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張家港市審計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高標準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為推動審計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現將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本年度法治建設主要舉措和工作成效
(一)突出政治引領,審計法治建設有序推進
1.嚴格落實第一責任人職責。堅持和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全面領導,局主要領導認真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親自部署推動審計法治建設各項工作。局黨組會議專題聽取2022年法治建設情況匯報,討論部署2023年法治建設重點工作,制定出臺《市審計局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市審計局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清單》《市審計局2023年度審計執法項目計劃》等文件,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明確工作任務。堅決貫徹落實上級法治建設決策部署,嚴格按要求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公開、領導干部年度述法等各項制度,做到法治建設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同考核,進一步夯實了法治建設工作責任。
2.學深悟透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把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把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緊密結合起來。健全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制度,圍繞黨的二十大精神、習近平視察江蘇重要講話精神、《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等主題,開展中心組集體學習13次、集中研討6次。健全審計工作人員日常學法制度,把《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作為干部培訓、黨員學習的重要內容,通過讀原文、聽講座等形式,深刻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義和實踐要求,做到學思用貫通、知信行統一。
3.推動科學依法民主決策。認真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會議決定的原則,對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執行、審計制度制定及審計報告審定等需要依法決策的重大事項,召開局黨組會、局長辦公會、審計業務會議等集體討論、民主決策。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科學規范確定審計項目,廣泛征求市人大、政協、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巡察辦、財政局等多家單位的意見建議,確保審計項目重點突出、數量合理、類型全面。充分發揮法律顧問的專業支持作用,2023年,法律顧問共提供涉法的疑難問題咨詢4次,協助審核文件或合同3個,有效防范法律風險。
(二)堅持依法履職,審計監督作用有效發揮
1.聚焦主責主業依法審計。全年共完成審計計劃項目17個,領導交辦任務13項,審計發現問題332個,提出審計建議105條,上報審計專報、專項調查報告等28篇,獲市委書記、市長批示15篇次,指導推動被審計單位制定整改措施217條,建章立制47項,為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審計保障。聚焦財政資金管理,實施了2022年度市本級、保稅區和部門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審計,開展了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情況專項調查,促進財政資金規范使用、提質增效。聚焦權力規范運行,組織對塘橋鎮、城管局、新市民事務中心、金城公司等10家單位11位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對樂余鎮主要領導開展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聚焦民生實事項目,開展了全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管理情況專項審計調查、市教育局悅豐小學新建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推動政策法規落到實處、民生資金發揮實效、公共服務優質共享。
2.加強內部審計指導監督。積極創新內審指導模式,完善內審工作機制,有效提升了全市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在國企內審方面,聯合市委組織部、市國資管理中心印發《關于加強市屬國有企業內部審計組織體系建設的建議》,并抄告各國有企業,促進市屬國有企業完善內審機構建設和人員配備。在區鎮內審方面,開展村(社區)書記經濟責任審計內審指導工作,我局派出業務指導員全過程跟蹤指導,“零距離”講解審計思路,“手把手”傳授審計方法,“以審代訓”提升內審人員能力素質,促進全市內部審計工作規范化。
3.推動各類監督貫通協同。加強審計與其他部門的協作配合,依托各自職能優勢同向發力。牽頭制定《市屬國有企業審計監督聯席會議制度》,召開我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暨市屬國有企業審計監督聯席會議。分別與市紀委監委、市統計局聯合印發《張家港市紀檢監察機關與審計機關進一步加強協作配合的工作指引(試行)》《張家港市審計監督與統計監督貫通協同工作辦法》,進一步完善協作會商、信息溝通、線索移送、成果共享等協作機制。在經濟責任審計中持續深化紀巡審聯動,開展巡審聯動項目5個,審計組、巡察組互換《問題疑點清單》5份,督促被審計單位立行立改,凝聚長效監督效應。
(三)加強監督制約,審計權力運行更加規范
1.加強審計現場管理。加強對《張家港市審計局審計現場管理辦法》的執行,持續推進審計執法工作規范化建設。審前加強政策法規、部門職能和行業特點的調查研究,對審計對象全面了解、抓好特點,增強審計實施方案的指導性、針對性和可行性。審中做好現場精細化管理,通過編制7張清單、召開3項會議、細化2類取證單,同時加強大數據分析技術應用,進一步規范審計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審后開展項目檔案互查和優秀項目評比,探索審計項目“后評估”機制,有效提升審計質量。
