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各科室、各事業單位:
為規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促進依法決策、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提高決策的質量和效率,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江蘇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蘇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等有關規定,經科室(單位)申報、研究論證,確定了《2025年度張家港市水務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現予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決策承辦科室(單位)應當嚴格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廉潔性評估、集體討論決定等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
二、本目錄印發之日起10日內,決策承辦科室(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負責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廉潔性評估等決策法定程序的具體人員和進度安排,通過優化程序、并聯推進,在保證法定程序履行到位的同時,切實提高決策效率。
三、決策承辦科室(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認真做好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廉潔性評估、集體討論決定等階段所形成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實行決策全過程檔案管理。完成決策程序后10日內,應當將履行該程序所形成的材料,及時上傳至蘇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系統。
四、報送重大行政決策草案時,決策承辦科室(單位)應當同時報送起草說明、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履行決策法定程序的相關材料、論證和協調分歧的情況說明。材料不全的,決策承辦科室(單位)應當及時補充相應材料;經審查,決策草案起草過程不符合決策法定程序的,退回完善相應程序。
五、本目錄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年度工作增加、變更等情況,及時予以調整。
附件:2025年度張家港市水務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
張家港市水務局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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