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室,各直屬企業:
接中共張家港市委編辦《關于同意張家港保稅區調整內設科室及職能的批復》(張編辦〔2025〕39號)文件通知,明確保稅區有關內設科室設置及職能調整如下:
1.將保稅區發展改革局(重大項目辦公室)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服務科調整為物流貿易局(服務業辦公室)的內設科室。調整后,重新明確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服務科的主要職能為:負責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功能突破及政策落地;負責銷售服務中心、物流分撥中心等業態的發展培育;負責區內招商引資及入駐項目推進和服務工作;負責區內企業管理服務,基礎設施維護更新工作;負責對接海關等涉外部門日常事務。
2.將原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服務科的“長三角一體化、長江經濟帶、自貿試驗區等相關工作”職能劃入保稅區發展改革局(重大項目辦公室)的產業促進科。
江蘇省張家港保稅區管理委員會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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