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強困難群體兜底保障。落實“安居助困”項目資金,開展好張家港市低收入人口醫療費用支出幫扶項目、2023年度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項目、第五期社會救助關愛項目中期評審。赴部分區鎮(街道)開展基層慈善工作調研及座談工作。梳理“云上”慈善超市功能內容,明確線上小程序調整需求。梳理慈善超市款物來源及使用,草擬慈善超市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二、優化養老服務供給。跟進康養集團南苑新村項目房屋加固改造成本測算工作進度。開展兩會養老機構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實《全市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2024-2026年)實施方案和2024年重點工作任務》,持續提升機構安全管理。持續做好特殊困難老年人關愛探訪工作。組織對獨居老人、孤寡老人家庭安裝智能煙感報警裝置。出臺我市2024年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文件,組織公開招投標工作。優化居家養老上門服務細則,強化居家養老上門服務監管。加快推進社區養老服務用房社會化運作。
三、創新基層社會治理。規范兩委建設,抓好兩委工作指引貫徹落實,完成村、居兩委換屆后出缺、補選等相關情況統計。指導基層自治,指導村民大會召開與章程制定,推動村規民約落地見效,指導民主議事會作用發揮。做好大學生在村、社區就業情況統計和登錄工作,著手修訂我市村務公開目錄。繼續開展2024年度民生微實事(社區黨組織為民服務)項目征集工作。
四、規范專項事務管理。做好2024年全市清明祭掃安全管理與服務準備工作,擬定工作方案等;開展《白事通》宣傳及祭掃服務場所的檢查工作;做好婚喪俗改革展示點位宣教內容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繼續推進婚喪俗改革試點工作。
五、加強特殊群體關愛保障。持續推進未成年人保護綜合服務平臺使用,完善展示頁面功能模塊。明確個案管理服務布展內容,完成設計方案。部署2024年省級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示范點創建工作。制定未成年人關愛保護志愿服務年度工作安排。常規性做好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補貼和殘疾人兩項補貼3月發放工作、收養登記工作、收養家庭回訪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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