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黨政辦公室(宣傳文明辦公室)。負責黨務、政務和機關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宣傳(網信)、新聞、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和新時代文明實踐工作;負責文化、旅游、體育工作;負責人大、政協、統戰、僑務和民族宗教工作;負責各黨政職能機構間的綜合協調;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接待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文秘、督查、政策研究、文件收發、史志檔案及機要保密工作;負責會務、電子政務、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黨群工作局(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組織人事、機構編制、老干部、關工委和人才工作;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黨員發展、教育培訓、干部隊伍建設和群團建設等工作。
三、財政和資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財政、審計、投融資工作;負責資金收支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財政預算、決算的編制和執行;負責國有集體資產的管理經營和政府債務的管理工作;負責管理規費征(代)收工作;指導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投融資工作,并對其收支執行的全過程進行審計監督;管理并指導轄區內相關單位和村級財務會計等工作。
四、經濟發展局(農村工作局)。負責全鎮經濟發展,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加強項目建設服務;負責現代服務業、旅游開發等招商引資、服務;負責科技創新和人才引進工作;負責工業載體及科技人才載體的規劃和建設工作;負責統計工作及經濟運行情況的調研、分析;負責工業企業的結構調整、資源整合工作。負責企業的上市工作;負責循環經濟、資源節約和利用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商會工作。負責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負責宣傳貫徹落實各級關于“三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農業新技術、新機具、新品種、新農藥、新模式的推廣(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做好畜禽防疫、檢疫工作;開發農業新示范項目,抓好農業項目基地建設和產業化建設;負責水務管理、防汛抗旱工作;負責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健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體制機制;負責農產品質量的監管等工作。
五、社會治理和社會事業局(建設管理局、退役軍人服務站)。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推進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組織擬訂社會事業和社區建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進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立和發展;負責教育工作;負責衛生健康、衛生監督、食品安全、老齡委、紅十字會、防疫工作,組織開展衛生綜合整治活動;負責民政、社會公用事業、社會福利事業、殘聯、退役軍人服務工作;負責人力資源管理服務、勞動和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編制各類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和管理;負責各類建設工程、市政工程、安置房工程的設計、組織實施管理;負責各類農村建房的規劃、審核與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房屋征收和補償安置工作;負責抗震減災工作;負責人防、綠化、道路、橋梁、供水、供電、供氣、通訊等管理工作。
六、綜合行政執法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負責轄區內綜合執法工作,依法行使上級賦予的行政執法權;負責執法案件的審核和重大行政處罰決定的報送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業務和法律法規培訓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消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做好安全生產的檢查工作,制止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報告和協助處理安全生產事故;承擔轄區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市容市貌、市政設施、城鄉環境衛生管理等工作;配合市有關職能部門做好相關業務的管理工作。
七、行政審批局(為民服務中心)。負責轄區內審批服務工作,依法辦理上級下放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督促行政職能部門所有行政審批項目進駐行政服務大廳;扎口管理全鎮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推進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貫徹落實各項行政服務制度,并對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員實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協調指導鎮、村(社區)兩級聯動便民服務網絡建設;組織實施權限內政府采購和招投標等服務工作;負責轄區內行政審批中介機構的監督等工作。
八、集成指揮中心。負責審批服務綜合執法一體化平臺的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擔實時監控、信息歸集、研判預警、協調聯動、督查考核等工作;負責政法綜治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相關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平安建設和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負責信訪、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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