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優化養老服務供給。持續做好與康養集團的合作項目,跟進南苑新村房屋加固改造成本測算工作;養老志愿者協會對2023年開展項目進行審計,撰寫2024年項目書;推進協會陣地氛圍布置工作;開展養老機構冬季安全生產巡查,跟蹤隱患排查整改,督促冬季安全措施落實,確保養老機構安全運行。持續按要求落實特殊困難老年人關愛探訪工作,確保冰凍雨雪天氣特殊困難老年人居家生活安全;強化居民養老上門服務監管,優化服務流程;加快推進養老服務用房社會化運作。明確2024年三項惠老保險賠付標準等相關事宜并發文,組織各區鎮、各養老機構做好三項惠老保險參保資金籌措。
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規范兩委建設,抓好兩委工作指引貫徹落實,完成村、居兩委換屆后出缺、補選等相關情況統計。指導基層自治,指導村民大會召開與章程制定,推動村規民約的落地見效,指導民主議事會作用發揮。做好第十八屆國際社工日活動籌備工作,召集部分社會組織進行分工,共同辦好宣傳活動。繼續做好《加強張家港市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實施意見》起草工作,并征求意見。繼續做好市社會組織服務交流中心提升改造工作。做好新一年度社會組織年度檢查準備工作,加強與上級部門溝通,起草年檢通知。
三、規范專項事務管理。繼續完善婚喪葬改革示范點位,做好迎檢準備;做好生命文化教育基地展示內容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繼續推進婚喪俗改革試點工作。
四、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做好未成年人保護綜合服務平臺試運行工作。指導區鎮、街道和社會組織有序開展困境兒童、特殊困境兒童個案管理服務相關工作。做好寒假春節期間孤兒等各類特殊兒童群體關愛服務保障工作。常規性做好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補貼和殘疾人兩項補貼2月發放工作、收養登記工作等。



蘇公網安備 32058202010198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