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單位:
為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促進依法決策、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江蘇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蘇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決定對2024年度張家港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作出動態調整。現予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因“關于禁止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通告”將以市政府名義作為規范性文件出臺,故將“關于禁止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通告”決策事項調出我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
張家港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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