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農業農村廳、財政廳《關于開展耕地有機質提升行動的通知》(蘇農建〔2024〕14號)精神,我市制定了《2025年張家港市耕地有機質提升行動項目實施方案》,現就公開遴選項目社會化服務主體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遴選提供農作物秸稈收儲、加工處理、秸稈酸液運輸及機械施用作業全環節服務的社會化服務主體。
(一)申報對象
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能夠提供農作物秸稈收儲、加工處理、秸稈酸液運輸及機械施用作業全環節服務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社會化服務主體。
(二)申報條件
1、具備從事農作物秸稈收儲、秸稈酸液加工處理、運輸車輛及機械施用作業服務的設備設施條件(需提供設備清單),具備專業技術人員隊伍,能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服務;
2、積極參與耕地有機質提升行動項目實施,且愿意增加相關裝備的投入;
3、能夠主動與秸稈收集種植主體對接,秸稈來源有保障(秸稈主要來源于本市),參與項目實施前,要與本市范圍內種植大戶簽訂秸稈收集協議;
4、能夠主動與種植主體對接,秸稈酸液施用服務面積有保證,參與項目實施前,要與種植主體簽訂秸稈酸液施用到田服務協議,還田作業需采用專業設備,確保均勻噴灑;
5、加工生產的秸稈酸液需符合質量要求,PH值、溶解性焦油、有機質、有機酸等技術參數達到相關標準,承諾對施用的秸稈酸液因產品質量、施用方式不當等原因造成的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6、證照、手續齊全,合法經營,服從項目管理部門指導和安排,并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與驗收。
二、遴選程序
項目社會化服務主體的遴選堅持自主申報、審核確定、網上公示的程序。先由相關對象對照申報條件出具書面報告,并提供相關附件材料。市農業農村局將及時組織審核,并將遴選結果進行網上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正式確定為項目社會化服務主體。
請有意向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相關主體于2025年12月31日下午5時前將申請材料遞交張家港市耕地質量保護站(長安中路344號江南大廈1403,聯系電話:0512-58122325),逾期視為無申請意向。
張家港市農業農村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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