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長制工作
1.完成年度71條劣Ⅴ類水體治理,做好第二批56條已整治水體銷號工作。
2.完成年度70條幸福河湖、60公里生態河道建設任務。
二、污水治理提質增效
1.完成全市排水設施建設管理、運維考核辦法制定并征求意見。
2.完成第二批9個排水達標區驗收及已建成80個排水達標區回頭看抽查工作。
3.加快推進城區16個小區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三、重點水利工程建設
1.按計劃推進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十一圩江邊樞紐改建工程一期開展行車、水泵安裝,二期完成內閘首底板基礎樁施工;走馬塘江邊泵站工程完成內外河大堤填筑、泵房裝修,計劃累計完成進度90%。十一圩河道整治工程完成剩余900米交界河道清淤,做好整體工程完工驗收工作。
2.做好東西長涇水系溝通工程進場施工準備,完成市級河道岸坡整治招投標工作。
四、供水與水資源管理
1.開展2023年度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資料收集和準備工作。
2.組織開展市級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3.開展《張家港市再生水利用管理辦法》編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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