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強困難群體兜底保障。繼續開展全市萬戶“安居助困”行動,結合安全檢測結果明確各區鎮(街道)改造對象,并細化改造內容,啟動改造工作;籌備居家“安全包”采購工作。開展全市困難群眾“安居工程”資料審核及入戶核查工作。做好困難群眾五一勞動節慰問金發放工作。擬訂5月份救助宣傳月活動方案。配合開展醫保紓困工作。結合慈善法修訂,籌備慈善業務學習培訓工作。修訂慈善超市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聯合電信,確定慈善超市云上小程序升級框架。
二、優化養老服務供給。指導區鎮、街道按要求開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能力提升項目,出臺2024年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工作實施文件;完成一批新建住宅區養老服務用房社會化運營的公開招投標工作;召開養老志愿者協會換屆大會暨二屆一次會員大會,開展銀齡互助志愿服務年度評估工作;組織開展養老機構安全生產綜合體檢,按照“一機構一報告一清單”的要求形成報告和隱患問題清單;調整居家養老上門服務細則,征求有關部門意見;組織開展我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等級評定工作。。
三、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根據規范兩委建設相關要求,抓好兩委工作指引貫徹落實,完成村、居兩委換屆后出缺、補選等相關情況統計。指導基層自治,指導村民大會召開與章程制定,推動村規民約的落地見效,指導民主議事會作用發揮。繼續常態化做好大學生在村、社區就業情況統計和登錄工作。
四、規范專項事務管理。做好2024年全市清明祭掃安全管理與服務工作,對全市公墓、骨灰堂等殯葬服務場所開展督查;組織參加骨灰海葬共祭活動;制定張家港市“鄉村著名行動”工作方案,進行工作部署,細化目標任務、具體舉措。
五、加強特殊群體關愛保障。推進未成年人保護綜合服務平臺使用,持續完善“今日張家港”APP、展示頁面、業務處理等功能模塊。開展兒童關愛保護專業能力提升項目第一期專題培訓。部署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兒童關愛之家)建設任務、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示范點創建工作。啟動2024年“育童心·益同行”兒童關愛保護志愿服務項目。常規性做好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補貼和殘疾人兩項補貼4月發放工作、收養登記工作、收養家庭回訪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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