2.優化復核審理工作。在配備1名專職審理人員的同時,各科室再配備1名兼職審理人員,對審計實施方案、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取證單和審計報告進行實時跟蹤審理。對重大、重點審計項目實施審計報告“三讀”機制,由審計組、審理會議、局長辦公會對審計報告進行三輪集中審閱,提前介入、共同研究報告中的疑難問題,提出有效改進建議,推動出具高質量審計報告。
3.自覺接受各類監督。年內接受市人大常委會工作評議,工作滿意率達94.29%;依法依規向市人大常委會作《2021年度張家港市財政預算執行、決算草案以及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局“三重一大”事項主動接受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組全程監督檢查,主動聽取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組的監督反饋,共同維護審計現場紀律秩序。
4.依法推進政務公開。依托張家港人民政府網站,依法公開政府工作信息、公告審計結果、公示行政執法情況。全年在張家港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信息264條,開展政策圖解5次,公布審計公告4個,不斷增強審計工作透明度。依法暢通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渠道,嚴格規范依申請公開答復,確保答復程序和答復內容完整合法。
(四)開展法治宣教,審計普法成效不斷提升
1.加強審計法治教育。堅持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為主線,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為主題,以學習宣傳新修訂審計法為重點,全面加強審計人員法律法規學習,夯實依法行政、依法審計思想基礎。結合審計業務需求,邀請法律顧問開展預防職務犯罪、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盡職調查等專題講座,多形式、多頻次開展新修訂《審計法》專題輔導,組織審計人員外出參加依法審計能力培訓、大數據審計能力提高班等專題培訓,不斷優化知識結構,提升履職能力。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參加公共法律知識線上培訓考試,3名新進人員申領行政執法證,全員持證上崗、亮證執法。
2.堅持邊審計邊普法。依托審計項目向被審計單位說理釋法,充分利用審計項目進點會、審計實施現場、征求審計意見和審計整改等環節,向被審計單位普及審計職責、權限和程序等,推動被審計單位提高尊法守法意識、依法依規用權。前移審計普法關口。梳理歸納近年來審計中發現的共性問題,出臺《張家港市政府投資工程建設管理重點風險防范清單》,列示工程建設中常見的19個風險點61種表現形式,組織9個集中建設實施單位進行集中培訓,取得良好反響,進一步推動審計工作由“事后監督”向“事前預防”轉變,提升審計普法針對性和實效性。
3.創新普法宣傳形式。走進基層社區搭建“理論宣講攤位”,開展黨的二十大精神、憲法、民法典、審計法、國家安全教育、防范非法集資等法規政策宣講,發放宣傳手冊,普及法律知識,共同營造學法守法的良好氛圍。以審計項目為藍本編寫審計案例,并排演原創微話劇《一張收據背后的秘密》,該作品獲評張家港市青廉脫口秀大賽二等獎,創新以案釋法活動形式,增強審計普法生動性。深入開展審計執法人員素養提升行動,相關經驗文章《張家港審計:創新打造審計執法能力提升“331”工程》被中宣部黨建網、江蘇黨建網錄用。
二、存在不足
在法治建設扎實開展,各項工作穩步推進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審計部門在法治政府建設方面仍存在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審計任務繁重、人少事多的矛盾仍然突出,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學習培訓的精度和深度,學用結合不夠緊密,運用法治思維解決問題、推動工作的能力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新時代對審計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審計隊伍建設與新時代審計工作要求尚有差距,審計人員的大數據應用能力、法律法規知識儲備和審計專業技術技能有待增強,審計項目質量和執法水平還需提高,審計普法形式還需創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市審計局將繼續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持續推進審計機關法治建設,提升依法審計能力和水平,充分運用法治力量增進審計監督質效,為港城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法治建設主體責任。對照《張家港市審計局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局主要領導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法治建設納入我局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進一步夯實法治政府建設責任制。嚴格落實中心組常態化學法、領導干部年度述法等各項制度,按時高效完成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深入調查研究法治政府建設過程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推動部門法治政府建設水平持續提高。
(二)規范審計執法,提升審計項目質量水平。立足經濟監督職責定位,忠實履行法定職責,不斷完善審計執法制度,持續提升審計項目質量,力求打造精品審計項目。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籌劃、組織、實施好年度審計項目,深入開展研究式審計,持續深化紀審協作和巡審聯動,進一步加強內部審計指導監督,推動各類監督貫通協同,不斷提升審計監督綜合效能。
(三)堅持學法用法,科學有序推進審計普法。嚴格落實《張家港市審計局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清單》,堅持領導干部帶頭學法和審計人員全員學法同步推進。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探索打造“審計普法流動站”普法品牌,促使每個審計組都是一支普法宣傳隊,堅持審計項目開展到哪里,審計普法就跟進到哪里,針對性開展審計“送法上門”服務,增強審計普法影響力和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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