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科室:
為進一步完善常陰沙現代農業示范園區國有農用土地管理機制,合理配置農用土地資源,加快現代農業發展,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有序推進鄉村振興戰略,促進園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按照上級規定,結合園區實際,現就調整園區農用土地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在不改變國有農用土地性質的前提下,將農用土地分為基本生活田、租賃田、特殊田和招標田四大類,由社區進行日常分類管理。
(二)堅持規范有序的原則。各社區在調整農用土地管理工作中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嚴禁徇私舞弊、暗箱操作,招標田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租,基本生活田、租賃田、特殊田以及招標田均需要簽訂合同,正確處理好園區、社區、農戶、經營戶之間的利益關系,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三)堅持自愿有償的原則。積極引導農民向二、三產業轉移,發展土地規模經營,積極鼓勵農戶將基本生活田、租賃田流轉到社區。
(四)堅持探索創新的原則。大力扶持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文旅融合的發展,提高土地利用率、產出率、商品率和農產品附加值,實現國有土地資產保值增值,推進鄉村振興。
二、調整辦法
(一)基本生活田
1.對象界定及享受標準。2023年9月10日前,戶籍在社區且符合條件的人員,每人享有0.5畝基本生活田。具體為:
(1)上一輪土地調整時享有基本生活田,且目前戶籍依舊在冊人員(含上一輪土地調整后新出生人員),本輪調整可以享有基本生活田;
(2)2018年9月11日-2023年9月10日期間,因結婚遷入(含婚遷同時遷入的未滿18周歲的婚遷對象子女)、讀書回遷(僅限于應屆畢業生)、離異回遷,且截止日戶籍在社區的居民,可以享有基本生活田。其中結婚遷入(含婚遷同時遷入的未滿18周歲的婚遷對象子女)、離異回遷享受對象為在原戶籍地或者其他地方無承包土地或二次分配的居民,須提供原戶籍所在地無承包土地或二次分配的相關證明;在原戶籍地或者其他地方有承包土地或二次分配的,本輪土地調整不再享受;
(3)其他各類戶籍遷入包括投靠方式等遷入的人員,均不享有基本生活田及其他與農用土地相關的利益;
(4)在職及退休的公務員和事業人員,常陰沙現代農業示范園區管委會在職機關自用人員、社區(居委會)定編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員、備案制教師不享有基本生活田及其他與農用土地相關的利益;
(5)如(1)、(2)類所述情況和第(4)類所述情況出現沖突時,以第(4)類說明為準。
2.費用標準。基本生活田不收取租賃使用費用。
3.調整方式。基本生活田一經調整,5年內不作變動,如有人員增減,在下一輪農用土地管理調整時,按照“人增地增、人減地減”原則再予調整。
4.流轉補貼。鼓勵農戶將基本生活田向社區流轉,凡將土地流轉給社區的,按1000元/畝?年標準給予土地流轉補貼。
(二)租賃田
1.對象界定及享受標準。符合本輪基本生活田享有條件的對象中,除在校學生外,凡男性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含60周歲);女性18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含50周歲)人員,每人可享有1.5畝租賃田。
2.費用標準。租賃田的租賃價格為450元/畝?年。
3.調整方式。若租賃田享有對象提前辦理退休(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0周歲)、遷出戶籍、死亡注銷戶籍的,租賃合同執行到辦理退休、遷出、注銷當年度,自下一個年度開始,租賃使用合同自動調整,原有租賃田按1000元/畝?年收取,種植或調整的方式一經確定,本輪調整期間不作變更,原流轉的流轉補貼不再享受。
4.流轉補貼。鼓勵農戶將租賃田向社區流轉,流轉后社區按1000元/畝?年的標準給予補貼,抵扣農戶應向社區上交的450元/畝?年土地租賃費后,實際按550元/畝?年標準結算發放。
(三)特殊田
特殊田是指果園、魚池、什邊田等其他種養用地。原承租人可優先承租,直系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田、租賃田必須從其中抵扣,抵扣后超過面積的土地,由相關社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租賃使用費標準,并報園區管委會批準,果園原則上租賃使用費不低于450元/畝?年,魚池原則上租賃使用費不低于750元/畝?年(農用地改造的魚池除外)。
(四)招標田
1.公開招租。招標田一律面向社會公開招標拍租。
(1)招標價格。招標起拍價不低于1000元/畝?年。
(2)租賃期限。本輪招租租賃期為5年。
(3)標的劃分。由社區根據種植規劃、田塊布局和面積,合理劃分招租標的,報園區農副辦、財經辦審核,并于招標前在網上公示、報名,公示、報名時間不低于10天。
(4)報名及資金預繳。公開報名期限內(招標當日不再受理),投標人須根據目標標的面積,按投標保證金1100元/畝、管理信用金200元/畝的標準,足額將資金繳付至園區指定賬戶,才能享有投標保證金相對應的所有投標權限,投標超出投標權限作為無效投標并作自動放棄處理。
