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
現將《張家港市醫療保障局2023年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張家港市醫療保障局
2023年6月2日
(此件主動公開)
張家港市醫療保障局2023年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
為規范醫療保障行政執法行為,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根據《江蘇省行政執法監督辦法》(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59號)有關規定,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張家港市2023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的通知》(張政辦〔2023〕13號)等文件要求,特制定市醫療保障局2023年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有關內容通知如下:
一、工作內容
(一)檢查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落實情況(時間:3~11月份隨時抽查);
(二)檢查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情況(時間:3~11月份隨時抽查);
(三)檢查推進落實涉企“免罰輕罰”清單實施情況(時間:3~11月份隨時抽查);
(四)檢查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情況(時間:3~11月份隨時抽查);
(五)檢查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落實情況(時間:3~11月份隨時抽查);
(六)檢查行政執法案卷規范化情況(時間:年底集中評查);
(七)檢查企業行政合規指導清單落實情況(時間:3~11月份隨時抽查);
(八)檢查行政執法人員隊伍建設、管理情況(時間:3~11月份隨時抽查);
(九)檢查江蘇省行政執法管理和監督綜合平臺使用情況(時間:3~11月份隨時抽查)。
二、工作要求
(一)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是行政執法部門的法定職責。本計劃所稱的行政執法,是指醫療保障部門開展基金監督執法調查、稽核處理、行政處罰等行為。全市醫療保障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由市醫保局辦公室(黨建科)牽頭,組織行政執法監督人員、法律顧問參與實施。
(二)執法監督采取聽匯報、查臺帳、召開座談會、隨同執法等方式進行,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通報,督促相關科室及時整改。
(三)相關科室、中心要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嚴格依法行政,自覺接受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執法分管領導要加強對分管領域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全年聽取匯報、實地監督不少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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