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區)、市鎮單位、機關部門:
現將《2024年大新鎮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大新鎮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0日
大新鎮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
2024年是實現“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的關鍵一年,也是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及省、蘇州市、張家港市實施方案的重要一年。全鎮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重要講話精神,緊扣“高質量發展突破年”工作主題,推動法治政府建設與服務型政府建設深度融合,為加快推進現代化大新提供堅強有力法治支撐和服務。
一、堅持黨的領導,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點內容,健全常態化學習機制,抓好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共性綜合清單落實。完善述法工作機制,推動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在其分管工作范圍內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職責。
(二)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積極參與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嚴格執行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進一步提升年度報告質效。落實《張家港市新時代法治人才培養實施意見(2021~2025年)》任務要求。統籌抓好法治領域改革任務落實、“關愛民生法治行”等年度重點工作。
(三)實施提升行政行為合法性專項行動。明確司法所為“法制審核機構”,編制審核事項目錄清單、工作流程圖和工作指引,提高審核工作質量和效率。同時,加強法制審核隊伍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配備2名法律專業人才,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統籌公職律師、法律顧問等專業力量,依托合同規范化管理系統,提高審核的專業性、高效性。
(四)強化行政權力多元監督。將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構建有效的內外結合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形成整體監督合力。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完善投訴舉報問題的辦理程序和督辦機制。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
(五)深入推進機構改革。根據上級決策部署,加快構建精簡科學、規范高效的議事協調機構。謀劃推進以鄉村振興為重點的“三農”工作,扎實推動鄉村發展、鄉村建設、鄉村治理和農村改革。全面實行政府權責清單制度,及時更新政府行政權力清單,做好權責清單與各類目錄清單有效銜接。
(六)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貫徹實施《蘇州市2024年優化營商環境十條政策措施》和本市相關政策,組織開展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法治惠民八大項目暨企業合規建設啟動儀式,深入開展“法企同行”系列活動,為企業解難題、疏堵點,不斷優化營商環境。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司法,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七)提升政務服務效能。持續規范“一門”辦理,優化綜窗服務,推行告知承諾制和容缺受理服務,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實現“一表申請、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時辦結”。嚴格執行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等制度和措施,積極推動企業、個人全生命周期政務服務和“審管執信”閉環管理,持續提升窗口服務質效和政務服務“好差評”運行機制。
三、統籌規范行政決策,以高質量制度供給保障高質量發展
(八)推進重大行政決策規范化法治化。貫徹實施省、蘇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制度和本市實施細則,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公開、動態管理和分類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決策監督機制,推動民生事項“應納盡納”“應納優納”。規范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和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提升政府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參與重大行政決策工作的質效,推動法律顧問在重大決策中更好發揮參謀作用,規范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強全流程監督管理。
(九)加強備案審查工作。完善行政規范性文件起草評估論證制度,加強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論證,提升文件質量。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公開查詢平臺相關工作要求,常態化推進集中統一公開和動態更新工作,建立健全本鎮行政規范性文件效力臺賬制度。
四、深入實施三年行動計劃,全面提升行政執法質量
(十)依法穩慎推進涉企行政合規全過程指導。落實《關于推行涉企行政合規全過程指導工作的實施方案》,著力建設與行政合規全過程指導工作相匹配的執法力量,加強執法人員政治理論和法律知識培訓,提升執法人員業務素質和執法能力,打造政治堅定、作風優良、紀律嚴明、廉潔務實的執法隊伍,實現行政執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鼓勵執法人員強化涉企合規指導能力。
(十一)著力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加強重點領域執法監督,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用好執法糾察,嚴格做好每月執法糾察工作,實現對執法工作有效監管,全面落實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開展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加強與大新商會、營商環境廉勤監督員等的溝通聯絡,通過投訴舉報、線索搜集,日常執法巡查等方式,推動重點領域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有力有效解決。
(十二)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和能力建設。落實行政執法監督規范流程、監督協作、發現問題處理、執法評議、過錯責任追究等制度。規范行政許可電子文書制作管理,落實行政許可電子案卷評查標準。定期組織公職律師、政府法律顧問開展重點領域案卷評查,提升行政執法案卷質量。扎實開展行政執法隊伍素質專項提升活動,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牢固樹立堅持人民至上的執法理念,強化執法人員的思想、作風和業務建設,抓好執法隊伍系統培訓、實戰練兵。
(十三)優化行政執法程序和監管方式。全面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管理制度,按照執法類型完善執法程序。全面嚴格落實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對人陳述、申辯、提出聽證申請等權利。落實現場執法檢查“綜合查一次”,按照上級要求,落實“監管正面清單”“白名單”機制,著力解決多頭監管和重復檢查等問題,最大限度減輕對企業正常生產的干擾。嚴格落實“免罰輕罰”和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兩份清單,持續推行柔性執法、精準執法,為企業提供容錯空間。
五、改革和創新政府治理方式,更好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十四)依法有效預防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完善突發事件應對制度建設,落實防災救災會商研判、應急力量前置、災情統計評估、物資儲備調用、基層防災救災等“五項機制”。強化應急救援體系,實施演練實戰化、協同一體化、管理科學化、裝備專業化。落實應急預案、應急物資、應急隊伍“三項準備”,做好突發事件應急響應處置。
(十五)強化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庭所共建”。落實“共享法庭”平臺應用和訴調對接“一號響應”機制運行。實質化運作“公證+調解”對接機制,持續推動律師參與調解工作。探索社會組織參與調解工作機制,打造“潔心”個人調解工作室品牌。開展調解組織規范化建設提升行動,強化人民調解組織基礎性作用。推廣“蘇解紛”平臺運用,推動矛盾糾紛在基層源頭化解。深化推進訴源治理,擦亮“非訴無聲”調解品牌,推進人民調解工作高質量發展。
(十六)推動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規范化建設。全面貫徹落實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強化典型案例研判分析。持續提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質效,保持出庭應訴率100%,推動出聲率達100%,不斷提高參與協調化解率,實現行政訴訟案件量、敗訴率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雙降一升”。
(十七)提升人民群眾法治政府建設獲得感。提升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度,引導社會公眾有序參與重大行政決策和制發行政規范性文件,嚴格實施征求公眾意見采納反饋機制。加強政務公開。優化現代化法律服務,深入打造“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創新法律服務產品,推動法律援助站點建設,以多樣化法律服務兜牢民生法治保障底線。結合普法計劃,用活“1名法律顧問+N名法律明白人”隊伍,開展“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憲法宣傳周”等活動,豐富培訓題材、增強服務力量,滿足社會多層次、多領域、個性化的法治教育需求。
(十八)深化法治鄉村(社區)建設。深化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鄉村治理體系,用高水平法治服務保障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持續提升“法律明白人”和“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質效,深化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完善“小棠下議事”“新融議事廳”“書記茶社”等議事平臺,調動群眾共建共治共享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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