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機關各部門:
現將《2025年香山景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張家港雙山香山旅游度假區管理委員會
2025年12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5年香山景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張家港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印發的《2025年張家港市旅游景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文件精神,切實提升香山景區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預防和遏制火災事故發生,保障游客生命財產安全和景區資源安全,結合香山景區實際,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目標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張家港市專項整治行動總體目標為指引,聚焦香山景區森林防火、文保單位(場所)消防、游覽設施及人員密集區域安全等重點領域,通過全面排查、精準整治、建章立制,徹底消除一批火災隱患,完善景區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和管理制度,提升全員消防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景區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為度假區高質量發展筑牢安全屏障。
二、組織領導
成立香山景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
組 長:李 松 度假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副組長:劉 蘭 度假區黨工委副書記、組織委員
丁忠良 度假區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
張 赟 度假區黨工委宣傳統戰委員
胡愛忠 度假區黨工委政法委員
張文韜 度假區管委會副主任
成 員:張 強 度假區政法辦公室主任
劉 浩 度假區規劃建設部副部長(主持工作)
謝 茗 度假區旅游發展部部長
張建華 度假區香山管理處主任
施 恩 度假區工聯會主席
杜 霖 度假區紀工委副書記
范泓凱 雙山香山文化旅游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旅游發展部,負責專項行動的統籌協調、督促檢查、信息匯總與報送等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務與責任分工
1.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
政法辦、旅發部牽頭,香山管理處、文旅公司為主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各部門進行專業化指導。
森林防火:檢查森林防火責任制落實情況;林區火源管控措施(如入口檢查、巡查記錄);防火隔離帶、消防水池等設施狀況;林區及周邊可燃物清理情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及演練記錄。(責任部門:香山管理處)
文保單位及古建筑:檢查文物建筑內電氣線路敷設是否規范、是否存在老化現象;是否違規使用明火、大功率電器;消防設施器材(滅火器、消火栓、火災報警系統等)是否完好有效;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責任部門:香山管理處、文旅公司、黨群辦、政法辦、規建部、香山寺)
電氣安全:檢查景區內各場所(含辦公區、宿舍、商業點位、入駐商戶)電氣線路、用電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規范;是否存在私拉亂接、超負荷用電現象;配電設施是否安全。(責任部門:香山管理處、文旅公司、政法辦、規建部、旅發部)
施工動火管理:檢查景區內修繕、施工等動火作業是否履行審批手續;現場監護及防火措施是否到位。(責任部門:香山管理處、文旅公司、規建部)
消防設施與通道:檢查整個景區消防水源(含天然水源取水點)保障情況;消防車通道、微型消防站(點)設置與管理情況;各類滅火器、消火栓等器材是否定期檢查并記錄。(責任部門:香山管理處、文旅公司、政法辦)
2.強化消防安全宣傳與培訓
政法辦、旅發部牽頭組織,規建部、黨群辦、香山管理處、文旅公司配合,全體從業人員參與。
加強消防安全宣傳引導,通過景區公告欄、工作群、線下宣講等形式開展宣傳動員,向景區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普及整治要求與消防安全知識;(責任部門:香山管理處、文旅公司、旅發部)
嚴格落實市級方案“3個一”要求,即:組織一次全體員工的火災警示教育片觀看學習;開展一次專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覆蓋消防法規、防火常識、器材使用、疏散逃生等);組織一次消防應急疏散演練。全員參與,確保關鍵崗位人員熟練掌握消防應急疏散技能。(責任部門:政法辦、旅發部、文旅公司)
3.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
政法辦牽頭,各相關科室配合。
對照排查出的問題,修訂完善景區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健全日常防火巡查、檢查制度;完善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制度;優化森林火災、文物古建火災、人員密集場所火災等專項應急預案,并增強其可操作性。(責任部門:政法辦、旅發部、香山管理處、文旅公司)
四、時間安排與實施步驟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8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1.部署發動與自查自改階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
召開景區專項整治動員會,傳達上級文件精神,部署景區行動方案。通過景區公告欄、內部工作群、班前會等形式進行廣泛宣傳動員。各責任單位按照整治重點,立即開展第一輪全面自查,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立行立改。
時間節點:12月1日前,完成動員部署和首輪自查。
2.集中排查與聯合整治階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
