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蘭生中睿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申請“張地2019-B01號地塊商業用房項目”地名命名的函》已收悉。根據地名管理法規的相關規定,經實地踏勘,并征求張家港市民政局意見,現批復如下:
同意將你公司位于張家港市鳳凰鎮濟富路以東、濟富路12號55號樓以南、濟富路8號29號樓以西、濟富路8號28號樓西側空地以北范圍內的新建綜合商務樓命名為“微時光商業樓”。地名標志漢語拼音拼寫形式:WEISHIGUANGSHANGYELOU。
上述地名命名后,即為標準地名。請你公司規范使用標準地名,不得隨意更改,并按照《地名標志》(GB17733-2008)國家標準制作、設置地名標志。
特此批復。
張家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10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蘇公網安備 32058202010198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