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長制工作
1.開展年內第一批次53條劣V類水體銷號工作。
2.完成鄉鎮河長制斷面“一斷面一方案”審查工作。
3.加快推進70條幸福河湖建設,計劃建成40條;開展2023年度幸福河湖創建評審工作。
4.持續推進縣鄉生態河道創建,計劃建成65公里,占年度計劃的74%。
二、污水治理提質增效
1.完成城鎮污水廠進水濃度提升“一廠一策”方案評審。
2.通報第一輪污水處理提質增效達標區“回頭看”情況。
3.推進城區排水管網檢測修復及標準化提升二期國債項目規范實施。
4.加快推進城區16個小區雨污分流改造施工。
5.推動高新區等區鎮盡快與水務環保集團簽訂排水設施委托運維管護協議。
三、重點水利工程建設
1.完成十一圩江邊樞紐改建工程一期水泵機組自動化安裝,二期工程完成閘門啟閉機安裝、上下游消力池施工;完成走馬塘江邊泵站工程圍堰拆除、水下拋石,進行消防設備安裝。
2.完成2023年度市級河道岸坡整治工程,推進長江應急整治工程(五干河段)2標、東西長涇水系溝通工程施工。
四、供水與水資源管理
1.推進城東、錦豐、金港3個再生水市政雜用取水點建設。
2.開展2024年二季度公共供水水質抽檢采樣。
3.常態化做好夏季高溫供水安全保障。
五、防汛工作
1.持續推進防汛各類問題隱患的排查和督促整改工作。
2.做好梅雨期綜合協調應對工作。
3.開展張家港市防臺應急預案推演以及防臺防汛應急處置“雙盲”拉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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