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蘇州市張家港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 時間:202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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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檢查事項 |
檢查依據 |
檢查主體 |
檢查對象范圍 |
檢查比例 (數量) |
檢查頻次 |
檢查方式 |
檢查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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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雙隨機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江蘇省生態環境廳“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辦法》等文件 |
蘇州市張家港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 |
部分一般排污單位 |
32家 |
1次/年/家 |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 |
廢水、大氣、土壤、固廢污染防治措施、環評制度落實情況、環境應急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的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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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設項目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
蘇州市張家港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 |
建設項目所屬的企業 |
30家 |
1次/年/家 |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 |
對項目庫中建設項目的建設情況和驗收情況的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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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質量抽查及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運維機構質量監督檢查 |
《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國令第736號)《江蘇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江蘇省生態環境監測條例》《江蘇省生態環境監測社會服務機構環保信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蘇環規〔2024〕1號)等法律法規,《江蘇省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工作實施方案》(蘇辦〔2018〕17號)《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凈化生態環境監測服務市場環境的通知》(蘇環辦〔2023〕122號)等 |
蘇州市張家港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 |
開展自動監測監控的排污單位和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運維機構 |
30家 |
1次/年/家 |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 |
對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方案制定、自行監測開展情況、監測信息公開等開展質量抽查;對運維機構基本情況、運維保證能力、質量管理、人員管理、標準物質管理、運維能力等開展監督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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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輻射安全許可證檢查(含首次申領、重新申領輻射安全許可證單位的許可前核查) |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等法律法規 |
蘇州市張家港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 |
根據申領情況適時開展 |
根據申領情況適時開展 |
根據申領情況適時開展 |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 |
對核技術利用單位輻射安全防護措施、制度落實情況開展行政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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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危險廢物規范化評估工作檢查 |
危險廢物規范化評估工作檢查 |
蘇州市張家港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 |
涉危險廢物單位 |
結合雙隨機檢查一并開展 |
按上級要求開展 |
現場檢查 |
依據危險廢物規范化評估指標體系對危險廢物申報、貯存、運輸、利用處置等相關情況進行現場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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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個案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 |
蘇州市張家港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 |
根據個案檢查線索確定 |
根據個案檢查線索確定 |
根據個案檢查線索確定 |
現場檢查或非現場檢查 |
根據投訴舉報、轉辦交辦、數據監測、應急響應、“邀約式”檢查、高值區排查,行政處罰立案后的檢查調查、整改復查等有指向線索開展的行政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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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納入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年度涉企行政檢查計劃的事項 |
檢查排污單位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制度及措施落實情況 |
蘇州市張家港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 |
按照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年度涉企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
按照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年度涉企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
按照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年度涉企行政檢查計劃確定(視情與雙隨機檢查合并) |
現場檢查或非現場檢查 |
按照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年度涉企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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