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黨務、政務、政策研究、督查、統戰、史志、檔案、文化體育旅游、后勤等工作。
二、做好黨建、干部人事、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工作。
三、做好人才、科技、創新平臺、項目服務等工作。
四、做好招商引資工作。
五、做好規劃、城鎮建設、公用事業管理、建設管理等工作。
六、做好財政、投融資、國有資產監管、財務結算、審計、國資(集體)公司管理等工作。
七、做好投資管理、產業發展、企業服務、金融服務、統計等工作。
八、做好黨風宣教、監督檢查、執紀審查等工作。
九、做好行政審批、政務服務、招投標、政府采購等工作。
十、做好教育、衛健、社區衛生服務、食品安全、動遷等工作。
十一、做好勞動監察、行政執法等工作。
十二、做好應急管理、消防安全、生態環境等工作。十三、做好綜合指揮、網格聯動、331、鐵路護路、站前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