2.資格確認。由農副辦組織各社區對上一輪承租戶信用及管理狀況進行考核評價,對在公開報名前仍欠繳租金或在上一輪土地調整過程中出現管理粗放、不服從社區管理現象之一的承租戶,一律取消本輪招標田的投標資格,不得參與本輪競標。
3.考核管理。農副辦會同財經辦、各社區對招標田承租戶按年度進行考核(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三、相關規定
(一)調整期限。本輪調整合同期限為5年,原則上為2023年11月1日-2028年10月31日,到期另行制定園區國有農用土地管理調整辦法。本輪調整期限內,國家、省、市、園區以及社區因項目建設或發展需要,需收回或征用土地時,基本生活田農戶和租賃田、特殊田、招標田承租戶必須無條件服從。
(二)合同簽訂。本次基本生活田、租賃田調整,實行“先簽合同,后分田”的辦法,對不簽合同的農戶一律按自動流轉處理;特殊田參照上述辦法執行;招標田的招標程序結束后,5日內簽訂合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并沒收招標保證金,另行面向社會重新招租,原中標對象無權參與。租賃合同由園區統一印制,由社區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一式四份,社區、承租人員、財經辦、農副辦各執一份。
(三)作物種植。各社區根據園區種植布局規劃統一安排茬口,各承租戶必須無條件服從,不得隨意改種其他作物。如因特殊情況需要種植其他作物,必須書面報經社區和農副辦審核,并報園區管委會批準同意后方可實施,未經批準擅自改種的,除承擔相應責任外,須在限定期限內清除清理,恢復原貌,社區不作任何經濟補償,并有權隨時終止租賃合同、收回租賃使用權。
(四)耕地保護。承租戶在承租期內不得隨意改變耕地性質,不得給土地耕作層造成損害,否則社區有權終止承包合同,并收回承包土地,對種植物、附著物不作任何經濟補償。基本生活田參照執行。
(五)土地流轉。禁止農戶將基本生活田和租賃田私自流轉,如確需流轉須經社區同意后方可實施。如有發現私自流轉,社區有權隨時終止相應合同,收回承包土地,不作任何經濟補償,并在下一輪土地管理調整中,實行自動流轉。
(六)自動流轉。對在上一輪土地租賃使用中出現欠繳租金、管理粗放或不服從社區管理等現象之一的,在本輪農用土地管理調整過程中,該農戶的租賃田一律自動流轉到社區,不再劃分調整到個人耕作。
(七)屬地管理。集中安置居住在集鎮區“禾豐佳苑”的搬遷農戶,涉及的基本生活田、租賃田、特殊田,歸至搬遷前戶籍所在社區劃分,原則上搬遷農戶將土地統一流轉到社區,流轉補貼與非搬遷農戶一致。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9月1日——9月10日)。各社區召開動員大會,宣傳好調整國有農用土地管理工作的原則、規定和辦法;根據實施辦法和園區種植規劃布局,制定調整方案,核準分田對象;制訂種植規劃,劃分招標標的,并報農副辦和財經辦審核、備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
1.基本生活田、租賃田、特殊田調整劃分(9月11日——9月30日)。各社區按照要求做好基本生活田、租賃田、特殊田的土地管理調整工作,簽訂好租賃合同、流轉協議,并丈量劃分土地。
2.招標田(10月1日——10月25日)。園區農副辦會同財經辦、各社區做好公示報名、報名人員審核、招標培訓和現場招標工作。各社區協助財經辦收取投標保證金和管理信用金。各社區在招標程序結束后5日內與承租戶簽訂租賃合同,并收取租金。
(三)檢查總結階段(10月26日——11月5日)。各社區做好資料、合同歸檔和總結工作,農副辦會同財經辦對各社區調整國有農用土地管理工作進行全面檢查。
五、相關要求
(一)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國有農用土地管理調整工作,關系到園區全體農戶的切身利益、園區的產業升級、鄉村振興的推進實施以及社會的和諧穩定,園區上下要統一思想,形成合力,周密部署,落實舉措,穩妥有序地推進工作。
(二)營造氛圍,加強宣傳。各社區要召開專題動員會,利用橫幅、公示欄、公眾號等形式廣泛開展宣傳,使本輪農用土地管理調整政策家喻戶曉,取得廣大農戶的理解支持。
(三)勇于擔當,主動作為。園區各部門要立足本職,主動找位,全力支持配合社區開展好此項工作。組織人事辦要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宣傳文明辦要加強輿論引導和政策宣傳;紀檢辦要加強全過程監管;農副辦和財經辦要制定完善政策,修訂考核辦法,擬定租賃合同,審核相關資料,把握工作節奏,加強考核管理;社會事業辦要以此項工作為契機,探索創新社區治理新機制;綜治辦要時刻關注社會動態,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安全環保、資規等部門要配合農副辦、財經辦做好對承租戶的考核管理工作;其他部門也要積極主動參與、全力配合、協同作戰,確保本輪土地調整工作圓滿完成。
六、相關說明
(一)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實行,原現農政發〔2018〕41號文件自動廢止。
(二)本實施辦法解釋權歸園區管委會。
張家港市常陰沙現代農業示范園區管委會
2023年9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蘇公網安備 32058202010198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