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區)、機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省委一號文件關于鞏固提升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監管體系等決策部署,認真落實蘇州市農業農村局《關于開展全市農村集體資產監管提質增效行動的通知》要求,切實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廣大農民群眾利益,深入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現就開展雙山香山旅游度假區農村集體資產監管提質增效行動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江蘇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精神,集中整治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領域突出問題,緊盯“資產資源管理、經濟合同管理、債權債務管控、工程項目管理、集體經濟審計”等五個關鍵環節,精準識別管理漏洞和廉潔風險,通過排查清理一批、嚴肅查處一批、規范指導一批、示范引領一批,切實整治農村集體資產流失行為,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監管長效機制,不斷推動農村集體經濟健康發展,持續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切實維護農民群眾切身利益,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蘇州實踐、高水平建設農業強市提供堅強保障。
二、行動內容
(一)整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運行不規范問題。排查已經在農業農村部門登記賦碼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否規范掛牌,是否實現登記名稱、治理結構、標識掛牌、信息管理“四個統一”;是否按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章程設立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等組織機構,并在決議、管理、監督集體資產方面充分發揮作用;集體經濟組織重大決策是否參照執行“四議兩公開”機制,即是否通過村(集體經濟組織)黨組織提議、黨組織和理事會會議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成員(代表)大會會議決議程序,實現決議公開、實施結果公開。是否在對外簽訂合同、開展市場經營活動中依法合規使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公章。指導各地尊重群眾意愿、尊重市場規律探索資源發包、物業出租、居間服務、資產參股等模式,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嚴格控制集體經營風險,嚴禁違背農民意愿、行政強制推動成立公司等市場主體,嚴禁借發展集體經濟之名任意整合和平調集體資產。
(二)整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管理不規范問題。以省農村產權交易信息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省服務平臺)為依托,排查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是否統一納入管理,實現實時可查、動態更新。集體成員的姓名、性別、身份信息、股份等重點事項是否錄入完整,相關信息是否真實準確。依托省服務平臺開展成員信息比對,切實做好成員身份篩重工作,重點關注保障農村婦女、入贅婿等群體的成員權益。對成員身份重復確認人員,由其自愿選擇保留一方成員身份、退出另一方成員身份,經本人申請并簽字確認、并經所屬相關集體經濟組織確認和備案后,由成員退出的集體經濟組織在省系統中刪除該成員相關信息。在省服務平臺中已登記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要及時審核,已生成的股份證書要及時打印發放。處理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問題時,要嚴格履行相關程序、手續,做好檔案資料留存,確保不留后遺癥。
(三)整治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不到位問題。結合農村集體資產年度清查工作,重點排查清產核資后新增資源資產是否納入賬內(臺賬)管理;村級建制調整、合村并居、村改社區過程中資產管理和處置是否規范、監督是否到位。嚴格產品物資、存貨等各類物資的內控管理,定期盤點核對,做到賬實、賬證、賬賬相符。指導各村扎實做好確權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幫扶項目資產的管理工作,對價值未減損、移交手續完備的,及時納入集體資產臺賬并錄入全國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管理系統;對發生貶值虧損的、依規評估后按重估值予以確認,切實解決主體責任不明晰、后續管理不到位問題。推進農村集體資產權屬歸位工作,將集體經營性、非經營性、資源性等各類資產確權到所屬集體經濟組織。深入推進鄉村公共空間治理,清理收回被違法違規侵占的集體資產資源,并嚴格按照資產歸屬確權。嚴格執行農村集體資產資源全部進入農村產權交易市場流轉交易的規定,確保“應進必進”。嚴肅查處濫用職權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體資產行為。
(四)整治農村集體經濟合同不規范問題。全面清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逐件核查合同合法合規情況。對超長期、超低價、未經民主程序等三類問題合同和未簽訂書面合同的行為進行糾正。度假區根據市場動態不定期對租賃合同指導價進行調整。對未及時繳納合同約定價款的行為進行追查,催收仍不繳納的要通過訴訟等法律手段措施進行追繳,做到“應收盡收”。督促指導各村規范開展農村產權交易,及時處理農村集體“三資”智慧監管平臺中各類預警信息。嚴肅查處集體資源資產發包、租賃、拍賣和工程項目建設等合同中的“壟斷包”、“人情包”、“權力包”現象。
(五)整治農村集體財務管理不規范問題。全面整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不及時、內容不完整、流于形式等問題。重點排查財務收支管理混亂問題,特別是通過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虛假列支、多報少支等方式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體資金行為,以白條入賬、無票據入賬、抵頂發票入賬等支出不規范情形,違規發放各項補貼行為,以及集體成員收益分配落實不到位問題。對因生產經營、招商引資、項目建設需要產生的咨詢費、委托費等業務費用,排查是否及時制定相關支出標準和審批流程,是否嚴格履行相應審批和備案程序、規范列支等。及時解決村級財務第三方代理中存在的“只顧埋頭記賬,不理村級實情”現象。集體經濟組織要依法依規配備具備相應素質和能力的專(兼)職會計人員,逐步解決會計人員年齡結構老化、專業能力不強等問題。運用村務公開欄、“e陽光”平臺和網上村委會等手段實現財務公開公示,切實維護集體成員知情權、決策權、監督權等權利。
