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廣大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2025年國慶、中秋雙節將至,為維護節日期間市場價格秩序,優化消費環境,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競爭,現對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提醒如下:
一、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依法誠信經營。各經營者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價格自律,依法依規經營,自覺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杜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
二、認真落實明碼標價規定,真實明確標示。經營者在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必須依法實行明碼標價。標價內容要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格發生變動時,經營者應當及時調整相應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強化重點領域行業自律,規范價格行為。
(一)各商場超市經營者在開展促銷活動中,應嚴格執行各項價格促銷行為規范,合法合規促銷。開展限時減價、折價等價格促銷活動的,應當顯著標明期限,不得虛構原價、虛假打折,不得使用欺騙性和誤導性的價格信息,嚴禁各種形式的價格欺詐行為。
(二)月餅、蟹卡蟹券等節令商品經營者要合理定價,不得過度包裝、搭售商品,不得使用令人誤解的促銷手段。銷售月餅券、蟹卡等提貨憑證的,應明確履行期限和價格構成,妥善處理售后服務。
(三)旅游景區要嚴格落實門票價格及優惠政策,不得通過各種違規形式變相提高門票價格,不得捆綁銷售、價外加價或強制代收其他費用。酒店賓館經營者要履行價格承諾,不得在電商平臺等渠道預訂客房訂單生效的情況下單方面毀約。餐飲服務經營者提供服務不得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視頻、計量單位等標示價格以及其他價格信息。
(四)各客運經營企業應自覺規范價格行為,做好票價公示工作,嚴格執行國家票價政策及優惠政策。停車場經營者應做好收費公示,在停車場入口處、繳費地點等顯著位置設置標價牌,標明收費標準、收費方式、投訴舉報電話以及免費時間等內容。
(五)網絡交易經營者需在網絡頁面顯著位置以文字、圖像等清晰方式明碼標價,確保價格信息完整準確,不得出現首頁等顯著位置標示的商品或者服務價格低于詳情頁、公布的促銷活動范圍及規則與實際不符、預訂訂單生效后單方面毀約或擅自提價等情況。
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應按照本提醒要求,認真進行自查自糾,進一步規范自身價格行為。節日期間,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市場價格巡查檢查力度,密切關注群眾投訴舉報和輿情反映,對經提醒后拒不整改的價格違法行為依法嚴肅查處。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共同監督,若發現經營者有上述違法行為或消費權益受到侵害,請撥打12345或12315進行投訴舉報。
張家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6日



蘇公網安備 32058202010198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