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立醫院、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為持續推進我市慢病患者用藥進社區擴面優化工作,更好滿足慢病患者社區配藥需求,經廣泛調研、醫療機構推薦、專家論證、社會公示等程序,制定了《2023年度張家港市慢病患者用藥進社區推薦目錄、優選目錄》(以下分別簡稱《推薦目錄》、《優選目錄》),現予印發,并就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下沉社區慢病病種
為確保各項工作穩妥有序,結合基層醫療機構醫務水平和倉儲能力等實際,2023年繼續將現行高血壓、糖尿病、高血脂、支氣管哮喘、慢阻肺、慢性乙肝、慢性胃炎、骨質疏松等八類慢病作為下沉社區病種,暫不新增病種。
二、下沉社區慢病患者用藥品規數量
(一)《推薦目錄》藥品品規214個。其中,高血壓藥品92個、高血脂藥品15個、糖尿病藥品39個、慢性乙肝(慢性肝損)藥品14個、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藥品14個、支氣管哮喘藥品8個、骨質疏松9個、慢性胃炎23個(詳見附件1)。
(二)《優選目錄》藥品品規115個。其中,高血壓藥品54個、高血脂藥品11個、糖尿病藥品20個、慢性乙肝(慢性肝損)藥品8個、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藥品5個、支氣管哮喘藥品5個、骨質疏松3個、慢性胃炎9個。
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結合轄區患者需求實際和市級醫院使用情況等,可在《推薦目錄》外制定八類慢病患者用藥自選藥品目錄,告知市衛健委、市醫保局后配備相關藥品(附件3)。對少數具有特殊用藥需求的慢病患者,可采取“先登記、后采購”的方式,做好藥品保障。
三、下沉社區慢病患者用藥實施主體
(一)《推薦目錄》藥品實施主體。由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選定,全市共43家醫療機構(詳見附件2)。以上醫療機構常年備齊《推薦目錄》中藥品品規,其中帶*藥品品規為按需配備。
(二)《優選目錄》藥品實施主體。全市所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共182家醫療機構。以上醫療機構常年備齊《優選目錄》中藥品品規,其中帶*藥品品規為按需配備。鼓勵《優選目錄》實施主體配備《推薦目錄》藥品。
四、實施時間
《2023年度張家港市慢病患者用藥進社區推薦目錄、優選目錄》于2023年11月1日起實施。《關于印發〈2022年度張家港市八大慢病患者用藥推薦目錄、優選目錄〉的通知》(張醫保價招〔2022〕17號),同時廢止。
五、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慢病患者用藥進社區擴面優化工作是方便市民社區配藥的重要舉措,也是落實分級診療制度的重要內容。市醫保局、市衛健委、各區鎮協同配合、形成合力,加強慢病患者用藥進社區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完善社區藥品采購、倉儲擴容、經費保障等相關機制。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健全組織、明確職責,嚴把診療用藥安全關,進一步提高慢病患者用藥進社區工作實效。
(二)強化宣傳培訓。各相關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利用電子屏、墻報、小冊子等形式,大力宣傳慢病患者用藥進社區相關政策,積極引導慢病患者社區配藥。加強基層醫務人員業務和政策培訓,提升醫療服務能力,及時解疑釋惑。對病情復雜、存在用藥安全隱患的患者,要認真做好解釋和就醫引導工作。
(三)定期督導完善。市醫保局、市衛健委定期開展督導評估,各相關醫療機構及時反饋實施情況,不斷完善和優化工作機制,確保慢病患者用藥進社區工作落實落細,真正方便市民社區配藥。
(四)落實考核激勵。對在推進慢病患者用藥進社區工作中,認真完成藥品集中帶量采購任務、優先使用集中采購中選藥品的醫療機構(未在《目錄》中的集采藥品,若有患者需要必須按需采購,不得推諉),按相關規定撥付結余留用資金,用于相關人員績效。將慢病患者用藥進社區工作情況,納入定點醫療機構醫保綜合績效考核內容,與醫保服務質量保證金掛鉤。
附件:1.《2023年度張家港市慢病患者用藥進社區推薦目錄、優選目錄》
2.《2023年度張家港市慢病患者用藥進社區推薦目錄》實施主體
3.《2023年度張家港市基層公立醫療機構慢病患者用藥自選藥品報備表》
張家港市醫療保障局
張家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10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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