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區,機關各條線(部門):
為規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促進依法決策、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提高決策的質量和效率,根據《張家港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實施細則》有關要求,現將《2024年度樂余鎮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相關決策承辦部門認真組織實施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嚴格實施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廉潔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及時擬定重大行政決策草案;司法、紀委、綜治要根據各自職責,分別做好合法性審查、廉潔性審查、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
二、本目錄印發后,相關決策承辦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明確負責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廉潔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決策法定程序的具體人員和進度安排。
三、相關決策事項承辦部門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檔案管理制度,對決策過程中涉及的文件資料等及時整理歸檔,實施決策程序全過程檔案管理,并及時將相關材料報送司法所備案。
四、提交決策草案時,決策承辦部門應同時報送起草說明,起草說明包括決策的必要性、起草依據、起草過程、主要內容等,并附公眾、專家意見及其采納情況、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合法性審查報告、廉潔性審查報告等材料。材料不齊全的,決策承辦部門應當及時補充完善材料,決策起草過程不符合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的,退回決策承辦部門完善相關程序。
五、根據本鎮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確有必要新增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本目錄將及時予以調整增補。
附件:2024年度樂余鎮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張家港市樂余鎮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2024年度樂余鎮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
序號 |
決策事項名稱 |
擬解決的主要問題 |
承辦部門 |
|
1 |
樂余鎮農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
|
進一步加強全鎮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工作,規范農村村民建房用地行為,提升建筑質量安全,促進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 |
建設管理條線 |



蘇公網安備 32058202010198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