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招商
1.完成2023年全年項目認定;
2.根據蘇州科技招商導向細則,調整張家港認定標準;
3.與大連物化所、納米所相關團隊合作招商,探索成熟方案。
二、高企培育
1.持續推動2024年高企擬申報企業摸排;
2.對2023年度未通過認定的重點企業開展專題輔導;
3.組織填報高企四季報;
4.持續做好高企遷入及更名手續辦理。
三、科技合作
1.加強我市與科技鎮長團派出單位溝通交流,擬2024年1月份赴蘇州大學、蘇州科技大學有關學院開展對接交流;
2.針對企業技術需求,召開科技鎮長團系列活動;
3.根據《江蘇省科技創新券試點方案》(蘇科機發〔2020〕206號)要求,開展2024年度省科技創新券服務機構入庫工作;
4.下發2024年度全市產學研與國際合作目標任務。
四、人才引進培育
1.省雙創創新類人才申報材料輔導;
2.對擬申報姑蘇領軍人才企業走訪定級和申報材料輔導;
3.摸排國家HJ計劃、WR計劃申報名單。
五、載體平臺建設
1.做好中科納米和張家港ICC二期項目建設協調工作;
2.配合保稅區完成南京工業大學張家港產業學院搬遷事項;
3.組織各科研院所完成2023年度績效評估工作;
4.組織各科研院所完成2023年度科技統計填報工作。
六、其他工作
1.協助統計推動規上工業企業填報科技表四季報及年報;
2.督促全市科研院所與高新區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常態化開展全市科研院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3.組織開展春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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