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機關相關科室,各相關事業單位:
根據上級統一工作部署,經研究,我局制定了《張家港市交通運輸局深化噪聲異味污染治理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兩年行動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張家港市交通運輸局深化噪聲異味污染治理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兩年行動工作方案
張家港市交通運輸局
2024年4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張家港市交通運輸局深化噪聲異味污染治理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兩年行動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解決群眾身邊的噪聲異味污染問題,持續深入打好群眾環境權益保衛戰,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根據《張家港市深化噪聲異味污染治理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兩年行動工作方案》,結合交通運輸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弘揚“四下基層”優良作風,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生態惠民、生態利民、生態為民,突出精準治理、科學治理、依法治理,強化監督管理職責落實,提升監管能力,通過兩年的持續努力,推動交通運輸行業噪聲異味污染防治水平進一步提升。
二、工作任務
(一)深化建筑施工噪聲治理
嚴格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交通建設項目因生產工藝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須夜間連續施工證明審核意見的出具,審核意見應明確夜間具體施工內容、施工時段和降噪措施等內容。督促建設單位取得生態環境部門許可后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牽頭部門:局綜計科(建管科),配合部門:市執法大隊、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工程中心、鐵路中心、質監站)
強化交通建設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產生噪聲污染的管控,督促施工企業通過改進施工工藝、配備使用降噪設施等舉措有效防范和減輕施工噪聲擾民。(牽頭部門:市質監站,配合部門:局綜計科(建管科),市執法大隊、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工程中心、鐵路中心)
加強日常監管。通過隨機抽查、暗訪督查等多種形式,對交通建設工程施工場所作業開展檢查,加大對噪聲投訴較多的交通建設項目的檢查力度和頻次。(牽頭部門:市質監站,配合部門:局綜計科(建管科),市執法大隊、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工程中心、鐵路中心)
(二)深化交通運輸噪聲治理
建設經過已有的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可能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高速公路以及所管轄的城市高架、輕軌道路、普通國省干線公路等,按照環評批復要求采取有效降噪措施控制環境噪聲污染,減輕交通運輸噪聲影響。(牽頭部門:局綜計科(建管科),配合部門:市執法大隊、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工程中心、鐵路中心、質監站)
(三)深化維修企業異味治理
針對汽車維修企業排放的有機廢氣,對照行業排放標準,配合生態環境等部門,結合日常檢查,督促企業做好治污設施的維護升級。(市執法大隊牽頭負責)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統籌部署。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高度重視噪聲異味治理問題,加強組織部署,層層壓實工作責任,有序推進各項任務。
(二)持續開展排查。圍繞轄區內各類交通工程施工工地以及維修企業加大排查力度,按月形成問題清單并限期治理。牽頭部門要切實發揮作用,統籌做好相關任務推進情況的匯總工作,跟蹤督促整改落實情況。各單位每月14日要將月度工作情況表(附件1)和重、難點問題清單(附件2)報送至牽頭部門,牽頭部門匯總后每月15日報送至局政策法規科。
(三)落實長效管理。堅持“當下改”和“長久立”相結合,把排查整改過程變成推動工作、完善機制的過程,建立健全問題排查整改和成效監督管理的長效工作機制,鞏固和提升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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