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我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以貫徹落實《2019年張家港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為主線,以深化政府體制機制改革為契機,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強化普法、嚴格執法,不斷提升港城農業現代化建設的法治化水平。
一、依法履責,推動農業法治建設
(一)做好行政權力梳理工作。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總要求,我局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依據《關于對江蘇省行政權力清單進行動態調整的通知》(蘇編辦發〔2019〕40號),開展了行政權力的全面梳理,建立了行政權力清單421項,其中行政許可32項、行政處罰322項、行政獎勵16項、行政強制39項、行政征收5項、行政確認7項;同時,開展了法人類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的全面梳理,核定了“三級四同”(即省市縣三級權力名稱、類型、依據、編碼相同)行政權力事項59項,實現了“目錄之外無審批”的行政權力“一張網”對接。繼續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工作,不斷優化行政審批流程,對“農作物種子、食用菌菌種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事項,由提交證明材料轉變為提交書面承諾,施行強化準入監管。
(二)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按照“依法監督、公開高效、公開透明、協同推進”原則,我局依托省農業行政執法信息系統,建立健全隨機抽查事項清單25項,制定工作計劃,健全隨機抽查方式,合理確定抽查比例和頻次,強化抽查結果運用,切實強化市場主體自律和社會監督,提高監管效能,優化監管服務,著力解決了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創造了良好的農業發展環境。2019年,累計開展執法抽查689家次。
(三)落實信用“雙公示”制度。根據《關于落實國家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雙公示”新版目錄有關工作的通知》(蘇信用辦函〔2019〕28號),我局依托國家公信力信息平臺,對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事項及時公示,強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2019年,共上傳行政處罰事項67項、行政許可事項116項,并在張家港市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示。
(四)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嚴格執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規定,全面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要求,我局圍繞年度目標任務,通過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修訂重大生物災害和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健全應急管理體系,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要求,結合農事季節,突出農業機械安全、漁業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和重大動物疫情防控等重點領域,扎實開展宣傳培訓、隱患排查、專項整治等各項工作措施,切實強化農業安全生產領域的風險防范,實現了不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2019年,局黨委專題召開安全生產會議2次,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30期、900余人次,發放宣傳資料3000余份、懸掛宣傳橫幅132條、發送宣傳短信5000余人次,開展安全生產檢查2000余人次,對排查出的390個安全隱患均整治到位。
二、規范程序,提高制度建設質量
(一)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嚴格執行《張家港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張政辦〔2016〕93號),對我局印發的規范性文件和我局起草以市政府名義印發的規范性文件進行梳理,保證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截止2019年底,累計清理以我局名義印發的規范性文件7件,其中繼續有效的7件、擬修訂的1件;累計清理我局起草以市政府名義印發的規范性文件2件,計劃2020年修訂。
(二)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嚴格遵循“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充分討論、會議決定”的原則,我局制定了《張家港市農業農村局局長辦公會議議事規則》(張農發〔2019〕65號)、《張家港市農業農村局黨委議事規則》和《張家港市農業農村局“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張農委〔2019〕17號),明確了我局重大行政決策的議事原則、范圍、方法、程序等規定,2019年集體議事決策事項34項,做到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嚴格執行我局公文法核制度,對以我局名義印發的文件全面實施合法性審查,確保公文的合法性、規范性。
(三)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圍繞農業工作實際,對涉及重大決策、重大經濟合同、經濟項目以及法規性文件等做出決定之前均征詢法律顧問意見,對農業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和疑惑及時咨詢法律顧問意見,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的作用,為農業工作保駕護航。2019年,我局聘用的法律顧問針對合同管理、土地承包、員工人事等16項事宜,均及時反饋了合法、有效的建議。