整治領導小組組織力量,對照整治重點,開展深入細致的排查檢查,特別是對森林區域、寺廟等文保點、游客密集區進行重點檢查。對自查和排查發現的一般隱患,建立臺賬,限期整改;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立即采取管控措施,并上報度假區進行綜合研判,配合出具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責任、措施和時限,跟蹤督辦。積極配合市消防救援大隊、應急管理局等部門開展的“四不兩直”檢查。
時間節點:12月10日前,完成全面排查,形成隱患清單和整改計劃。
3.鞏固提升與總結完善階段(12月11日至12月18日)
對前期排查發現的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逐一復查銷號,確保整改到位,防止反彈。針對整治中暴露出的共性問題和薄弱環節,深入分析原因,總結有效做法。修訂完善景區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形成長效機制。整理歸檔專項整治工作資料。
時間節點:12月18日前,形成本景區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告,經領導小組審核后,報送至張家港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資源開發科。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落實責任。各部門、各崗位要充分認識景區消防安全重要性,嚴格按照方案要求和責任分工,切實履行職責,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2.全面覆蓋,突出重點。排查整治要做到無死角、全覆蓋,同時緊盯森林防火、古建消防、電氣安全等高風險環節,實施精準治理。
3.注重實效,建章立制。堅持問題導向,真查真改,不走過場。要將整治成果固化為制度規范,提升景區消防安全管理常態化、標準化水平。
4.加強溝通,及時反饋。明確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按要求及時向度假區及市級聯絡員報告工作進展、重大隱患情況和工作總結,確保信息暢通。
附件:香山景區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風險目錄
附件 香山景區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風險目錄 序號 風險名稱 主要事故類型 風險點 內容/場館 責任主體 監管主體 備注 1 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坍塌、淹溺、物體打擊 山岳型景區臨崖、臨坡、臨溝等地質災害高危險區域 山體、香山湖 管理處 規建部 2 暴雨、洪水 淹溺 湖泊型景區臨近河流、湖泊、水庫、水壩等洪澇災害高危險區域 山體 管理處 規建部 3 林地枯草、落葉、油性植物 火災 森林景區 香山林區 管理處 政法辦 4 建(構)筑物使用木質和其他可燃材料 火災 使用木質和其他可燃材料的既有建(構)筑物 聆風塔、梅花堂、辦公樓、洛麗塔花園、游客中心、香山展示館、業態商戶、香山寺 管理處、文旅公司、香山寺、業態商戶 規建部 文旅公司(洛麗塔花園、游客中心、香山展示館) 5 電氣線路及設備、電氣作業 火災、觸電 亮化工程;用電線路、配電設備設施、大功率用電設備設施;懸掛掛畫、旗幟、幢幡的古建筑大殿、展廳等場所 重點聆風塔、香山寺;梅花堂、辦公樓、洛麗塔花園、游客中心、香山展示館、業態商戶 管理處、文旅公司、香山寺、業態商戶 規建部、政法辦、黨群辦 6 燃油,燃氣或其他燃料儲存、使用 火災、其他爆炸 汽油柴油油庫、加油站、油品存放點;庫房、柴油發電機房:使用清潔油、環保油等醇基燃料的廚務及儲存、使用場所;燃氣使用廚房,鍋爐房;其他燃氣輸送、存放、使用場所;寺院、宮觀 香山寺 香山寺 管理處、文旅公司、政法辦 序號 風險名稱 主要事故類型 風險點 內容/場館 責任主體 監管主體 備注 7 車輛運營 車輛傷害 客運車輛、觀光游覽車;陡坡、急彎、橋梁等區域 景區觀光車 文旅公司 旅發部 8 高空類旅游項目 高處墜落 懸空玻璃棧道、步道;云中漫步、高空秋千、高橋矩陣、滑翔傘動力傘、滑索、空中飛人、熱氣球等游樂活動;《特種設備目錄》規定的大型游樂設施;其他跌落高度≥2m的游樂設施、臨崖步道(平臺);威亞或雜技表演等高崗位演出活動 香山滑翔傘基地 文旅公司 旅發部 9 高速類旅游項目 車輛傷害、其他傷害 輪滑、滑雪滑冰、旱滑道、滑沙、滑草游樂活動;《特種設備目錄》規定的大型游樂設施:其他設計最大運行線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的游樂設施 — 不涉及 旅發部 10 水上類旅游項目 淹溺、高處墜落 摩托艇、游艇、水上飛傘、載荷人數3人及以上的游船等水上游樂項目;《特種設備目錄》規定的水上游樂設施 香山湖水上運動基地 文旅公司 旅發部 11 潛水類項目 淹溺 旅游者穿戴潛水服、氧氣瓶等潛入水下的觀光、休閑活動,以及水下游艇等水下旅游活動。 — 不涉及 旅發部 12 探險類項目 高處墜落、其他傷害 穿越高山、穿越峽谷、蹦極、攀巖或軌道攀登等游樂活動 白鷺線 文旅公司 旅發部 13 虛擬體驗類項目 踩踏 疏散走道、疏散樓梯間、安全出口、逃生窗 香山展示館 文旅公司 政法辦 14 電梯運行 高處墜落、機械傷害 箱式電梯、自動扶梯 聆風塔 管理處 規建部 序號 風險名稱 主要事故類型 風險點 內容/場館 責任主體 監管主體 備注 15 客流聚集、擁擠或疏散逃生 踩踏、高空墜落、淹溺 觀景平臺、棧道、棧橋、臺階、步道、拱形橋等游客聚集場所;建筑內部疏散走道、疏散樓梯間、安全出口、逃生窗 香山展示館、聆風塔 文旅公司、管理處 政法辦 16 建(構)筑物超負荷或應力集中 坍塌 觀景平臺、棧道、棧橋;施工現場腳手架 施工階段 管理處、文旅公司 規建部 17 過期、變質食物或被污染的飲用水 食物中毒 餐廳、廚房、購物場所 業態商戶 業態商戶 旅發部 18 吊裝作業 起重傷害 門式起重機;移動式起重機吊裝、起重作業活動 — 目前不涉及 規建部 19 高處作業 高處墜落 施工現場;維護作業時在2m以上作業活動 根據施工相關單位確定 管理處、文旅公司、香山寺 規建部 20 使用明火、動火作業 火災 林區戶外燒烤場所;施工現場的電焊、氣割、切割等動火作業;焚香、覲香活動 施工現場、香山寺 管理處、文旅公司、香山寺 規建部、黨群辦 21 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 火災、其他爆炸 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充電、停放場所 東門停車場 文旅公司、管理處 政法辦
——參考江蘇省文旅行業較大以上安全生產風險目錄(A級景區)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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