(六)整治農村集體債權債務管控不嚴格問題。嚴令禁止舉債興辦公益事業行為,特別是舉債用于改善人居環境、修建道路、辦公場所和文體衛生設施等建設項目;對吃喝招待、請客送禮、濫發補助等非生產性開支形成的債務按照“誰招待、誰經手、誰承擔”的原則處理。清查糾正村干部長期拖欠村集體資金掛賬不還問題。利用三資管理平臺對村級債務進行監測,及時了解村級債務變化情況、結構、形成原因等,對因記賬不規范、賬務賬目結算不及時等產生的虛增債務,及時指導集體經濟組織予以糾正;及時發現研究村級債務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加強對負債率高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集體企業的管控,通過盤活資產資源、回收債權、加強投資項目管理、降低融資成本、落實層級管控等多種方式,逐步化解和控制村級債務。
(七)整治集體承接工程項目管理不規范問題。排查工程項目未按規定采購或招投標行為,包括違規發包村級工程,以化整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規避應當依法依規采購或招投標行為。排查工程管理混亂行為,包括項目程序不合規、資料不齊全、支付不規范、合同簽訂不規范等行為。加強對村級工程等涉農資金項目管理,完善相關規章制度,依法依規推動村級工程進入產權交易市場,規范工程管理。
(八)整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走過場問題。重點排查審計發現問題后限期內未進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問題。對集體經濟體量大、工程項目建設多、廉政風險高的村加強審計監督,對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執行、財務收支和收益分配等群眾反映強烈的方面進行專項審計,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開展任期和離任審計,原則上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至少實現“三年一審”。村集體企業原則上至少實現兩年內審計全覆蓋。
(九)整治其他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方面問題。重點治理其他對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有關規定打折扣、搞變通、刻意違反等問題。
三、實施步驟
雙山香山旅游度假區提質增效行動在本年度資產清查的基礎上,從2023年8月開始至12月中旬前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自糾階段(9月中旬前完成)。各村根據本方案要求,圍繞行動重點和內容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目標任務、推進措施、工作要求、時間安排及責任分工等,開展全覆蓋自查自糾。在各村開展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度假區集體資產管理部門組織開展檢查;可以在轄區內開展各交叉檢查,可以結合2023年度資產清查、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開展檢查。要逐村建立問題臺賬,采取邊查邊改、集中整改、依法處置等方式,盡可能將問題消化在核查過程中。各村在8月中旬前上報張家港市農村集體資產監管提質增效行動工作進度表(附件1)、農村集體資產監管提質增效行動整改臺賬(附件2,為全省統一上報表樣)和工作總結。
(二)實地抽查階段(10月中旬前完成)。省農業農村廳、蘇州市農業農村局也將適時開展隨機抽查。市農業農村局將結合度假區自查情況,開展實地檢查。對工作走過場、發現問題偏少甚至“零報送”的地方進行重點督促指導,對有舉報的、群眾反映問題線索較集中的地方開展專項督促指導,對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的地方視情況嚴肅追責問責,堅決杜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微腐敗”問題。
(三)建章立制階段(12月中旬前完成)。度假區要對提質增效行動進行認真總結,根據整改臺賬,系統梳理問題,深入剖析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時整改。要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完善村級資產管理、財務管理、審計、收支預決算等制度,有效提升信息化監管水平,實現資產處置、合同簽訂、資金結算、會計核算、風險預警、財務公開等關鍵環節一網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認識開展農村集體資產監管提質增效行動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服務體系建設,創造保障條件。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建立研判會商機制,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及時解決重要問題。
(二)加強指導督促。要把握時間進度,保證工作質量,指導解決實際問題,確保提質增效行動取得實效。要強化跟蹤督促,加強對提質增效行動進展情況的調度管理,防止出現整治推進不力、工作走過場等問題。要充分考慮歷史原因和各方利益,穩妥有序推進,避免引發不穩定因素。要全面總結專項行動的有效做法,匯編形成實操性制度手冊,對好做法好經驗要及時宣傳和報送。
(三)加強監督執紀。要嚴肅查處農村集體資產監管中的違規違紀問題,典型問題公開通報曝光,對發現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線索及時按程序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要公布專項行動舉報電話和聯系方式,及時受理和查處群眾舉報的問題線索,廣泛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對重大的貪腐問題或問題線索較多、群眾反映強烈的地方將實行提級監督,形成警示效應。
(此件公開發布)
中共張家港雙山香山旅游度假區工作委員會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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