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政府,冶金工業園、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常陰沙現代農業示范園區、雙山香山旅游度假區管委會,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積街道辦事處,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現將《張家港市學習宣傳貫徹〈江蘇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風險管理條例〉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聯系人:王宇鵬、李瓊,56323112、56323117。
張家港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8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張家港市學習宣傳貫徹《江蘇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風險管理條例》工作方案
《江蘇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風險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24年5月29日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將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為深入學習貫徹落實《條例》,根據《省安委辦關于貫徹落實〈江蘇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風險管理條例〉的通知》和《蘇州市學習宣傳貫徹〈江蘇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風險管理條例〉工作方案》,結合張家港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重要指示精神,把貫徹落實《條例》作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結合安全生產“六化”建設,加強和規范所有行業領域安全風險管理,改進安全生產監管方式,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風險管理體系,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主要任務
(一)組織一次全覆蓋學習教育。各區鎮、街道,各部門要將《條例》學習納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組織本系統本單位領導干部帶頭學、深入學,深刻理解、準確把握《條例》的實質內容;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要認真組織監管執法人員系統學習《條例》,把握《條例》的新規定、新制度、新內容,切實依法履行監管職責,不斷提高監管執法水平。市安委辦將在9月組織召開《條例》宣貫工作會議,面向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和各區鎮、街道應急管理部門進行專題宣講。
(二)開展一次全覆蓋宣傳活動。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加強《條例》宣傳,引導全社會關注、支持、參加安全風險管理工作,形成強大的輿論氛圍和宣傳聲勢;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管和管理職責的部門要利用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采取知識競賽、現場咨詢等方式,面向管理對象組織開展《條例》宣傳活動;各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要通過懸掛宣傳標語、張貼宣傳畫、陳列宣傳展板、LED滾動播放宣傳標語等多種方式開展宣傳工作,普及《條例》有關要求。
(三)舉辦一輪專題培訓。《條例》將安全生產風險報告適用范圍由工業企業擴大到所有生產經營單位,明確了安全風險管理的總體原則、部門職責、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法律責任等。市安委辦將加強對安全風險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總結前期蘇州市重點行業領域風險報告系統建設經驗,進一步細化明確各有關部門安全風險管理工作職責,督促本級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相關行業領域安全風險監督管理職責。各有關部門要面向本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組織開展一輪《條例》專題培訓,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和報告工作。各區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條例》的貫徹落實,不斷總結經驗做法,強化風險報告平臺運用,提升監管和服務水平。
(四)開展一次配套制度梳理修訂。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條例》的貫徹落實,梳理現有涉及安全生產方面的制度、規定,認真做好與《條例》有關的規范性文件對照清理工作,與本《條例》有抵觸的條款要依法依規進行修改或廢止。
(五)開展一次送法上門活動。各區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安全宣傳“五進”、法治文化節、“普法惠企”等活動,開展一次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進企業活動。市安委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巡回宣講”活動,擬邀請專家,對各區鎮、街道開展《條例》巡回宣講,從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保障和事故預防預控角度對《條例》全面解析,警鐘長鳴,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防范化解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六)組織一次檢查督導。各區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組織開展一次檢查督導,要把《條例》的貫徹落實情況做為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的重要內容,采取宣講、詢問、抽考、交流等方式,做到邊檢查邊普法、邊執法邊普法,確保層層推進、項項落實。市安委辦要將《條例》宣貫情況作為日常督導的重要內容,并納入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
三、時間安排
學習宣貫工作自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24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準備階段(8月19日-8月31日)。各區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制定切實具體的學習宣傳貫徹計劃,抓好動員部署工作。
(二)宣傳貫徹階段(9月1日-10月31日)。各區鎮、街道,各有關部門通過開展“六個一”學習宣傳貫徹活動,集中組織《條例》的學習宣貫。
(三)總結提升階段(11月1日-12月31日)。各區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認真總結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條例》學習宣貫情況,及時將工作情況報送市安委辦。常態化開展《條例》貫徹落實工作的督查和指導。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區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制定《條例》的重大意義,以習近平經濟思想為指引,全面組織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確保《條例》學習宣傳貫徹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區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條例》宣貫組織領導,精心組織,認真謀劃,確保《條例》宣貫與本單位整體工作統籌協調推進。要廣泛發動社會各界參與,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法治氛圍。
(三)強化督導考核。各區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宣傳貫徹工作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責任分工,強化保障措施,切實把各項學習宣傳貫徹工作落到實處。
(四)注重總結推廣。各區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總結工作開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報送有關視頻、圖片、信息資料等,并分別于2024年10月30日和12月30日前將本地區、本部門的工作落實情況報送市安委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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