三、公正文明,規范農業行政執法
(一)深化綜合執法體制改革。深化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動實施農業綜合執法,揭牌成立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統一承擔全市范圍內種植、畜牧獸醫、漁業、農業機械等方面的行政執法工作,增強執法能力。常態化開展漁政執法,嚴厲打擊電魚、使用“絕戶網”及涉漁“三無”船舶等違法行為。做好農機具牌證管理及年度檢審,狠抓農機安全生產。開展動物診療行業規范建設行動,嚴格動物防疫、養殖投入品及生鮮乳企業監管。建設全市農藥監管系統平臺,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聯合執法行動等系列農業執法行動。
(二)健全行政執法工作機制。根據上級要求,我局以體制機制改革為契機,印發了《張家港市農業農村局行政執法公示辦法》、《張家港市農業農村局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和《張家港市農業農村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張農發〔2019〕138號),完善了行政執法信息,配備了執法音像記錄和音視頻資料存儲設備,統一了行政執法文書格式,編制了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清單、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事項清單和流程圖,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做到事前公示、事中公示和事后主動公開,未發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情況,切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實現了農業行政執法正確率100%。
四、宣教結合,增強農業法治意識
(一)開展農業法治宣傳教育。結合農資下鄉進村活動,我局在常陰沙現代農業示范園區農貿市場開展了“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活動,現場宣講涉農法律法規、假劣農資辨別常識、農民維權方法和途徑以及專業技術咨詢等,吸引了800多名群眾現場參與,發放了《農藥管理條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種子法》等法律法規讀本和技術資料3000余份,贈送了優質農資產品1000多份。
(二)開展農業系統法治培訓。針對全局干部職工,我局以中心理論組學習、學習強國等為載體,通過自我學習與集中學習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局系統干部職工法律法規學習,增強法律素養和法治意識。針對局領導班子成員,除參加市委市政府組織的專題培訓外,我局通過邀請專家授課,開展了《水污染防治法》和《張家港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等專題學習。針對農業行政執法人員,我局開展了農業行政執法實務培訓,明確了行政執法行為應遵守的程序,規范了行政執法案卷制作的標準。
(三)開展農藥管理專題培訓。為加強農藥生產經營信息化管理,我局舉辦了2期農藥管理平臺信息化管理系統培訓班,解讀了《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明確了管理要求,增強了農藥生產經營單位的法律意識,提升了農藥生產經營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查擺不足,明確法治工作思路
2019年,我局在加強法治建設、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和進步,但對照上級要求和期望,我局在制度修訂完善、普法宣教形式和內容、公職律師配置、綜合執法隊伍建設等方面還存有差距和不足。為此,我局將結合農業農村法治工作實際,2020年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依法履行部門職責。完善行政權力清單,加快我局權力事項融入省政務服務“一張網”運行工作的推進,做好“應上盡上”事項清單在江蘇政務服務“一張網”對接,深入推進“放管服”和“證照分離”改革。強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嚴格執行信用“雙公示”制度,健全信用體系建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健全管理制度,修訂完善應急預案,保障農業生產安全。二是規范農業行政決策。建立制度建設工作計劃,嚴格法核審查制度,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組織開展清理工作,切實提高制度質量。嚴格執行議事規則和“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規范決策程序和合法性審查,保障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健全法律顧問制度,招錄法律專業人才,配置公職律師,加強法制隊伍建設。三是強化行政權力監督。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修訂和完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統一行政執法文書格式,嚴格案卷全過程監管和法制審核,開展案卷評查活動,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和提高案卷質量。深入開展涉農各領域的專項整治行動,切實規范涉農領域的生產經營秩序。做好信息公開工作,做到依法公開。四是有效化解矛盾糾紛。健全行政調解、行政復議和行政仲裁工作機制,完善功能區域設置,認真統計分析,規范工作程序,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五是加強學法普法宣傳。按照“七五”普法要求,做好農業宣傳普法工作。開展農業法律法規學習和宣傳,不斷提高農業系統內工作人員法治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開展各類農資下鄉進村活動,宣傳農業法律法規,保障農業從業人員合法權益。
張家港市農業農村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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