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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名稱 |
主要內容 |
推進時序 |
牽頭科室、單位 |
協同部門、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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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港好助你”服務類社會救助提升項目 |
提升規范服務類社會救助項目,推動我市“物質+服務+發展+應急”綜合救助水平提升,建強“港好助你”服務類社會救助品牌。 1.升級社會救助管理平臺服務類救助模塊。根據需求完成模塊的優化,完善進度跟進、日常監督、內容評審等線上監管功能。 2.完善社會救助服務監督評估機制,構建內部評估、外部評估、第三方評估三大評估體系,實現社會救助服務標準化。 3.完善服務類社會救助需求評估機制、服務類社會救助項目清單動態調整機制,以開展第六期社會救助關愛服務項目為主要內容,形成以“志愿服務+綜合服務+個案服務”三大類服務為主體、其他服務為補充的“3+N”服務體系,健全“動態監測、需求評估、資源匹配、精準服務、監管有力”的服務類社會救助運行機制,促進社會救助服務成效可感可及。 |
1—4月,梳理平臺服務類救助模塊功能內容,明確需求,完成模塊建設初步方案。開展第六期社會救助關愛服務項目,項目執行團隊收集受助群體服務需求,提供服務,滿足受助者個性化、特殊化、差異性需求。區鎮(街道)做好日常監管工作,市級統籌監管全市項目,第三方機構開展專業支持。 5—6月,按照方案,與信息技術公司推進服務類救助模塊升級工作。開展關愛項目中期評審工作,推動項目進度合理、效果落地。 7—10月,服務類救助模塊升級工作基本結束,完成模塊各功能內測,制定線上監管機制。10月全市第六期關愛項目服務結束。 11—12月,開展關愛項目終期評審工作,確保項目實效化。總結完善需求摸排、服務清單動態調整、監管評估等機制,提升服務類社會救助的精準化、標準化、個性化。 |
社會救助和慈善事業科、市社會救助服務 中心 |
各區鎮(街道)、相關社會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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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陽光慈善”工程項目 |
認真落實民政部“陽光慈善”工程實施要求,進一步提升慈善組織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實現全市慈善組織信息公開質量顯著提高。全面排查掌握慈善組織存在管理漏洞、風險隱患的具體表現形式和問題根源,研究制定慈善組織問題和風險分類分級清單;推動慈善組織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化解風險隱患;嚴肅查處慈善組織及相關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形成有力震懾;完善措施,健全機制,凈化慈善生態,提升人民群眾對慈善事業的信任度和滿意度,積極營造參與公益慈善事業良好環境,確保我市慈善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
1—2月,開展執法檢查。聯合相關部門采用實地檢查、翻閱臺賬等方式對慈善組織進行檢查,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指導督促慈善組織明確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分類有序推進整改,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及時移交問題線索,配合開展執法等工作。 3—8月,強化長效治理。全面總結“陽光慈善”工程項目取得的成效,舉一反三,加強成果運用,建立健全相關監管措施和工作機制,同時指導督促慈善組織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等各項內部制度,提升慈善組織規范化管理水平。 8—9月,開展政策宣講。圍繞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進行重點解讀和闡釋,普及慈善法以及與慈善法相關的政策法規;加大對慈善從業人員的法律政策培訓力度,確保慈善事業行穩致遠。 |
社會救助和慈善事業科、社會組織管理科 |
各區鎮(街道)、市慈善總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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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化婚俗領域 移風易俗項目 |
鞏固全市婚俗改革試點改革成果,繼續強化婚俗改革陣地建設,完善婚姻家庭輔導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婚俗改革體系和格局,持續打響“愛載暨陽”品牌,積極爭創全國第三批婚俗改革實驗區。 |
1—4月,繼續推進各區鎮(街道),尤其是推動村(社區)級別的婚俗示范點位打造,強化氛圍營造。 5—6月,圍繞“5·20”節點組織開展集體婚禮和頒證活動,倡導簡約適度的婚俗禮儀。 7—9月,圍繞“七夕”重要時間節點,指導各區鎮(街道)舉辦具有地方特色的集體婚禮、戶外婚禮等特色婚禮,持續開展公益市集等婚戀活動。 10—12月,常態化開展良好家風家教宣傳倡導,開展家風家教“五進”活動,擴大甜蜜事業影響力。 |
