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江蘇省張家港保稅區管理委員會擬對以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擬作出審批決定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從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
安環局聯系電話:0512-58323803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相關規定,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擬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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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 |
建設 |
建設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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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擴建年處理濕污泥1萬噸及干化污泥2萬噸項目 |
張家港保稅區長江東路608號 |
張家港保稅區貝杰特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南大環境規劃設計研究院(江蘇)有限公司 |
擬投資55萬元,通過購置篩混機、破碎機等相關設備,依托現有濕污泥干化設施,并新增篩分、粉碎工序處理干污泥,新增年處理濕污泥1萬噸、干污泥2萬噸的處理能力。本項目擬處理污泥主要來源于張家港保稅區勝科水務有限公司以及保稅區內化工企業的生化污泥,均為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
1、廢氣:濕污泥給料、輸送、干化廢氣隨熱煙氣一起進入長源熱電現有煙氣尾氣治理設施(SCR+布袋除塵+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處理后排放;干污泥篩分、粉碎廢氣經移動式布袋除塵裝置+強成品庫密閉+噴灑除臭劑后無組織排放;污泥運輸、裝卸、存儲廢氣無組織排放。 2、廢水:本項目無新增廢水排放。 3、噪聲:本項目噪聲源經廠區加強日常管理,合理布局車間、車間廠房隔聲、高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振措施后,廠界噪聲可達《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相應標準。 4、固廢:制定和落實固體廢物(廢液)特別是危險廢物的廠內收集和貯存、綜合利用、安全處置的實施方案,實現“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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