卷宗評判、訪談對象指導等工作。大力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的創建活動宣傳,“張家港交通廣播”每天3次播送爭創公益廣告,“張家港日報”“今日張家港”APP開設“我為法治政府建設獻一策”專欄,“張家港新聞”開設“創建‘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在行動”專欄,全市形成“人人參與、全民創建”的濃厚氛圍。
(二)堅持問題導向,夯實創建工作基礎。委托中國政法大學專家團隊,對照法治政府建設示范指標體系,通過實地查看、座談、電話訪談、案卷評查等方式對我市進行全面評估,形成全市“短板弱項”清單。印發實施《張家港市爭創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工作方案》,制定“任務書”和“路線圖”,深入推進“補短板、強弱項”專項行動,要求71個短板弱項限期整改。推動立行立改和長期堅持相結合,在深挖根源、建章立制上狠下功夫,確保短板弱項改徹底、不反彈。
(三)緊盯單項目標,不斷深化創建內涵。下發《關于推選規范執法示范單位的通知》等文件,在全市開展規范執法示范單位創建活動,以示范創建選樹典型,全面提升基層法治水平。借鑒ISO9001質量管理的核心理念和方法,委托前石標準技術服務公司編制《行政執法工作規范(行政處罰)》,融入執法證據、“三項制度”有關要求和重點執法文書,探索形成縣域統一的行政執法工作規范化標準。實時跟蹤重點工作最新進展,通過學習強國、法治報刊等權威媒體專篇報道工作成效。
七、服務大局,妥善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一)充分發揮非訴糾紛解決機制作用。積極引導人民群眾依法維權,有效化解矛盾糾紛。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暢通人民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完善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發揮業務部門在專業領域糾紛化解中的積極作用,推動在人社局、住建局、婦聯等單位成立非訴訟服務分中心,為化解專業領域疑難復雜糾紛提供專門渠道,實現矛盾糾紛“一題多解”。推動全科調處和專科調處緊密結合,成立市、鎮、村三級非訴訟服務中心(窗口)和法院非訴訟服務分中心,整合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律師調解等資源,為群眾提供觸手可及的優質非訴訟服務。搭建專業調解平臺,在律師事務所設立“云+遠程”庭審室、律師調解工作室,開展網上受理、電子送達、在線庭審、律師調解等工作,以律師事務所為渠道,實現案件在訴訟與非訴間無縫切換。截止12月17日,全市累計調處案件32146起,同比增長10.91%。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法律援助案件量與常住人口比率達萬分之十五。積極推廣“蘇解紛”非訴訟服務,截止12月16日全市注冊人數達13295人。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優化整合基層矛盾糾紛化解資源。
(二)規范加強行政復議應訴工作。根據上級部署,按照“縣級以上地方一級人民政府只保留一個行政復議機關”要求,扎實穩妥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自2021年10月1日起,除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稅務和國家安全機關外,全市只保留一個行政復議機關,由市政府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深入推進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強化行政復議工作效能,發揮行政復議委員會作用,提升行政復議的公正性和公信力。截止12月20日,市政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106件,受理96件,審結80件(含去年結轉11件)。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的渠道作用,調解和解結案34件,占比42.5%。撤銷、確認違法和責令答復案件3件,直接糾錯率3.75%,復議公信力明顯提升。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依法出席庭審活動,出庭應訴率100%。
八、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回顧一年以來的工作,雖然我市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也存在基層法治政府建設機制有待理順、法治建設滿意程度有待提高、法治政府品牌意識有待加強、民生項目法治元素有待突出等問題。2022年是推進“十四五”規劃的第二年,也是深化法治建設的重要一年,我市將以扎實推進基層法治政府建設為主線,抓基層、打基礎,樹品牌、優服務,奮力開創縣域法治政府建設新局面。
(一)強化法治政府示范建設。法治建設永遠在路上,建設法治政府是法治建設的重要內容。我市將以實施《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為契機,探索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動態監測工作,運用日常監督檢查、專項法治督察、委托第三方調查等方式,及時發現法治政府建設的短板弱項,通過提示發函、通報批評、督促責任單位及時整改并建立長效機制,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全面提速、縱深推進,進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水平。
(二)做好執法監督試點工作。以司法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系建設工作試點單位為契機,把試點工作作為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的重要舉措,與其他法治政府建設任務相結合,緊扣試點要求,科學制定實施方案,建立試點工作領導和協調機制,找準突破口和著力點,努力完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制機制,力爭通過試點為蘇州、全省乃至全國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三)多措并舉提升群眾滿意度。習近平總書記說,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做得好不好,人民群眾最有發言權。繼續以持續聚焦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強化弱勢群體合法權益保護等為重點任務,做優做實“援法議事”“關愛民生法治行”等法治惠民項目,加大行政執法監督力度,激發復議體制改革活力,深化行政執法評議、公共法律服務進網格等工作,用好用活法治考核、監督檢查等措施,倒逼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切實提升群眾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張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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