社會事務科 |
各區鎮(街道)、婚姻登記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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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殯葬領域服務 能力提升項目 |
繼續擴大殯葬設施供給,圍繞上級相關任務開展殯葬領域整治,探索運尸車及遺像車改革,規范殯儀服務市場,提升殯葬服務水平和能力。 |
1—4月,指導殯葬機構開展減項降費優服務工作,推動全市層面殯葬設施新改擴建項目申報,有序開展清明祭掃管理服務工作。 5—6月,開展和鞏固殯葬專項整治工作成果,開展殯儀服務機構雙隨機檢查,整肅殯葬服務市場秩序。 7—9月,常態化開展殯葬移風易俗宣傳倡導,做好殯葬領域專項整治驗收階段準備工作。 10—12月,驗收全市新改擴建殯葬服務設施,總結殯葬領域專項整治工作成果。 |
社會事務科 |
各區鎮(街道)、市殯儀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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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社會組織“三規范一提升”行動 |
規范社會組織登記,實施社會組織事先告知提示,發揮好市社會組織服務交流中心陣地功能,優化調整審批流程,加強對領導干部兼職未報批、負責人超齡換屆等情形把關。規范社會組織治理,清理規范社會組織評比表彰、舉辦節慶展會論壇活動,持續深化社會組織收費行為監管,實施社會組織“蓄能行動”和“驅動計劃”。規范社會組織執法,加大社會組織違法行為查處力度,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探索擴大社會組織信用信息應用場景,強化社會組織失信警示教育。提升服務能力水平,嘗試引進國家、省級社會組織落戶我市,促進新興領域社會組織成長發展,支持引導區鎮、街道建設“兩會一中心”,構建社會組織培育發展生態鏈。年內實現社會組織年檢率不低于96%,等級評估率不低于81%,高等級社會組織新增數不少于10家,年度抽查數量不低于3%。 |
3—5月,起草完成社會組織事先告知提示,召開全市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動員會,依托市社會發展促進會平臺,做好社會組織相關政策宣傳工作。 5—7月,啟動社會組織年檢年報和等級評估工作,實施社會組織“蓄能行動”和“驅動計劃”,分期分類分批舉辦全市社會組織專題培訓。指導區鎮街道建設“兩會一中心”。 8—10月,啟動社會組織年度抽查工作,開展優秀社區社會組織推薦工作,打造一批優秀社區社會組織和項目案例。常態化做好社會組織評比表彰、舉辦節慶、展會、論壇活動清理工作,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深化社會組織收費行為監管。 |
社會組織 管理科 |
市社會組織服務交流中心、各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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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基層民政服務 能力提升項目 |
扎實推進基層民政服務站(社工站)建設運營,指導站點服務轉型升級,進一步發揮積極作用,優化民生微實事(社區黨組織為民服務)項目實施,完善政府購買服務,全方位提升為民服務水平。 |
1—3月,修訂區鎮(街道)民政服務站(社工站)服務清單、評估標準等,指導民政服務站(社工站)梳理轄區政府購買服務情況,啟動公益創投項目,促進站點規范化、專業化、社會化運營。召開民生微實事(社區黨組織為民服務)項目社會組織專場指導會,促進項目有序實施。 4—6月,舉辦民政服務站(社工站)建設推進會,鼓勵區鎮(街道)按照實際探索轉型升級,優化整合,更好地服務群眾。指導各區鎮(街道)優化民生微實事(社區黨組織為民服務)項目實施。 7—9月,開展實地走訪,指導推進民政服務站(社工站)建設運營,實施培訓項目,逐步提升基層民生服務水平。做好2024年度民生微實事(社區黨組織為民服務)項目審計抽查。 10—12月,開展基層民政服務站(社工站)、民生微實事(社區黨組織為民服務)項目年度評估推優活動,做好典型宣傳推廣。召開市民生微實事(社區黨組織為民服務)項目部門年度會議,完善負面清單,完成居民滿意度調研。 |
社會組織 管理科 |
各區鎮 (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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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養老服務能力 提升行動 |
建設示范性鄉村互助養老睦鄰點5家,提升農村養老服務能力。改造提升助餐點5個,優化提升老年人助餐服務能力。居家適老化改造產品“換新”項目,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質,年內完成上級下達任務數。認知癥康復訓練項目,為在住認知癥老人設計個性化的康復訓練方案并實施,進而提升認知癥老人的生活質量。 |
