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黨務、政務、人大、政協、政策研究、督查、統戰、史志、檔案、文化體育旅游、后勤、等工作。
二、做好黨建、干部人事、工會、共青團、婦聯、人武、關工委等工作。
三、做好人才、科技、創新平臺、項目服務等工作。
四、做好招商引資工作。
五、做好規劃、城鎮建設、公用事業管理、建設管理、農村建設等工作。
六、做好財政、投融資、國有資產監管、財務結算、審計、國資(集體)公司管理等工作。
七、做好投資管理、產業發展、企業服務、金融服務、統計等工作。
八、做好黨風宣教、監督檢查、執紀審查等工作。
九、農村經濟、農業、鄉村振興、水利、動物防疫等工作。
十、做好行政審批、政務服務、招投標、政府采購等工作。
十一、做好社保、民政、教育、衛健、社區衛生服務、食品安全、退役軍人服務、農房管理、動遷等工作。
十二、做好勞動監察、市容管理、行政執法等工作。
十三、做好應急管理、消防安全、生態環境等工作。
十四、做好綜合指揮、綜治、司法、信訪、網格聯動、鐵路護路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