1—3月,會同區鎮(街道)規劃互助睦鄰點選址、確定改造提升的老年人助餐點;按照政府采購規定,編制居家適老化改造產品“換新”項目采購文件,委托代理機構開展招投標工作;分配區鎮(街道)任務數,做好項目前期宣傳工作;運用專業量表評估老人的認知癥等級并制定個性化服務計劃。 4—6月,推動區鎮(街道)完善互助睦鄰點及助餐點改造提升設計方案;適老化改造確定入圍服務機構,進行項目、價格、服務機構公示,并做好申請、審核等環節;認知癥康復落實各項康復訓練計劃。 7—9月,組織加快推進互助睦鄰點、助餐點的施工、改造提升工程建設;跟進各服務機構入戶施工進度,組織隨機驗收、入戶回訪等,確保改造及時、到位;落實各項康復計劃,并根據老人實際情況周期性評估與調整康復方案。 10—12月,完成示范性鄉村互助睦鄰點建設、完成助餐點改造提升;按照改造進度,及時做好適老化改造補貼資金審核、撥付;評估認知癥康復成果,總結分析,對比前期目標調整后續康復方案。 |
養老服務科、市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
各區鎮 (街道)、市社會福利服務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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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港城“銀齡行動” |
按照全國老齡辦關于開展“銀齡行動”的工作要求,由市老齡辦牽頭,整合市老齡委相關成員單位及全市各涉老協會資源,充分發揮老教師、老醫生、老知識分子等群體作用,開展特色志愿服務。優選合作單位在老年人就業、社區治理、老年健康、文教體育等方面開展試點,適時在全市范圍內推廣,探索我市為老服務新模式,培育志愿服務新典型。 |
3月,謀劃港城“銀齡行動”工作機制,并發文。 4月,確定合作單位及試點項目,召開港城“銀齡行動”啟動儀式。 5—6月,指導相關單位開展特色志愿服務試點工作。 7—12月,完善工作機制,對于成熟的試點項目視情在全市推廣。 |
老齡辦 |
各區鎮(街道)、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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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特殊兒童關愛 保護促進行動 |
落實民政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質量提升三年行動方案》《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行動方案》,積極爭取中國兒童福利和收養中心支持,主動加強與市法院、市檢察院等部門的交流合作,聚焦流動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特殊兒童群體,從“物質+服務+成長”三向發力,保基本、暖民心、促發展,扎實開展特殊兒童關愛保護促進行動,持續謀劃兒童關愛服務改革創新。 |
1—2月,對接中國兒童福利和收養中心,商議年度工作計劃安排;對接市法院,商議“法院+民政”合作事宜;對接市檢察院,商議“檢察+民政”合作事宜。 3—4月,啟動特殊兒童個案服務項目、特殊兒童心理關愛服務項目,以及部門間相關合作項目。 5—10月,聯合各區鎮、街道,常態化開展特殊兒童關愛服務系列活動,針對特殊案例進行專題研究分析。 11—12月,鞏固特殊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成果,推動建立長效機制。 |
未成年人保護科、市未成年人關愛保護中心 |
各區鎮 (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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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慈善助困 暖心救助+N” 服務項目 |
1.為貫徹落實蘇州市委、蘇州市政府關于建設“慈善救助服務中心”的要求,進一步優化市域救助資源供給配置,發揮慈善在社會救助體系中的作用,為突發情況陷入困境的群眾開展就近安置幫扶工作,彰顯慈善溫度和力量。 2.進一步推進救助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創新社會綜合治理,聯合公安部門,持續深化“送愛回家”救助項目,推動救助窗口前移。主要針對刑滿釋放、肇事肇禍精障人員、社會高風險人群等群體,著力在及時發現、救助幫扶、尋親服務、護送返鄉等環節,建立快速救助服務通道,及時化解矛盾,消除社會風險。 3.持續開展尋親服務,探索在“民政+公安”的工作模式基礎上,聯系專業社會組織、愛心企業、志愿者團隊等多方力量,明確服務分工,構筑多元主體融合的服務網,推進尋親服務工作創新開展。 4.全力推進“崗好有你”就業幫扶品牌建設,推動救助管理機構轉型升級。 |
1月,掛牌成立“慈善救助服務分中心”,召開“慈善救助服務驛站”建設工作會議,完成任務布置。 2月,對各板塊上報的“慈善救助服務驛站”點位開展檢查及業務指導,確保月底前掛牌運行。 3月,對接公安部門,研商“送愛回家”項目推進方案。完善相關工作流程。 4—6月,與尋親社會組織合作開展“法醫系譜學”深度尋親服務,為已安置及傳統尋親難以突破的受助人員提供新技術手段的尋親支持。 7—9月,開展“慈善救助服務驛站”運行督查工作。 10—12月,總結項目成效、經驗。 |
市救助 管理站 |
聯合市公安局、各區鎮(街道)等相關部門和社會組織 |



蘇公網安備 32058202010198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